长文:美国种族平权的历史和反思

Yubing Zhang
24 min readJul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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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小时候上历史课的时候经常要背一些很具体的人物年代和事件。那个时候不爱读历史,因为觉得这些数字和人名很遥远也很陌生。十四岁的我能把辛亥革命的五大意义背得滚瓜烂熟,却无法想象除了考试以外,历史还能教会我什么。然而现在的我,却常常因为自己对历史的无知而感到无奈。六年前刚来美国的时候发现每次朋友聚会总要聊到时事和政治。但是因为我对美国(和世界)历史的浅薄了解,一开始听谁说的都觉得有道理,感觉像根墙头草一样,风一拨就会转个方向。也无法对时事产生独立的观点。从去年开始终于下了决心要补根基,读了一些经典的哲学和史书。没想到,刚读到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 (Civil Rights Movement)的时候,George Floyd 事件就爆发了。

事件爆发之后到今天不足一个月,心里都经历了很多大起大伏。 一开始我感到特别羞愧。我在美国生活了将近六年,却很少认真关注种族歧视的问题。后来大面积游行示威爆发之后,我感到无助。除了捐款和转发这些微末的帮助之外,我不知道自己改如何才能做一些有实质意义的事情。当这件事情发酵到国内的媒体之后,我又感到一些无奈和生气。媒体上和朋友圈里虽然有一两篇比较好的文章,但更多的是有心或者无心的误读。所以我想花时间整理一下我这段时间了解到的关于美国种族歧视的和平权运动的历史。一方面是借这个机会反思一下自己的观点,另一方面是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事实和观点。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我在文章的最后推荐了一些相关的书,文章和podcast。学习历史的价值其实主要并不在于研究事件本身。每个历史事件的发生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也很难重复。但是,每个历史事件所引起的人类和社会的连锁反应确是最值得深究的。因为那是最亘古不变的东西。

我从小文笔就不太出色,加上关于这个话题我读的书主要又是英文的,所以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需要不停地查翻译,写得疙疙瘩瘩的,大家见谅。有一些中文翻译吃不准的地方标注了英文原词,以便于理解。希望即使文笔不畅,事实依然自带力量。

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国家 (1776–1965)

美国刚开始的南方种植园,棉花和蔗糖的全球贸易,对原住民的种族清洗和非洲奴隶制度, 再到爆发的南北内战。 这些历史,大家都应该比较熟悉,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有些血淋淋的数字可能还是要提一下。美国这个世界大国是在种族清洗和奴隶贸易间建立起来的。 从1500到1800年间,大约250万欧洲人移民到美国。他们从非洲靠武力带来了1200万黑人奴隶(这不包括更多的死在大西洋奴隶船上的)。同时大约有5000万美国原住民死在这段时间,有一些是因为欧洲新移民的暴力,但更多的是因为从欧洲带来的疾病。当年美国国父们读着启蒙时代(enlightenment)的哲学著作而大笔一挥写下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时候,其实从来就没有把黑人和原著民甚至是女人考虑在“all men“这个范畴之内。这里插一句题外话,这些残酷的事实应该提醒我们,每个时代都带着偏见的烙印。在1776年的第一批美国新移民眼里看来,原住民还有黑人奴隶就跟野兽差不多,并不能算作人。所以杀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们现在看来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也要记住,四百年后的人类看着今天的我们杀鸡杀猪拿小白鼠做实验,可能也会觉得不可思议的残忍。

南北内战和重建时期 Reconstruction Period (1865–1877)

后来南北内战爆发,无比惨烈。死了65–75万人,大约是当时全部士兵的三分之一,美国人口的2%到3%。内战虽然与奴隶制度息息相关,但究其本质,并不仅仅是为了黑人平权而打的。当时北方的制造业发展得很快,对奴隶的需求相对很低。而奴隶制度却是南方种植园经济的命脉。南方希望不受联邦政府控制,也希望能够把奴隶制度带到美国西部。那个时候北方的工业主是共和党(Republicans),南方的种植园主是民主党 (Southern Democratic)。当然彼时的民主党和现时的民主党是完全不同了。1860年共和党的林肯当选总统之后,南方彻底怒了,宣布退出联邦政府,成立了Confederacy。之后就点燃了和北方Union的内战。

