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監管局:《緊急法》對保單效力並無影響
在《緊急法》下,當發生事件時,保險公司仍會按照保單的保障範圍賠償。而保單保障範圍則成為關鍵,建議讀者應了解保單的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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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in readOct 14, 2019
鑑於近期於社會存在對保險有效性的不確定性,2019年10月8日下午,保險監管局發出聲明,表示保單為商業合約,《緊急法》並沒有凌架保單的效力。
文中指出,如果保障範圍因保單而異,須視乎個別保單列明的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可理解成,在《緊急法》下,當發生事件時,保險公司仍會按照保單的保障範圍賠償。而保單保障範圍則成為關鍵,建議讀者應了解保單的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以策安全。
實施《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對保單效力並無影響
2019年10月8日
保單為商業合約,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均受保單條款和條件約束。
實施《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並不影響保險合約內的條款和條件,亦不會凌駕保單的效力。
然而,保障範圍因保單而異,須視乎個別保單列明的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如有任何疑問,保單持有人應直接向其保險中介人/保險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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