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到底天殺的是什麼東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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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ings FANSI
Published in
May 17, 2021
Photo by hang niu on Unsplash

一位智者曾經說過

要讓一篇文章紅起來,封面一定要用貓咪照片

我希望他是正確的。

NFT的名詞雖然是這幾個月才在台灣紅起來,但Fansi已經在這領域著墨了近3年的時間,也很幸運地成為全世界第一個針對音樂的NFT發行平台(不要問我為什麼,反正大家都這麼說)。

由於Fansi滿著重在主流使用者身上,因此在這段時間推廣時,遇到滿多第一次接觸NFT的朋友,普遍都會有一些很棒且很合理的疑惑,因為這些疑惑幾乎都是我們當初很早在研究NFT時也會一樣有的問題。所以想說整理一篇當初研究NFT時的一些「蛤?」時刻,然後分享一下我們的看法。

蛤? NFT到底是什麼啦?

Photo by Alexander Krivitskiy on Unsplash

除了很多人一開場都會先自以為很厲害下馬威的講NFT就是「非同質化代幣」這種講的人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工三小的解釋之外,NFT就像是一個官方鋼印,去證明是誰擁有這個東西。

就像你買一個房子好了,你其實無法真的證明你擁有這個房子(就算你睡在裡面),直到你拿出權狀等相關官方掛保證文件資料。在數位檔案的世界裡,NFT就是那個權狀文件,證明你擁有一個該權狀文件上面註明的某個數位檔案,而認證的官方就是分散在全世界各地彼此不認識的節點的共識,藉此去達到跟像政府這種中心化一樣的強大信任感 (等等… 政府有信任感?)。也因為是區塊鏈的關係,此認證將是無法竄改、所有人都認同、且無法被複製。

所以有了NFT,我們就可以讓原生的數位檔案(如數位藝術創作、音樂、照片、錄音檔、影片….等)都加上了實體蒐藏品/商品享有的特性:具有獨特性、無法直接交換、可被查證擁有者、每個物件有自己的交易歷史、甚至有可以設計”限量”的特性。

所以真的要白話一點說,我會說NFT是一個「數位蒐藏品」的概念。

也因為NFT,讓原本被0101程式碼這種複製成本趨近於零、搞得價值變很慘的原生數位資產,可以享有實體商品的優勢(如:擁有權),讓市場重新定義這些資產的價值。

蛤? 那我買NFT到底買到了什麼?

承上,當你購買NFT時,你實際上是買到了一個有公信力的證明,證明是你這個人買了這個東西。每個NFT會記錄這筆交易是誰(賣方錢包地址)賣給誰(買方錢包地址),且交易了什麼(指向存放檔案的地方,通常是去中心化的儲存空間像IPFS)。

”所以買NFT根本就不是真的擁有那個檔案啊!” 小明激動的說。

“小明請冷靜。” 我回答。

這個其實就是目前你我正身處的社會運作的根本。試想,今天你在商店買了一包口罩,收銀台給你一個發票,除了是萬萬稅的政府要抽營業稅之外,為的就是證明你買了且擁有這個東西,因此當退換貨時,或當你離開店家時感應門逼逼叫的時候,你可以拿出發票/收據說:“林八買的啦!”

又或是你買了一張台積電的股票,你其實並不會真的收到一張股票,唯一有的就是一個中心化的券商給你一個數位證明說你有這張股票,持有人是你,當該股票有相關的權利義務時,你是權利行使人。

又或是當你跟你另一半結婚,你也不是真的就讓彼此的愛情升溫,你也不是真的就從此甜蜜蜜相親相愛一輩子,唯一有的就是那張爛紙上面寫著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任何人做到的結婚誓言!

抱歉我失態了….

總而言之就是NFT是目前最佳解去證明你擁有一個數位檔案/商品/蒐藏品的方式。

蛤? 阿這檔案不是到處都看/聽得到我幹嘛花錢買?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點:NFT或任何蒐藏品及藝術品,從來就不是要擋存取權。甚至相反的,越多人看到或聽到,他的收藏價值越高。

”不是吧?“小明疑惑的看著我。

很反直覺嗎?其實現在幾乎所有高價的蒐藏或藝術品,你都可以在人類最好的朋友 — 谷歌上找到。《蒙娜麗莎的微笑》、《吶喊》、《膠帶香蕉》、或是賣的非常貴的球鞋、球員卡、精品包…等,都可以在網路上看到,你甚至都可以下載下來,找個好一點的紙列印,或請個臨攀很厲害的畫家畫個複製畫出來掛在牆上。

也難怪有人說:「一個藝術蒐藏品的價值是跟被存取到的頻率成正比」,假設全世界只有10個人知道《蒙娜麗莎的微笑》這幅畫,那其實它反而就沒有這價值了,就是因為全世界的人網路上都看得到,紀念品店裡的杯墊上也都看得到,但大家都知道真跡只有一個,所以才會讓這真跡更有價值。因此,價值從來不是取決於只有少數人”存取得到”這個角度。

