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會與聖約

Aero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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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min readJul 14, 2021

理查德・胡克的節制作風,讓「宗教改革」幾乎顯得溫和客氣。

不過,英格蘭的改革進程是「粗暴僵硬」,蘇格蘭則是更加「峻急嚴厲」。

在蘇格蘭,改革後的蘇格蘭教會(Kirk)的主要創立者,「約翰・諾克斯」不同於「明智審慎的胡克」。

約翰・諾克斯(John Knox)

經由諾克斯這位,面向大眾的傳道人和鼓動家,「加爾文主義」在蘇格蘭,最後戰勝了衰敗的「天主教主流體系」。

當「宗教改革」的風暴抵達蘇格蘭時,「文藝復興」才剛剛開始擴散到這 片貧瘠的土地。

與多數北方地區不同的是,在蘇格蘭執政的「斯圖亞特家族」,為捍衛天主教信仰,而展開了激烈的戰鬥。

可是,一等到亨利八世用詭詐與武力,擺脫了教皇的權威,英格蘭的「都鐸王室」,便鼓勵和支持北方蘇格蘭的新教徒,已被削弱的蘇格蘭「天主教會體系」,完全不堪承受來自南方英格蘭的干涉。

「古伊斯的瑪麗」(Mary of Guise)

16世紀前半期,蘇格蘭與法國結盟,以對抗英格蘭。通過迎娶法國天主教勢力的主要帶頭人,「古伊斯大公」(Duke of Guise)的聰穎、活潑、 漂亮的女兒:「古伊斯的瑪麗」(Mary of Guise);有時,又被稱作「洛林的瑪麗」(Mary of Lorraine)。

斯圖亞王朝的紋章

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五世」(James V)藉這場婚姻,強化了與法國的聯盟。這場婚姻中,他們唯一孩子,是「瑪麗・斯圖亞特」(Mary Stuart),也即後來的蘇格蘭女王。

「瑪麗・斯圖亞特」(Mary Stuart)

許多年後,她將被英格蘭的「伊麗莎白一世」斬首處死。

在「宗教改革」前夕,蘇格蘭的「天主教主流體系」,與「斯圖亞特王朝」的政治機器,兩者是緊密地交織在一起。

聖安得魯斯的主教們,也即蘇格蘭的「總主教們」,一般都身任「國王的大臣」。

當時,「蘇格蘭天主教」的主流建制,卻一點都不冥頑不化;相反,它的問題在於宗教冷漠,以及放任自流

軍人兼政客出身的主教,詹姆斯・比頓(James Beaton)是國王詹姆斯五世的股肱之臣。

比頓狡詐,不知疲倦,富有愛國心,卻非聖人。

的確,當時的蘇格蘭教會裡面,在哪裡還能找到一位十分虔誠和公義的「主教」或「修道院院長」呢?

蘇格蘭的「羅馬天主教會」的崩潰,是從內部開始的,諾克斯及其追隨者只是加速了這一過程。

隨著「信仰時代」的逝去,以及朝聖客不再湧向「使徒安德魯」的祭壇,蘇格蘭的大貴族們,競相企圖佔有男女修道院以及教會的大片土地,以便讓他們年幼的兒子,可以成為平信徒的修道院院長。

「派崔克・漢彌爾頓」(Patrick Hamilton)

「派崔克・漢彌爾頓」(Patrick Hamilton),就是這樣一個出身貴族的平信徒修道院院長。他能得到這個位置,是因為他在年僅十四歲時,就獲贈弗恩修道院(Ferne Abbey)。

這位招人喜愛、無所畏懼的年輕人,成為「路德宗」的信徒,在德國與路德及其學識淵博的友人,梅蘭希頓 (Melancthon)交談之後,他於1527年底回到蘇格蘭,開始宣揚「路德宗」的教義。

「蘇格蘭的宗教改革」就這樣開始了。

大主教「詹姆斯・比頓」,將漢彌爾頓召到聖安得魯斯訊問。

結果發現,漢密爾頓曾經是聖安得魯斯的一名教員,卻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講道,並且否定權威,舉行可疑的聖禮,敦促人們忽視什一稅。