内战之后的十年是美国的“重建时期” (Reconstruction Period)。那段时期在林肯的主导下通过了三条举足轻重的宪法重建修正案。

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1864)就是著名的废除奴隶制度的法案。但是该法案中留了一个很重要的特例 “除了罪犯(criminal)以外“。这条特例为1970年后到现在的系统性种族歧视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个我在后文会提到。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1866–1868),一直被看作是美国的第二宪法。修正案最初提出就是为了解决内战之后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重新定义了美国公民,使得黑人也可以成为公民。并且定义了包括黑人在内的公民权利,享受平等法律的保护的权利,和著名的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这条修正案到今天都是在司法系统里引用最多的一条修正案,成为了最高法院一些历史性案件的判决基础,比如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教育系统禁止种族隔离) Roe v Wade (堕胎自由)和 Obergefell v. Hodges (同性婚姻合法)。

第十四条修正案建立之后,第十五条修正案也跟着迅速通过,至少在宪法层面为黑人建立了公民权,法律权和投票权。这几条修正案主要是北方提的,南方的前奴隶主们当然极力反对,但是因为输了内战,被不情不愿地逼着支持。但是之后,南方各州建立了地方性的层层阻扰。之后的将近一百年,十三十四十五这三条重建修正案对大部分黑人来说也只是一张纸而已,有名无实。血腥的奴隶制度虽然结束了,但是残酷的种族隔离真正开始了

吉姆克劳法 Jim Crow Laws和种族隔离 (1877–1950)

为了阻扰重建修正案的实施,巩固南方白人阶层的地位,南方各州在内战后到1965之间的近一百年内通过了各种地方性的法律来打击黑人刚刚争取到的权利。这些法律首先在公共场所隔离黑人和白人, 从公共交通,住房,学校,工作单位,公园,餐厅, 到厕所,每个地方都可以随时写上“只允许白人进入 whites only“。之后更加带有歧视性的投票法 (比如投票需要通过文字考试)使得大量的黑人失去了投票权。虽然第十五修正案明确规定所有黑人公民都可以投票,但实际上在1910年的时候,南方的有一些州只有不到0.5%的黑人公民投票。不能投票意味着所有黑人群体无法参与到美国的政治局势中,也意味着他们刚刚迎来的一些自由和权利,在很短的时间内都被逐步铲除。除了法律上的歧视以外,更触目惊心的是对黑人的直接暴力。少数可以投票的黑人经常被在投票点附近的三k党 (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恐怖组织)袭击和谋杀,使得越来越多的黑人不敢参与投票。据估计,当时在南方各州,每四天就有一个黑人被不明原因的吊死或者烧死。有很多被吊死的黑人就一直被挂在高处,直到慢慢腐烂。因为这样就能被更多黑人看到,警示他们时刻牢记自己在社会中最低下的地位。有一些黑人被残害,分肢,烧死之后,照片被印成明信片来收藏,遗骨被明目张胆得拿来当作纪念品陈列。而超过99%的施暴的白人都逃过了法律的制裁。我一开始几乎无法相信这一切这段历史,但是翻了几本不同的书,查了很多资料之后才开始渐渐接受事实。其实,想想更广为人知的二战犹太人大屠杀历史,这又有什么难以相信的呢。最让人凉透脊柱的是这些对黑人施暴的人并非大奸大恶。他们和你我一样都是普通的商人,农民,医生,律师,警察,甚至学生。他们只是深深地相信,黑人就如同是害虫一样,杀害他们是为了替社会铲除祸害,保护自己家人的平安。这和当年欧洲殖民者看待美洲原住民,和后来纳粹看待犹太人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少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营造了一个非常有效的集体的谎言,将弱势群体“非人化” (dehumanization)。从心理学的角度,这样的非人化能产生一个道德隔离,让大部分正常人突然之间对自己的暴力行为建立一个伦理基础,从而觉得理所应当。

