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維坦的面孔

Aero Ho
Aer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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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1, 2021

人們該怎麼做,才能避免在內戰期間,撕裂英國的那種極具破壞性的暴力?

政府的源頭何在?

人們為什麼必須遵守法律?

自然而然地,17世紀中葉的思想家們,優先考慮的總是這類問題,寫出關於這一方面,最具系統性論著的作家,是「托馬斯・霍布斯」。

霍布斯的「人性論」,讓人想起「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Bierce)在他的《魔鬼的字典》(Devil's Dictionary)中,給「現實主義」下的定 義:「以癩蛤蟆的視角,來描述自然界的藝術。」

不過,托馬斯・霍布斯本人並非癩蛤蟆。

霍布斯的同代人,約翰・奧布雷(John Aubrey)在其所著的輕快著作《短暫生命》( Brief Lives)中,是如此刻畫這位傑出哲學家:

「一個機智,甚至充滿幻想的人,非常害怕黑暗和鬼魂,但並不沈湎於讀書,喜歡辯論、唱歌和網球。

出生於1588年,霍布斯在那個令人絕望的時代裡,將日子過得有聲有色,儘管他樹敵眾多;他死於自己聲譽如日中天之時,時年九十二歲。」

霍布斯似乎無所不能:他年輕時,所翻譯的修昔底德作品,其品質好過以世其他人的翻譯;他先後教過兩位德文郡(Devonshire)伯爵,流亡的威爾士王子,斯圖亞特家族的「查理二世」。

他參與熱烈的數學辯論,討論他那個時代裡,幾乎所有重要科學議題;他在八十七歲時,出版了自己的樸實無華,英式風格的「荷馬史詩」之譯本 ;下面這段「宙斯對奧林匹亞諸神之發言」的譯文,可能足以作為其翻譯風格的典範:「嘿,神祇們,還有諸女神,請聽!」

這個人,擁有他那個時代下,全英格蘭最領先的思想;儘管,這種思想可能是惡意的思想,而且他的作品,與所有派別都背道而馳。

他很少有死心塌地的信徒。

利奧・史特勞斯(Leo Strauss)是這麼形容霍布斯的:

「一位冒失且頑劣的偶像破壞者,以及極端分子,第一位平民哲學家,他有著近乎孩子般的坦率、不絕如縷的人道情懷,以及令人嘆為觀止的清晰與力量,他還是一位自得其樂的著作家。」 [2]

在霍布斯的著名政治著作,《利維坦》(Leviathan)中,我們欣賞到第一流的思想(先不管其好壞);這本書中,所包含的某些富有洞見,其蘊含的真理,依然值得今天重述。

《利維坦》,或其中的大部分內容,剛好寫作於英國內戰爆發前,1640年, 斯特拉福德被「長期國會」送上塔山的斷頭台;這時期的霍布斯,預見到即將到來的天怒人怨,便匆匆逃往巴黎。

按他自己的話說,成了「逃跑的第 一人」。

從他開始逃亡,到《利維坦》於1651年出版,這期間的可怕歲月裡,霍布斯修訂了書稿中的部份內容,以使自己立場不過於極端,以能夠重返英格蘭;後來在克倫威爾統治時期,他反對宗教正統教義的立場,甚至比他之前公開闡明的立場,來得更加果決。

儘管,《利維坦》顯然是要為「君主制」辯護,但克萊仁頓(Clarendon) 勳爵和其他「騎士黨」流亡者,卻認為它否定了自己所珍視的那些原則。

由於,非常不滿流亡的「保皇派」對他的敵意,而且對「騎士黨」的恐懼,大於對「圓頭黨」的恐懼;迫使霍布斯,最後不得不向,掀起革命戰端的「英國共和政府」尋求保護。

於是,在英格蘭仍處於「共和國」的時期,他從巴黎回到倫敦,,最後定居下來,直到「查理二世」登上王位,並優待這位他先前的老師。

對「克萊仁頓」,以及其他「保皇派」政治思想家來說,由於他們都受理查德・胡克的《教會組織法》影響,也都敬重「英格蘭的法律之下的自由 」的傳統;並認為,所謂「國家」就是一個