堅稱「好行為」不足以成為得救之道,嘲笑「煉獄」及「為死人禱告」,並誹謗教會人 士。

總之,他已經觸犯法律了。

不過,大主教知道讓人殉道,並非審慎之舉,所以似乎已準備好默許,漢彌爾頓逃跑的機會。在這樣的操作下,教會可能就只滿足於在「形式上」譴責一下,持異端邪說者。

然而,漢彌爾頓為真理不惜生命,願以死(雖然,多少有點悖論地)來證明「人並不具有自由意志」,唯有通過「信心和恩典」才會得救。

但在這樣的發展下,大主教不得不將漢彌爾頓處以火刑,他的手下捉拿了漢彌爾頓,將他綁在聖薩爾瓦特學院的大門前的火刑柱是,在煎熬了六個小時後,他才終於死去。

根據約翰・諾克斯的《宗教改革史》(History of Reformation)的記載,比頓大主教的一位公開支持者,曾經這麼提醒他:

「如果燒死更多像漢密爾頓這樣敬虔的人, 就會毀掉蘇格蘭的教會體系。

如果你要燒死他們,就在地下室偷偷幹吧!因為帕特里克・漢密爾頓先生的講教,已經影響了它所波及到的所有人。」

漢密爾頓被處死的事件,讓很多人感到震驚。

不過,蘇格蘭政府和蘇格蘭教會,在將近二十年的時間裡,一直壓制著漢彌爾頓的追隨者。

「大衛・比頓」(David Beaton)

接替詹姆斯・比頓,做蘇格蘭總主教的,是他的侄子「大衛・比頓」,大衛像他叔叔一樣堅定、嚴厲、狡猾。

只要「斯圖亞特王室」和「聖安得魯斯的大主教」們,繼續享有權勢,「蘇格蘭的舊秩序」就會持續下去。

但是,「亨利八世」渴望由英格蘭主導蘇格蘭,他的介入改變了事態的進程。

索爾維・斯戰役(Battle of Solway Moss)

1542年11月底,諾福克公爵(Duke of Norfolk)帶領的一支英格蘭軍隊,在索爾維・摩斯(Solway Moss)戰役中,血洗了蘇格蘭的部隊。

幾天後,蘇格蘭的「法裔王后」,生下一個女兒,名叫瑪麗。

年僅三十歲的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五世」在聽到索爾維・摩斯之戰已經戰敗的可怕消息後,就病倒了。

當他死後,保衛教會和國家的重任,就留給了驕傲的「古伊斯的瑪麗」以及精明的「大衛・比頓」;後者,當時是蘇格蘭的首席大主教(First Cardinal)。

將要摧毀他們的那個人,曾在聖安得魯斯的傑出經院學者,「約翰・梅傑」(John Major)的指導下學習;當索爾維・摩斯之役發生時,這個人還是一位不知名的教士、公證人和教師,他便是「約翰・諾克斯」。

聖安得魯斯的「比頓大主教」,自信滿滿地抗拒著,「亨利八世」怒氣沖沖的入侵,因為後者也許能蹂躪蘇格蘭,卻無法征服這個國家。

由於這位英格蘭國王,沒能成功地用武力拿下大主教,他便轉而採用「秘密暗殺」的辦法。

亨利的特工,開始接觸多位地頭蛇,並和願意鋌而走險的領主結盟,後者多是蘇格蘭的在地鄉紳。這些是與比頓為敵的人,或者是激進的宗教改革者,或者是身無分文的可憐蟲。

其中一個,名叫「喬治・威夏特」(George Wishart)的古怪的狂熱分子,與這些陰謀集團,有著緊密的聯繫。

這個人出身上流階層, 可能是反對大主教的陰謀的籌劃者,也可能僅僅是這些陰謀分子們的朋友,加上精神導師;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肯定強烈憎恨比頓和教會的舊勢力。