再说一下那个时期非常有决定性意义的一个最高法院的裁决 (Plessy v Ferguson)。1892年的时候,为了推翻种族隔离法,一个名叫Plessy的有着1/8黑人血统的人特意买了一张新奥尔良出发的头等车厢的火车票票,也特意告诉了乘务员他有1/8的黑人血统。根据当时的 Jim Crow 法律,1/8的血统也被列为黑人。所以乘务员立刻要求Plessy转移到有色人种的车厢。Plessy拒绝了之后立刻被捕。Plessy和他背后的团体计划把这个案子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庭,希望通过法庭的判决来彻底推 Jim Crow种族隔离法。结果没想到,法庭站在了Plessy的反面,宣布这样明目张胆的种族隔离地方法律是符合宪法的,因为宪法只要求平等,并没有说不能隔离。“separated but equal” 是最高法院给出的荒唐的判决理由。因为这一个判决,黑人要再等58年,才能等来种族隔离法律的终结。

马丁路德金和民权运动 Civil Rights Movement (1950–1965)

二战结束之后,对于Jim Crow Laws的反对之声越来越高。美国参与二战的一千六百万士兵中,有一百多万是黑人。这些黑人退伍士兵回国之后,自然更质疑种族隔离法律,为什么我为国家冲锋陷阵之后,回来还是被拒于学校,公车,餐厅和投票箱之外?另外,当美国扛起“自由民主”的大旗,带领西方国家坚定地站在纳粹的种族大屠杀的反面的同时,也不得重新面对种族歧视的伦理的支持。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民权运动渐渐推向了高潮。

1954年最高法院的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一案正式宣判公共学校选择种族隔离是不符合宪法的。但是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并不代表种族隔离的墙就能在一夕之间被推到。南方的很多白人学校依然拒绝黑人学生加入。当时民权运动的主要领导人, Martin Luther King Jr., Harriet Tubman, Sojourner Truth, Rosa Parks, W.E.B. Du Bois and Malcolm X. 大部分是倡导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他们组织和平游行,静坐,演讲,示威。他们组织黑人学生在南方各州乘坐公车,坐在白人学校的餐厅里,以表示对种族隔离的抗议。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阿拉巴马州被捕入狱之后,在监狱里写下了一封长信 “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 我上周末又把这封经典的信找了出来再读了一遍,他说的很多话对今天的现况依然适用。 马丁路德金的文字有种无法撼动的力量,我找不到好的翻译,也不敢擅自尝试,这里就引用一段原文把。

“We know through painful experience that freedom is never voluntarily given by the oppressor; it must be demanded by the oppressed. Frankly, I have yet to engage in a direct action campaign that was “well timed” in the view of those who have not suffered unduly from the disease of segregation. For years now I have heard the word “Wait!” It rings in the ear of every Negro with piercing familiarity. This “Wait” has almost always meant “Never.” We must come to see, with one of our distinguished jurists, that “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I submit that an individual who breaks a law that conscience tells him is unjust, and who willingly accepts the penalty of imprisonment in order to arouse the conscience of the community over its injustice, is in reality expressing the highest respect for law…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d to justice everywhere.”

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他在1963年八月华盛顿著名的民权运动游行中在林肯纪念碑前的30万游行者面前发表了著名的“I have a dream“ 演讲。(这里插一句,初中的时候上英文课教过这片演讲,还需要背几段原文。当时不了解历史,经常抱怨这片演讲的用词晦涩语法混乱。后来看过历史之后再重温当年的黑白录像,不仅潸然泪下,有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感慨)游行过后 肯尼迪总统(JFK)跟马丁路德金会面,明确表示支持民权法案。同年11月肯尼迪被刺杀。副总统LBJ接任之后1964年通过了民权法案 (Civil Rights Act),1965年通过了选举法案 (Voting Rights Act)。这两个决定性的法案正式在司法意义上结束了Jim Crow时代的种族隔离。 然而平权运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那几年间,两个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Malcom X 和马丁路德金先后被刺杀。