“不一樣啊!一個是可以實際拿在手上的,這我可以理解;一個是摸不到的檔案,哪有實際蒐藏價值?” 小明像個企鵝不捨的追問。

這我可以理解,但這論點本身就帶有一個前提了,那就是”只有摸得到的東西才有蒐藏價值”。這是根本假設前提的問題,在這前提下,任何數位資產都不會有價值,就算是「賭神」這兩個字,也沒有價值。當初台灣電商產業剛出來沒多久時,不少專業人士說”台灣無法做電商,因為樓下就有7–11了,太方便了,我幹嘛上網買?”,很多東西在典範轉移時本來就是會令人不太舒適,當用傳統的眼鏡在看新科技的發展時,往往都會霧裡看花,三八阿花吹喇吧

重點永遠都不是摸不摸得到,而是有沒有蒐藏價值。

蛤? 阿不就是一張JPEG或MP4幹嘛賣這個貴?

這是一個好問題。NFT的本質其實並不是為了賣數位商品給世界上所有人,而是讓想要擁有這個數位資產的人(為了各式各樣自身的蒐藏理由)終於有機會可以真正的收藏及擁有,並且可以向全世界的人展示其收藏,告訴大家這個是我的,這個蒐藏代表了我的品味及獨特的眼光,或就是單純滿足了心中想要蒐藏的渴望。

而這樣一個自我價值的滿足或展示、一種文化認同、一種相同社群的認可,價值會是多少?可能真的只能由認可且有需求的蒐藏家去決定了,非同族群或文化的旁人真的很難理解。(試問:賭神兩個字到底有沒有值3000萬美金?恐怕只有陳金城知道)

Cryptopunks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它是一個程式化自動產生的頭像圖片,全世界只會有10,000個。蒐藏家買到的就是一個8-bit的圖檔(的NFT),最高單個目前來到近800萬美金的價值。而全球知名拍賣行佳士得也在近日賣了一個9顆頭組合再一起的一包作品(就是圖檔),成交價為近1700萬美金。

“這就是泡沫嘛!” 小明又跳出來激動的說。

“小明請冷靜。” 我又回答。

或許全都是泡沫,只一剎的花火,你所有承諾,全都太脆弱。但Lebron James的菜鳥時期球員卡賣了520萬美金(就是一張紙);Nike的經典老鞋”Moon Shoes”也曾在蘇富比上賣了近44萬美金(就是一雙舊破鞋),就連一個一般鋁製材質的車牌就因為編號1就賣了1430萬美金,這些蒐藏家花這麼多錢買的原因都絕對不是因為製造它的材質,而是它背後的故事,以及買家可以同理的認同感。

話雖這麼說,我們並不鼓勵NFT發行者(創作者)追求破天價的銷售額,那是媒體寫文章的必要之惡,但不代表是發NFT的唯一目的。讓買的人可以透過NFT重新認識了解發行的創作者或其作品,並且讓創作者直接跟支持者對話,讓真正的支持者參與創作者的成長,這才是最有意義且能讓產業進步的方向。

蛤? 阿NFT買了之後可以幹嘛?

NFT當作一個物品擁有權的證明,理所當然就是可以行使一些擁有該物品的權利。目前不管是畫作、音樂、影像、文字、照片…等用NFT來指向的檔案,都是可以讓該NFT的購買者去做基本的購買後的權利如:閱讀或收聽、分享給朋友、合理使用下展示你的蒐藏、以及當然不少人會有的期待:二手市場上的交易,就像球鞋和老酒一樣。目前甚至連傳統電商大佬ebay都開始讓大家轉賣/買NFT了

除此之外,有些NFT發行者會讓渡一些授權, 像是有金額限制的商轉使用、或是有使用範圍限制的商轉,基本上取決於創作者的想法。謎戀貓(CryptoKitty)就是一個例子,它其實允許每個擁有者可以用自己的貓去做簡單的商轉,只要營收不要超過10萬美金即可

更甚者,當我們深入區塊鏈的語言及世界來講,也已經有不少人在NFT加上DeFi(去中心化金融)的產業中努力,像是NFTX (NFT index fund)、NFTFI (NFT抵押品借貸)、NIFTEX (把Non-fungible再fungible起來)…等,也都是相當令人期待且是傳統音樂檔案無法做到的事情。只要擁有了你認為有價值的NFT,未來的發展將會讓身為NFT擁有者的你我打開一個全新的資產參與程度。

蛤? 阿Fansi到底有沒有在徵才啦?

啊呀這位朋友問得真好,Fansi永遠在找對這產業方向有興趣的人才。

我們期望變成全世界最潮的音樂文化資產相關的NFT發行平台以及二手交易平台,我們將與音樂人和市場一起來定義什麼是音樂NFT,並將台灣驕傲的音樂資產發揚到全世界。

如果以上有讓你興奮一下,歡迎與我們聯繫,只要是人才,我們會為你創造位子。

或是可看看以下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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