「威夏特」本人,是比「路德」或「加爾文」更加激進的改教者。

他宣稱,自己是獲得「神啓的先知」和上帝所指定的「人間仲介」,並到處宣揚預言,稱這些預言將會自行實現。

「威夏特」宣稱「所有人都是祭司」,因此傳道人不需要教會的認可按立,或者獲得教會的許可。

他聽信了萊茵蘭地區(Rhineland)的一位猶太人之話,認為所有宗教藝術都是「偶像崇拜」,而他曾一度懷疑「基督是否真是救世主」。

諾克斯的故事,在這裡就和大主教的故事,兩者銜接上了。

因為「威夏特」一派中,最為忠誠的一個追隨者,便是那位人到中年的哈丁頓(Haddington)的「約翰・諾克斯」

雖然他與路德一樣,都是農民的兒子,但他卻受過一些教育。他將讓威夏特的預言,最後成為現實。

「威夏特」可疑的名聲,讓比頓大主教感到非常刺耳。

博斯韋爾伯爵(Earl of Bothwell)

他命令將那位「先知逮捕」,粗暴的博斯韋爾伯爵(Earl of Bothwell)率領他的手下士兵,將「威夏特」逮捕。諾克斯試圖向「客西馬尼園的彼得」那樣,以一把雙手重劍保衛他的領頭人,不過威夏特的士兵,則用武力阻止了他。

這位大主教,很快便以「異端」的罪名,來審訊「威夏特」。

1546年3月1日,喬治・威夏特,在聖安得魯斯城堡前,最後被勒死和焚屍。

這個命運已定的人,盯著總主教,講出了他最後一個大膽的預言,他大聲喊道:「大主教很快也會完蛋!」

然後,行刑者趕緊拉緊了,這位異端喉嚨四周的絞索;之後威夏特的屍體,也被燒成了灰燼。

比頓大主教,當時正處於個人權力的巔峰期。

然而,在「威夏特」被燒死之後,不到兩個月,他也完蛋了。

伐夫郡(Fife)的部分地主,與大主教之間,產生了劇烈的產權糾紛。

最後,這場糾紛的地主集團,以「文藝復興時期」被推崇的暴力手段,誓言要讓「後者流血收場」,這說明了那時「對教會體系的尊重」,幾乎已消失殆盡。

與他們攜手合作的,是英格蘭的支持者以及一些極端的改教者,藉著一個巧妙的花招,讓殺意滿滿的叛亂集團,擊敗了眾多衛兵,闖入聖安得魯斯城堡,撲向大主教。

奄奄一息的大主教,臨終前喘著氣說:「一切都完了。」

他們將大主教的屍體,掛在一扇大窗戶外懸吊,後來又用皮革將它裹上,做了防腐處理,放進一間地牢裡,等待將來埋葬。

約翰・諾克斯在他的《宗教改革史》中寫道:

「我們很高興地寫下這些事;不過我們希望讀者們,能夠明白上帝公義的審判⋯⋯ 這些都是我們上帝的作為,他藉此警告人世間的獨裁者們,不管他們擁有何等力量,最終他們會因自己的殘暴行徑,而遭到上天的報復。」

[John Knox, The History of Reformation of Religion in Scotland(Glasgow:J. Galbraith,1761),pp.98–100]