反毒战争和大规模监禁 the War on Drugs and Mass Incarceration (1965 — 今天)

从内战到民权运动的种族历史我以前在各个渠道听得不少。虽然有一些细节读起来还是很震撼,但整个历史主线还是比较熟悉的。然而从1965年到今天的种族历史于我而言却反而很陌生。其实这也不是偶然,这几十年以来黑人在表面上取得的节节胜利 (比如affirmative action,比如obama当选总统 )却掩盖了实际上的系统性种族歧视。

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我们先来看一下数据。

从1970年以来一路攀升美国监狱人口飞速攀升。1970年,美国监狱人口不足30万。2016年,美国监狱人口超过230万,增长率接近760%。如果我们再包括缓刑或者软禁的人口,那这个数字接近700万。而有犯罪记录的人超过7000万人,人口的的20%。美国占世界人口的5%,却占世界监狱人口的25%。 这个比率不仅高于所有发达国家,也高于如古巴,俄罗斯和中国等集权国家。当然,美国犯罪率确实比其他发达国家高,而且跟俄罗斯中国比美国死刑率要低很多。但这些因素全部加在一起,也无法解释10–20倍的监狱人口差距。

再来仔细看一下监狱数据。黑人的监狱人口比率高过白人6倍之多。这个差距的很大一部分来自毒品类犯罪。虽然黑人和白人使用违禁药品的比率差不多(分别全人口的9%和10% )。但是黑人因此被捕的比率是白人的三倍。而且一旦被捕,判刑的可能性更大,判刑也更长。完全同样的罪行,黑人的判刑平均比白人长13%。2010年的统计数据表示全美国1/3的黑人男性有犯罪记录(这个数据在有些城市高达80%),按照这个趋势估计,很有可能1/3的黑人男性在一生当中都会入狱。

这些令人乍舌的数据背后的故事是什么呢?这个还要先从尼克松 Nixon 时代说起。当时正处于马丁路德金带领的民权运动的高潮,黑人正在民权和选举权上取得节节胜利,这对于南方很多比较保守的白人群体来说很难接受,感觉自己的优越地位开始被黑人威胁了。但是由于宪法明确静止种族歧视,他们没办公开再拿种族来说事。尼克松成功地把握了这种微妙的心态,利用白人对种族平权的焦虑感而建立自己的选举平台。他的团队通过广告运作把黑人群体和“贩毒,犯罪,暴动“等概念联系起来,突然之间,在南方蓝领 (blue collar) 白人眼里,对黑人的焦虑突然有了一个正当的理由。当尼克松以“法律和秩序 Law and Order“这个标语出来竞选的时候,一下子收获了很大的支持。在尼克松之前南方大部分蓝领白人基本都是民主党的,共和党主要都是一些企业主和白人精英阶层。而尼克松之后,大量蓝领白人转投共和党,所以才造成了今天共和党的局面。尼克松从竞选总统到在位期间在公开场合很少提出种族歧视的言论,但实际上他的很多宣传都为种族歧视添油加醋,他的很多政策也为今天的局面埋下了伏笔。 美国近五六十年以来有两个视法律为无物的总统, 第一个是尼克松,第二个就是特朗普。然而恰恰是这两个总统大张旗鼓的打着“法律和秩序”的旗号。所以可见,“法律和秩序”从来都无关法律和正义,只是一个统治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一个手段罢了。

后来的里根和克林顿总统在很大程度上延续并扩展了这些政策,”对犯罪毫不手软 Get tough on vrime”成为了他们竞选和演讲的口号。但这个“get tough”其实是有很大的针对性的。除了暴力犯罪以外,主要针对的是毒品犯罪。为什么拿毒品下手?用John Ehrlichman (尼克松的内务府主管)的原话来说,当时尼克松领导下的政府有两大天敌。第一是反对战争的左翼 (antiwar left),第二是黑人。当时的政治情形没有办法公开反对左翼或者黑人。但是如果把大麻和反战的嬉皮士,把海洛因和黑人联系起来,那政府就可以毫不手软地通过刑法打击这两大政治敌人。而里根政府也确实做到了毫不手软,实施了一系列手段。