「在上帝主權之下,由國王代理治理下,大家自願結合的共同體;而國王本人,則受「上帝法」和「自然法」以及「王國法律」的約束」。

對霍布斯來說,「國家」就是必不可少的龐然怪物「利維坦」。

確實,霍布斯的這本著作,衝擊了英格蘭古老的「君主制」根基,以及「聖公會」既有體制的基石,它也順道一併攻擊了,後來被稱為「托利主義」的「對個人的效忠」(Loyalty to Persons)。

霍布斯的觀點,否認這些將「君主與臣民聯結在一起」的愛與責任,這種古老的社會紐帶。

霍布斯將用一種,建基於「恐懼和武力法則」之上的、講求實效的「專制主義」代替這些紐帶。

保皇派人士,相信「靈魂的共同體」,對「上帝忠誠」,並效忠於一位「基督徒國王」;不過,霍布斯認為,真正存在的只有「個人」,而且個人的社會動機,不是愛與忠誠,而是「自利和恐懼」

儘管,霍布斯的諸多觀點,似乎讓北美大陸的英國殖民者們,感到非常難接受;但是,那些北美殖民地,幾乎打從從一開始,本來就盛行一種強烈的「個人主義」

在能夠見證過去的「有形紀念碑」匱乏、當地「英格蘭教會體制」的虛弱、殖民地的鄉鎮都屬小規模、國王以及英格蘭各大家族,更是遙不可及、邊疆地區的大量廉價土地,本身太有吸引力。

這些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將美國人塑造成「個人主義者」,雖然「新英格蘭清教徒」在早期靠著緊緊抱團取暖,所建立的早期殖民城鎮,在某種程度上,屬於是例外。

因此,霍布斯的「個人主義」教導,以潛移默化的幽微方式,影響了北美殖民地人的思想;儘管,美國早期的領袖們,很少有人承認這種「微妙的影響」。

喬治・薩拜因(George Sabine),以精準的口吻,闡述了霍布斯的個人主 義:

「這一種個人主義,代表了霍布斯『完全現代』的思想成分,而且他在這一方面的思想,也最為準確地,抓住了即將到來的那個時代的主題。在他之後兩百年,大多數的思想家,似乎將『自利』看作比『公正無私』,更加顯而易見的動機;而且,『明智的自利』也是比任何形式的『集體行動』,更加到位的社會疾病之治療藥方。」 [3]

擁有絕對權力的「中央權力」,加上由許多單一個體組成的「沙堆」:這 就是霍布斯的「社會模式」。

這與中世紀不斷增長的多樣性相比,正好是兩個極端,因為中世紀的世界,具有複雜的「社會組織」,和眾多自我管理的「社團與共同體」。

霍布斯主張的體系,雖然讓人有逃離教會、鄉鎮、行會和地方當局的自由; 不過其代價,卻是被「利維坦」奴役。

比起17世紀,這些觀念在20世紀,更容易得到理解。

確實,霍布斯被稱為「現代政治哲學」的創立者。

霍布斯讓「政治與宗教」徹底分家,盡其所能地,將宗教降格為「幻想的國度」

他將阿奎那和胡克,所闡發的「古典時代」和「基督教的自然法理論」,整個改頭換面,變成一套人們可以憑此,就能方便地生活在一起的「普遍規則」

他以「合宜生活」的原則,替代「榮譽原則」,或亞里士多德的「高尚雅致」;因此,在霍布斯學說那裡,政治的目的不是「提升民族的品質」,而是「增大個人物質上的成就」

霍布斯一併否決了「社會是上帝命定的契約、以愛為準繩」的觀念,並以 如下的觀念取代它:

「社會是自私之人的集合,憑藉某位擁有『絕對權力』的君王,靠其刀劍的武力,才能避免人們互相殺戮。」

他為哲學思考領域,引入「主權」這個重大問題,就連那些努力駁斥他的人,不免也深受其影響,尤其是「洛克」。

20世紀的極權國家,便是有血有肉的「利維坦」;而且霍布斯清楚表示,這一「絕對主權」,並不需要一位「基督徒君王」。

霍布斯這本冷酷無情的著作中,讓某些讀者感到特別有衝擊力的地方,是霍布斯對「人性」的解釋,揭示了近乎殘忍的真相(即使這只是部分真相)。

就如受到暗夜中一道閃電,給人的啓示那樣;人們猛然領悟到,20 世紀的納粹極權和共產暴政,為何能輕易從軟弱的「舊秩序」手中,攫取政權。

霍布斯寫道,野蠻人 ,也即「自然狀態中的人 」,他們的日子是「孤獨、貧窮、骯髒、野蠻和短暫的」

因此,尋求「安全和生物性享受」的人,最後會毫無保留地,讓自己屈從於「國家權力」

實際上,在所有時代裡,很多人的生活比「自然狀態」中的人好不了多少,只有「集中化的武力」,才能讓這些人免於毀掉他們的鄰居和自己。

「利維坦」,國家的「絕對權力」,好於「無政府狀態」。

對於國家發佈的命令,如果拒絕遵從,人們只有一種選擇的權利,在以下兩個選項中擇一的權利:「自殺」或「被處死」

霍布斯認為,「利維坦」和「野蠻狀態」之間,不存在灰色的中間地帶。

要喜歡上霍布斯的體系,幾乎是不可能的;不過它也從沒想認真爭取任何人真心的擁護。

霍布斯說,「社會中的人們」之所以聯合在一起,只是因為他們相互之間的「現實恐懼」,大於他們對「利維坦的恐懼」。

他們暴力行為的原因是「所有人類皆有的,某種普遍的傾向,一種永不止息、躁動不安、追逐權力的慾望;而且只有人死時,這種慾望才會終止」。

人們為自己爭取的「這種權力」,實際上是繼續生存下去的權力,獲得安全和物質福利的權力,以及支配他人的權力:「它是一種原始的貪欲」

霍布斯的世界,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其中的每個人,都必須盡全力奔跑,才能在原地得以站立:每個人,都為「權力」和「使其愉悅的好東西」,展開無休止的競爭

於是,「自然狀態」中的所有人,都活在對彼此的相互恐懼之中。

霍布斯告訴我們:「世界一直都是這個樣子,而且將永遠如此,沒有盡頭」

只有將「絕對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這頭「利維坦」之下,依仗其巨大的蠻力及刀劍,才能約束個體的權力貪欲,解除他們的恐懼;只有「利維坦」,才使得「生存」這件事,對「本性上貪婪的人類群體」來說,變得可以忍受。

我們現在認識到,這些尖刻的話語,裡面包含某些「真理」。

20世紀,有些人已重新領悟了「權力欲」,是如何植根於腐敗的人性中。

如果這種「權力欲」,不受基於「宗教的道德感」的約束,那麼只有武力和奴隸主,才能讓它有所約束。

曾與卡文迪許家族(Cavendishes)和其他貴族家庭,長期一起生活的霍布斯,會鄙視20世紀的那些齷齪的寡頭;不過那些寡頭們的所作所為,也證實了霍布斯的觀點。

70年前的輿論,尚非常不清楚的是,霍布斯所談論的,是在所有歷史中,「讓人類重覆受難」的狀況。

在20世紀,最初25年裡的樂觀氣氛中, 有些學者甚至認為,霍布斯的理論,已不適用於現代社會的環境和觀念。

於是,E. L. 伍德沃德(Woodward)寫道:

「如果過去的戰爭歷史對人類有所教益的話,那就是:勝利不屬於獨裁者們,不受強制的『自由人』,才是最好的戰士。

至於將來,戰爭的終結,不是因為人們更害怕死亡了;雖然,這種無畏是我們這個時代下,最為稀缺的美德品質;戰爭的終結,而是因為人們渴望 過上一種更「合宜」的生活,而且物質的力量、不確定的經濟需求,以及現代武器其不分青紅皂白的破壞力,讓勝利本身,變得差不多和失敗一樣,具有災難性。

霍布斯談到的『城堡』,正在變成煩人的廢墟,『邊疆』正變成古舊的邊界標誌。光憑武力,已不再能激起人們的敬意。」

因此,托馬斯・霍布斯的思想,已變得如此遙遠和過時; 我最後能夠想到的是,人們只有盡其全力,才能找到已經從這個世界消失的恐懼。」 [4]

然而,自從伍德沃德發出這番議論之後,戰爭卻越來越頻繁和恐怖(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了,冷戰來臨了),而且推動這些戰爭的世俗意識形態,甚至比引發17世紀戰爭的宗教仇恨,來得更加冷酷無情。