約翰・諾克斯本人,隨後被蘇格蘭的王室軍隊追捕,便和那些謀殺大主教的人,躲進聖安得 魯斯城堡避難。

他向新教徒軍隊佈道,不過也譴責他們「散漫和不敬虔」的做法。

在漫長的圍困之後,蘇格蘭攝政者,在一支法國艦隊的幫助下,強攻奪取城堡,諾克斯與其他新教徒士兵淪為俘虜;他們被押解到法國,被處罰發至船艦,當底下的划槳苦工。

在1549 年的冬天將盡時,他獲得釋放;隨後,他馬上奔回了英格蘭。

與此同時,蘇格蘭的情況白熱化了。

教會的新教徒貴族們 (Protestant Lords of the Congregation)組織起了軍隊,拿起了武器。

攝政王后「古伊斯的瑪麗」也親自率軍,與他們兵戎相見。

新任大主教「漢彌爾頓」,企圖說服改教者們,同意他的一份「淨化教會計畫」提案。

不過,已經為時已太晚。那時,所有人都成了革命者,約翰・諾克斯掌握主動權的時候到了。

1559年5月,諾克斯返回蘇格蘭。

在愛丁堡,他被宣佈為違法者,但是他躲過「古伊斯的瑪麗」的搜索追捕,沿著蘇格蘭東海岸,一路講道。

在他來到珀斯 (Perth)後,一群「烏合之眾」,據諾克斯本人,他就是這麼描述這群人的;他們攻陷聖約翰教堂,將修道院摧毀。

當時,諾克斯像征服者一樣,大步走進伐夫郡,一大群「新教徒漁民」跟隨在他之後,沿著東海岸步行,一路邁向聖安得魯斯。

大主教和攝政王后,在強勢的改教者面前,只能選擇讓步了。

1559年6月11日,諾克斯開始在聖安得魯斯大教堂佈道,嚴厲指責「教會舊勢力」的邪惡本性。

他有四天的佈道時間,最後一天,民眾以狂熱的破壞力,終結了大教堂八百年的歷史。

他們將大教堂內,所有寶貴東西,統統拆下毀壞,歷史悠久的大教堂,變成一個空殼;他們還一併摧毀了,富麗堂皇的聖安得魯斯女修道院,以及該城的兩處男修道院。

這些騷亂者,用斧頭和亂棍,將祖先們傾心打造的哥德雕塑,毀得面目全非。

正如奄奄一息的比頓,臨終前所哀嘆的,「一切都完了」。

聖安得魯斯大教堂的遺跡

在那個凶猛異常的日子過後,大教堂的架子依然矗立,但它不過是一個遭到褻瀆的空殼。

既然他們沒有主教的職位,故「加爾文宗」的改教者們,也不需要大教堂,只需要「教區教堂」。

至此,曾經由保羅・克勞的火刑,所預示的,由帕特里克・漢彌爾頓被處以火刑後,一切所加速進行的「宗教改革」,現在都已完成。

1560年6月,深為改教者困擾的攝政女王,「古伊斯的瑪麗」,因某種疾病去世,至死都顯出英雄氣概。

那年8月,蘇格蘭的「三級議會」,在愛丁堡召開,大主教漢密爾頓和其他教 會人士與會。

「三級議會」正式終結了舊教會,廢除了教皇的管轄權,譴責了所有違背「諾克斯新信條」的做法,並禁止舉行彌撒禮,三次違反者以死刑論處。

站在改教者,和古老體制殘餘勢力之間的擋路者,只剩下年輕的女王「瑪麗・斯圖亞特」,諾克斯也將擊敗她。

即使「瑪麗」仍舊據有王位,新教徒貴族和地主們,卻已經開始將天主教會的土地和財產,在自己人裡面分配;除了少數零碎地塊,是諾克斯留著用以支持蘇格蘭教會和學校,其他都遭到瓜分。

在「瑪麗」逃到英格蘭,並被囚禁在那裡之後,蘇格蘭的天主教會勢力,被連根拔起,「拒不服從」的天主教徒,只零星存在蘇格蘭高地和西部的小島。

諾克斯的《宗教改革史》,是蘇格蘭首部重量級的散文作品。

在這本書中,諾克斯作者自己,並不是以基督教仁愛或憐憫之榜樣,這樣的形象出現的。

他勇敢,個人品格無懈可擊,而且擅於雄辯;他不趨炎附勢,對自己也不客氣;與多數蘇格蘭人不同,他沒有裝著彬彬有禮的樣子,因為他說自己出身低微。

藉著他的佈道,一種嚴格的「加爾文主義」,在蘇格蘭扎下根來。

在諾克斯看來,《聖經》是權威的唯一來源。

在他年老時,更年輕的牧者,開始不認同諾克斯對《聖經》的解釋,當他表示反對時,他們就反問他:「按照他自己反權威的原則,他怎麼就能將自己樹立為權威?」

他們對《聖經》的理解,可以和他一樣出色,根據諾克斯自己的理論而言。

諾克斯悶悶不樂地反駁道:他通讀《聖經》的次數,遠遠超過他們。

不過,年輕改教者們的反對意見,反映了「路德和加爾文」的新教,其中一個嚴重缺陷:「既然,每個人都可以自行解釋《聖經》;那麼,如果人們對《聖經》的含義,有不同理解,該怎麼辦?誰說得比較對呢?」