第一手段是里根总统时期的强制性最低刑罚(Minimum Mandatory Sentencing)。所谓的强制性最低刑罚,就是不论什么情形或者特例下的最低判罚底线。美国政府对于毒品犯罪的强制性最低刑罚高得令人乍舌。50克快客可卡因(Crack Cocaine),5千克粉状可卡因(Powder Cocaine),1千克海洛因,1000千克大麻,即使初犯,无论什么样的情形也必须判至少十年以上。而如果携带毒品的人在被捕的同时正好佩戴着枪 (美国持枪合法),那最低刑罚可能是五十年到终身监禁不等。作为参考,西方大部分国家对同等毒品犯罪的最低刑罚通常是五到十分之一。这里讲一个真实故事。Weldon Angelos 因为携带大麻被捕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他携带的量其实并不多,但因为当时身上刚好带着枪 (虽然他并没有使用枪的意图),所以按照强制性最低刑罚,他需要被判五十五年监禁,刑满的时候如果他还活着,将会是七十九岁的老人。负责判决的法官十分不忍心因为大麻而把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葬送在监狱,但却无力改变法律。判决的时候,他流着泪说“仅仅因为携带大麻而让 Angelos 的一生在监狱中度过是极度不公,残忍,和无法理喻的“。当时有很多法官因为无法面对毒品犯罪最低刑罚的残忍而辞职。

第二手段是歧视性判罚。就拿强制性最低刑罚来说,Crack和Powder是可卡因的两种不同形式,化学成分和毒品效应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前者比后者的判罚要严重100倍。这个100:1的比率没有任何科学和法律依据,非常不可思议。在之后的十几年内,这个比例对黑人群体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影响。Crack便宜,容易制作,交易量小,在低收入阶层比较流行,一般交易的目的都是自己使用。而Powder贵,制作要求高,一般交易方都是毒品犯罪集团。所以黑人主要用Crack,白人主要用Powder。这么一来,同样的毒品犯罪,黑人比白人的判刑就要高一百倍。2010年的时候,Obama政府将这个100:1的比率改成了18:1。虽然改动的幅度很大,但是18倍的判刑依然存在巨大的隐形歧视

第三手段是大量相关政府投资。八九十年代联邦调查局(FBI), 国防部门,和缉毒局(DEA)的政府投资增长了10–30倍。1994年克林顿总统通过了克林顿犯罪法案 (The Clinton Crime Bill), 直接为监狱系统投资了97亿,并且增加了10万新的警察。政府投资的结果就是滋生了大批防毒相关的工作。从缉毒人员,警察,检察官到监狱管理人员。这些人的自身利益和毒品政策息息相关。尤其是警察和检察官,他们明白为了保证下一年的政府资金和保住自己的工作,必须抓到并判决更多毒品犯罪。为了提升效率,他们往往朝黑人群体下手。第一是因为黑人住在贫民窟的居多,容易被抓;第二是因为被抓之后容易判刑也能判得更重。所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黑人毒品犯罪比白人高三到四倍的假象。而实际情况是两类人毒品犯罪率不相上下。