《聖經》啓示錄中的四騎士,又出現了:「戰爭、飢荒、死亡和革命」

在歷史的幫助下,霍布斯提出的論述,最終戰勝了那些「對世界過於樂觀」的批評者。

霍布斯的設想,絕非遙不可及:就像喬治・歐威爾的幻想小說《1984》一 樣,「利維坦」也離我們很近。

在20世紀,世界中的許多政權,其擁有的強制力,遠遠超過「查理二世」或「克倫威爾」的極權國家,所成全的利維坦形象。

霍布斯對人性的消極看法,以及政治上的專制主義理論,在他自己那 個時代也曾受到質疑。

本質上,霍布斯是「無神論者」,他否定人擁有「自由意志」,認為人的所有行為,都取決於超越其理性控制的「慾望和力量」,並試圖把基督教有關「基督奧秘體」(Mystical Body of Christ,即所有人都活在基督中)的概念,給徹底世俗化。

可以這麼說,在基督教神學裡,所有已受洗的人的靈魂,都是救贖主身體里的微粒,而「基督的身體」不屬於這個世界。

人之所以不朽,僅 僅是因為他們活在基督裡。

霍布斯巧妙地,以他的「利維坦形象」代替「基督奧秘體」的形象;「利維坦」這個社會性龐然怪物,會將所有人都涵括其中,而且明確無誤地,屬於「這個世界」:只有「國家」,這個巨大無比的「利維坦」才是不滅的。

針對霍布斯認為,「每個人,不過是社會有機體中的小小原子」(而且是非常自私的原子)的理論,他的幾個同時代人提出質疑,其中最有力的質疑,來自愛爾蘭的德里(Derry)聖公會主教,約翰・布拉姆赫爾(John Bramhall)。

布拉姆赫爾,毫不費力地證明,霍布斯的「心理分析」和「政治立場」,完全不符合基督教的教導。

布拉姆赫爾還說:

「如果我們接受霍布斯的觀點,『良善行為的標準』便不復存在,為任何事讚美或指責任何人,都將毫無意義(註:既然人是如此無可救藥,那麼任何善待他人的行為,都是無意義的,因為我們無法改變人的本性)。

我們讚美或指責人的前提是,他們因「上帝的恩典」,而享有某些「道德抉擇」的自由:「如果某人天生是瞎子,或者一隻眼瞎掉,我們不會因此責備他;不過,如果某人因自己亂搞而失明,我們對他的指責,就是適當的。」

在布拉姆赫爾,和其他聖公會神學家看來,人類存在的目的是,「認識上帝,並永遠享受他」

對霍布斯來說,「人類存在的目的」,不過是為了「獲得物質上的成就」「安全」「享受肉身的歡愉」

在布拉姆赫爾看來,儘管國王是「主權者」,但他也只是「上帝在世上」的暫時托管人。

對霍布斯來說,統治者擁有「絕對的權力」,而且他身為掌權者,可以「絕對地為所欲為」

顯然,霍布斯像「溫斯坦利」和他的「掘地派」一樣激進;儘管,他們激進的方式不一樣。

這是兩種不同形式的「激進主義」:

「以巨大力量為依託的,完全控制社會的武力,財力,以及每個人的思想,個人在其面前只能跪倒的巨大政府,以此達到終極的社會和平,極權國家式的激進主義

「追求所有人共有一切,消除一切私有財產,移除所有個人與社會的差異,進行社會大實驗的烏托邦式激進主義

這兩種「激進主義」,一直延續到我們這個時代。

一般的美國人,大多不會接受,以上這兩種「形而上」和「政治」上的激進主義。

誠 然,美國人在革命之後,所採用的政府形式,確實與霍布斯的「單一絕對的政治權力」的理論相悖。

不過,在霍布斯身後的那個時代,霍布斯體系中的物質主義和自我中心的個人主義,則會日漸成為世上最廣為人接受的原則;人性是「自私自利」的,而且「為了合宜生活」的個人主義,為當今最被世界接受的價值觀。

「利維坦」中,針對「人性是自私又貪婪」的部分,成為了當今的現實;它們在美國,將會變得至少像「舊世界」那樣,深具有影響。

不過,自17世紀以降,美國所繼承的,並不只是「自私和暴力」。

為平衡起見,我們來看看那個時代,其他兩位宗教作家:托馬斯・布朗和約翰・班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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