這一難題,後來會導致「蘇格蘭教會」,後來分裂成各個小教派,並使得英格蘭的新教徒集團,也出現明顯的分化。

諾克斯創建的教會,植根於兩項主要的神學教義:路德「因信稱義」的教義,以及加爾文的「預定論」教義。

「因信稱義」的意思是,人只有通過,毫無保留,完全信基督的話語和真實程度(Reality),才能在上帝面前,算為公義。

只有「上帝才是公義的」,所有人都徹底敗壞了;但是,藉著上帝任憑己意的憐憫和恩典,那些信靠上帝之人可以得救,不管其在此世的生命中,有何作為。

「預定論」的含義是,上帝在創世之前,便已命定「某些人得救」,另外有些人則是「受罰」。

「選民」,也即上帝命令,要拯救的「那些人」 ;是不可能被確定無疑地辨識出來,只有上帝知道「這些人」是誰;雖然許多人被召,但「被選之人」卻是極少數。

此生憑藉「意志」的所有作為,都不可能將「人從罪中拯救出來」;因為,此時此地所發生的一切,都源自上帝的旨意,在亞當被放置在伊甸園之前,就已安排好了。

「認罪」沒有用,「赦罪」則是不可能的;因為上帝對罪人的「恩典與震怒」,從一開始就已確定了。

這兩條嚴格的教義,是「加爾文宗」信仰的核心,認同它們的還有荷蘭的「改革宗」加爾文主義者、法國的「胡格諾派信徒」,以及許多瑞士人。

英格蘭的長老會信徒,公開認可這一信條;不過,卻先後遭到克倫威爾的獨立派(Independents),以及聖公會權勢集團的打壓。

英格蘭與美國的「清教徒」,則認同這一神學;儘管,他們不認同在蘇格蘭的長老會,獨自發展出來的教會治理模式。

諾克斯的「加爾文主義」,從蘇格蘭散播到,愛爾蘭北部阿爾斯特 (Ulster),在「蘇格蘭 — 愛爾蘭人」(Scotch-Irish)之中擴散;又從蘇 格蘭與阿爾斯特,傳佈到當時的「新世界」。

隨著大英帝國的擴張,蘇格蘭眾多的傳教士,將「蘇格蘭新教」的教導,傳遍幾乎世界的所有地方,甚至遠至非洲核心地區。

儘管,當時在北美大陸的絕大多數殖民地,都依法確立了母國的「英格蘭教會」的地位,而且「清教徒」主張的那種「加爾文主義」在新英格蘭地區,已經佔據主導地位。

諾克斯所創立的教旨、逐漸以「長老會」為人所知的信仰,卻成為18世紀許多美國人,尤其廣受遠在西部邊疆地區,那些刻苦的拓荒者們所歡迎,成為他們主要認同的信仰。

嚴格講,「長老會」是指,由長老(Presbyters),或牧師和長老 (Elders)通過開會,進行教會治理;以區別於「天主教」、「聖公會」和「路德宗」教會,他們的「主教制」權威模式。

就此而言,諾克斯本人算不上長老會人士:他可能會容忍主教,唯一的條件是他們也同意,必須親自進行講道。

年邁可憐的「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是「宗教改革」後,聖安得魯斯的首位大主教;在他徒勞無功地,試圖滿足「諾克斯分子」讓他以講道來開導他們的要求後,因過於怯場,而死於聖安得魯斯的「聖三一教會」(Holy Trinity Kirk)的講台。

17世紀的蘇格蘭的「加爾文主義者」獲得最後勝利,將把「主教們」完全清除出去。

為了替代蘇格蘭以前的「主教制體系」,「教會大會」(the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Kirk)應運而生;其主事者,是由選舉產生的「主持人」(Moderator)。

就組織而言,J. M. 里德(Reid)寫道:

「蘇格蘭人的教會,具有不可思議的民主性。雖然是在初代改教者之中,普遍存在激進的思路,其目標卻並非政治民主。

實行這些行動的人,其目標是在該地域,盡可能地廣泛設立他們所認可的教會,也即號稱是《聖經》中所批准的形式。

要實行這樣的行動,要通過由「教會會眾」選出(或至少批准)的牧師和長老組成,這些人然後會在「教會法庭」出庭,或者委派自己挑選的代表出庭,由此產生的「教會大會」。這個教會議會,能夠代表整個國家,其背後的支持力量,也遠遠強於當時的所有議會。」

[ J. M. Reid, Kirk and Nation:the Story of Reformed Church in Scotland(London:Skeffington,1960),p.53.]