第四手段是所谓的三振出局法 (Three strikes and out),要求州法院对犯了三次重罪(felony)实施最少25年,最高无期徒刑的强制性判决。国会在1994年的时候通过了这个法律并由克林顿签署成为联邦法。然而问题是每个检察官对重罪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很多黑人因为一些很小的罪行而被判了无期徒刑。我读了很多这方面的案例,其中有一个最让我震惊。一个年轻的黑人因为在超市里偷了一只袜子而被捕。这是他的第三次strike。他之前也有过两次类似的比较轻犯罪经历。所以因为这一只袜子,他的大半生都将在监狱中度过。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想,看来强制性最低刑罚是导致司法系统中种族歧视的根基。那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改写最低刑罚法律好了。但这只能解决一小部分的问题。其实对个人来说,比服刑的长度更糟糕的是“罪犯”这个标签。在“南北内战和重建时期”前文里我提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虽然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是留了一个特例 — “奴隶制和强制劳役都不得存在,但作为对于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惩罚除外” 。因为这个特例,被冠上“罪犯”这个标签之后,就可能被终身歧视,排除在社会体系之外。 这样的歧视来自各个方面:他们无法申请大部分工作,无法收到政府补贴,无法合法租房,甚至很有可能终身无法投票。美国的福利体系本来就比欧洲差很多,而当一个人被剥夺了这么多基本的福利之后,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翻身。如果你来自一个贫穷的黑人家庭,因为年轻的时候偷了东西或者吸食了大麻而被贴上“罪犯”的标签,即使你不需要入狱,也有可能因此付出一生的代价。你可能因此失去你的家庭,找不到工作,没有医保,没有住房,从而流浪街头,开始了人生的恶性循环。而也是因为这样的绝望的情形,你很容易就再次陷入毒瘾,从而再次入狱。旧金山街头有那么多带着毒瘾的流浪汉,其实美国的司法系统的不公息息相关。一些刚来美国的朋友不了解这些历史,有时候会说出一些“流浪汉也是咎由自取”的话来。其实扪心自问,如果把我们的人生最初设定在黑人贫民窟,那不管我们多聪明多努力,其实都是很难从恶性循环的诅咒中跳出来的。我们看着奥巴马,奥普拉(著名脱口秀主持人),还有赖斯(前国务卿)这些站在人生巅峰的黑人,好像觉得种族歧视在美国已经不存在了。其实这些错觉之下掩盖着几百几千万贫穷黑人的悲惨命运。他们被系统,政策和观念这三座大山压得生生世世喘不过气来。

反思

最后,我想谈一谈自己对最近这一个月来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想法。

首先来说说最近黑人平权示威运动中一些具有争议的抢劫行为(looting)。抢劫和暴乱自然是不对的,尤其是抢劫的对象往往也是需要被保护的弱势群体。但是,国内外媒体对抢劫的大面积报道也存在以偏概全之嫌。抢劫只是一小部分人的行为,其中不乏因乱而趁机获利的投机分子。因为小部分人的行为而怀疑或谴责大部分和平示威的动机是绝不可取的。媒体想要通过报道暴乱来吸引眼球。但是,为了发行量而断章取义的行为其实本身就是对平权运动的一种蔑视。另外,对于那些高高在上一直把“法律和秩序”挂在嘴边的人,我也是真的看不下去。法律和秩序的存在是为了捍卫公正。当法律和秩序已经无法捍卫公正的时候,他们就恰恰成为了社会进程中危险的路障。这就是美国一些法律的现状。用不法的手段来获取正义当然不可提倡;但是用合法的手段来捍卫不公则更加值得批判。这一个月来的美国的暴乱是关乎于后者,我希望媒体和大众不要因为过度放大前者而忽略了问题本身。

我再来谈谈特权(privilege)。小时候父母和老师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学习和生活,就一定能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一直深相,我的人生靠努力得来的。最近十年来才慢慢觉得这是一个挺荒唐的说法。并不是说努力没有价值,而是说大部分人都高估了努力对成功的影响。我记得在美国上过一个心理学的课。有一天教授突然让我们走到室外战成一条直线。然后教授问了二十个问题,如果我们的答案是“是”,那就往前走一步,如果是“否”,那就原地不动。我记得其中几个问题:

“我小时候从来没有为下一餐吃什么而烦恼过。“

“我家里有人上过大学。“

”我没有家人现在在监狱里服刑。“

”我从来没觉得肤色会对我的人生产生影响。“

游戏结束的时候,教授让我们向四周望望。我前面有几个白人学生遥遥领先,而我身后有好多黑人,墨西哥裔,也有一些白人不同程度地落在后面。其中有一个个子矮小的黑人女生,竟然站在原地一步都没有迈出去过。教授沉默了一会儿,说 :这就是特权 (privieldge)。希望你们能把今天所感带到以后做的每一件事和遇到的每一个人身上“