在擊垮瑪麗・斯圖亞特和天主教徒後,「蘇格蘭教會」幾乎佔有了政治上至高無上的地位 ;儘管,教會按理不應當成為一個「政治機構」。

蘇格蘭教會的《紀律手冊》(下,1578年出版),再次提出了「兩個國度」原則,「世俗王國」和「上帝的國度」的理論。

在「世俗王國」,國王和地方官員們據有武力;不過,「教會國度」是上帝在地上的國度,除基督本人外,別無另外的權威首席。

「教會國度」,享有基督的「天國鑰匙」所賦予的權力;中世紀教會,曾認定,「天國鑰匙」的持有人,乃是作為「聖彼得繼承人」的教皇們。

牧師們,則要受地方官員的「世俗管轄」;不過在有關良心和宗教的事務上,地方官員,則需要要服從教會的「靈性紀律」。

不過,這個「教會與國家分立」,而非分離的教義,在17世紀期間,幾乎被忽略:「蘇格蘭教會」試圖通過「教會大會」,直接管理了蘇格蘭的國家事務。

無論如何,兩個國度的教義,與初期教會國的格拉西教皇,所提的「兩把劍」原則,看似非常相似;促使17世紀的蘇格蘭長老會信徒在他們理解的希伯來人聖約的啓發下,宣告他們的「全民聖約」(National Covenant)

這一 全民聖約沒有主張公民或宗教自由,卻像某種宣言或憲制,意在確保 「改革宗」蘇格蘭教會,不受國王控制的自由。

「長老會」的這份統一宣言,所導致的後果,便是類似於舊約時代以色列國王與先知間的那種鬥爭。

在伊麗莎白女王死後,瑪麗・斯圖亞特的兒子、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也將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國王」。

「斯圖亞特王朝」將在英格蘭展開。

蘇格蘭「斯圖亞特王室」,在之後長達85年的時間,同時統治了,英格蘭與蘇格蘭;這中間「克倫威爾共和國」時代,而造成「王位中斷」那段時間不算。

在這段時間裡,「蘇格蘭教會」「斯圖亞特王朝」,兩者有 一種愛恨交織的關係;前者常常看起來,有種像是代表「蘇格蘭國家」一樣。

「全民聖約」,成為宗教團結,國家獨立的雙重象徵。

在「斯圖亞特王朝」,最後一 位國王「詹姆斯二世」,於1688年垮台後;「蘇格蘭教會」,才覺得有必要重新擁抱,它自己的「兩個國度」原則,放棄其政治權力。

「蘇格蘭長老會」,其相對民主的教會治理模式,傳到美國的「長老會教會」, 並在很短的時間內,開始對「殖民地的政治模式」產生影響。

作為宣言,以及全國性共同宗旨,所構成框架的「聖約」的觀念,構成了美國人的《獨立宣言》,和聯邦憲法,形成的部分背景因素;而且,「兩個國度」的理論,對美國人「政教分立」的觀念,也將產生某些影響。

諾克斯及其盟友,賦予「蘇格蘭人的品格」對美國秩序之根基的影響,也同樣重要。

一般而言,「蘇格蘭長老會」信徒,在宗教上很敬虔,生活節儉,而且富有進取心;他們從自己嚴格的信條中,汲取精神上的力量。

他們大部分而言,都具有獨立的判斷力,並很在意自己的權利。「因信稱義」「預定論」的教義,常常讓他們成為「敬畏上帝、目標堅定之人」。

這些人很適合耕耘教化一片新土地,而他們早在17世紀就已開始大量到美洲殖民地定居。

當18世紀初的《聯合法》(Act of Union),將蘇格蘭與英格蘭王位,兩者合併為一體。

之後,將「議會」的所有權力,都集中到英格蘭大教堂「西敏寺」(西敏聖彼得協同教堂,The Collegiate Church of St Peter at Westminster),或稱「威斯特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

在這之後開始,蘇格蘭的移民,大量湧入北美的十三個殖民地。

北愛爾蘭的阿爾斯特地區,新教徒最多的區域,在民族情感和宗教上,也算是蘇格蘭人的「兄弟姐妹」,他們也仿效蘇格蘭人,開始往北美大陸移民。

在英國於18和19世紀,創建的整個大英帝國境內,蘇格蘭人在作為「管理者」「士兵」「商人」的角色上,常常甚至比英格蘭人更為成功。

在美國和其他地方一樣,移居的蘇格蘭人,常常都有受過良好教育的優勢;他們對「學習與教育」的重視程度, 只有新英格蘭的清教徒,能超過他們。

國家授權的「普及化教育」,從小學,一直到四所蘇格蘭大學,是諾克斯的理想;這個理想僅次於,他最渴望的夢想,實現直接源自《聖經》的宗教信仰。

如果民眾的「識字水平」,要達到能夠充分理解《聖經》經文的水平,那此類教書寫字的「學校教育」,就是必不可少的。

為支持教會和學校,諾克斯從蘇格蘭國家財政中支取的款項,只佔「宗教改革」前教會,收入的一小部分。

不過,他仍舊能夠憑這點資源,讓他的「國民教育計劃」,得到有個良好的開端;一直到臨近20世紀的前幾十年,「教區牧師」還是蘇格蘭校區委員會的自然成員。

「教區學校」教導純正的「加爾文宗」教義, 各大學成為改革宗神學的中心。

蘇格蘭的學校,在「世俗教學」方面享有盛譽,使得17和18世紀蘇格蘭民眾,普及教育的水平,遠高於當時其他歐洲國家。

基於《聖經》研習,識字水平及對學問的嚮往,也傳到了美國。

雖然,約翰・諾克斯成就了很多事情,無論是「建設性的」還是「破壞性的」;但他對於當時仍動蕩不定、貪得無厭的蘇格蘭,卻很難感到滿意。

即使,他已經徹底將舊教的高級教士,支持舊教的女王,一併趕出了蘇格蘭。

但是之後他發現,那些公開聲稱「效忠改革宗教會」的大亨們,他們的腐敗和貪婪程度,一點都不遜色於,之前他曾大力抨擊,並將之打倒的「教皇時代」。

在1571年,諾克斯行將離世時,那時他才零星地,看到些許復興的火花。

他認同「伐夫郡」的一位牧師,談及教會之「貧困和無知」的講道:

「約翰・諾克斯,用我枯死的手和喜樂的心,盡心讚美上帝;因著他的憐憫,他為自己建立的荒涼教會中,留下些微的亮光。」

人們將他葬在當時的聖吉勒斯(St. Giles)教會墓園,墓園位於石頭城「愛丁堡」的中心地段;現在他的墓地之上,是該城喧嚷的交通洪流。

在接下來的兩百年中,成千上萬有著諾克斯那樣信念的人,以及同樣勇敢堅強之人,從蘇格蘭和愛爾蘭北部出發,在美洲殖民地的邊疆地區,與印第安人和法國人作戰,並在北美的荒野中,開疆拓土,最後定居。

由「路德」發端、被「聖公會」和「加爾文主義者」,一步步推進的「宗教改革」,影響了所有英國北美殖民地區。

唯一的例外,只有統治「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男爵(George Calvert, 1st Baron Baltimore,1579- 1663),堅持該州的天主舊教信仰,以及分布在其他地區的少數天主教徒、殖民地時期的若干猶太人,以及此後的被征服的法裔加拿大人。

當然,「浸禮派信徒」、「貴格會信徒」以及其他持不同立場的教派,也都源自「宗教改革」的大熔爐中。

即將登場的「美國秩序」,和「個人主義」的活力,從舊世界的宗教溫床中,孕育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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