每个人一生受着太多基因,成长环境,社会架构和运气的影响。大部分拥有特权的人往往意识不到特权对自己的影响。如果我出生在黑人贫民窟的一个单亲家庭,如果我一日三餐无法保证,如果我从小看到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因为暴力和毒品而走进监狱,我相信自己是几乎没有可能走出这个恶性循环的。而我今天拥有的一切,恐怕是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得到的。我刚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特权的时候,特别内疚,总觉得我欠这个世界什么。但是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来说,这种内疚感本身毫无意义。特权代表责任,其实真正要思考的是,我们这些比较幸运的人能够为不太幸运的人做些什么?

说到这里,我想回过来反思一下“正义“这两个字。对于美国的黑人来说,什么才是正义?是要改革美国的司法系统,取消最低刑罚以及其他对黑人不公的法律?是要减少对监狱和执法机构的投资?是要彻底改变对黑人的隐形歧视?还是要有更强的矫正性措施来偿还四百年来世世代代累积下来的旧债?最近看到的很多激烈争论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对“正义”的理解的不同。有些人说,我们要改造司法和监禁系统,保证所有人,不论你的肤色如何,都会受到公平待遇。有些人说,不,光是改变今天的系统还远远不够。因为历史上诸多不公,今天黑人家庭的平均收入只有白人的十分之一,我们必须矫枉过正。比如affirmative action (指的是给弱势群体一定优势来消除歧视,比如美国大学给有色人种的优惠入学政策)。这个政策一向极具争议,尤其是在华裔家庭中。因为给黑人和墨西哥裔更多入学名额就意味着亚洲学生即使更优秀,也可能被淘汰。华人家庭说:我们跟美国的历史毫不相干,为什么要用我们的利益来替美国向有色人种偿债?南非政府的救助黑人政策 (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t) 就是一个典型的“偿还性正义”的政策,对每一个公司的股权,管理层,员工等各个方面都有黑人比例的最低要求,有些超过50–80%。我对这些政策的细节了解得并不多,这里就不逐一评价了。我同意一定程度的历史性修正是必须的。但是这条线应该划在哪里是一个难题。并且,修正的目的不应该是“惩罚历史罪行”,而应该是“改变今后的命运”。所以我们应该问的问题不是:“谁造成了伤害?这些人应该受什么样的惩罚?“ 而是:”历史上的歧视给黑人们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他们现在需要什么来弥补伤害?谁因为这样的歧视而获利?而谁又应该来担负偿还的责任?“

最后,这次的大规模平权示威感觉跟前几次的都不一样。我身边的所有人几乎都被动员起来了。每个人都在认真地读历史,反思,讨论时事。很多人捐款,做义工,上街游行。很多我很欣赏的媒体人花了很多篇幅影响舆论。就连比较保守的政府官员和媒体都开始支持司法系统和警察制度的改革。2020年确实是是非之年,然而回顾四周,混论之中带着理智,压抑之中夹杂着希望,悲痛之中亦看得到曙光。我比较乐观地相信,未来十年可能在种族平权上会有一些历史性的进展,站在和内战之后的重建时期,还有Civil Rights时期一样的高度。

参考读物

这里列了我最近看过的一些关于这个话题的书和文章。三星表示强烈推荐,二星表示值得一看,一星的就没能入选这个名单了。

书籍

***These Truths: A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Jill Lepore

***The New Jim Crow: Mass Incarceration in the Age of Colorblindness by Michelle Alexander

**Empire of Cotton: A Global History by Sven Beckert

**Until We Reckon:Violence, Mass Incarceration, and a Road to Repair by Danielle Sered

文章

***Is there still room for debate by Andrew Sullivan

***History Will Judge the Complicit by Anne Applebaum

***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by ****Martin Ruther King Jr.

播客

***The transformative power of restorative justice by Ezra Klein

***Can we pull back from the brink by Sam Harris

**1619 — American History Series by NYT

**A former prosecutor’s case for prison abolition by Ezra Klein

**Rachel Harmon on Policing by Conversations with Ty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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