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Q: 採購流程概述

ASPICE 標準解讀 — 採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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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下圖所示,ACQ.4隸屬主要生命週期中的採購相關流程,該流程亦屬於VDA Scope的範圍內。

ACQ.4隸屬於ASPICE的主要生命週期中的採購相關流程

在整個採購相關流程中,只有ACQ.4被納入VDA範圍,讀者可能會覺得好奇:為什麼其他的採購流程沒有被要求?

事實上,ACQ.4所扮演的是發包出去的客製化專案的監控,其餘的採購流程其實早在各公司內都存在,且行之多年,因此VDA就沒有再進一步的要求。

採購流程可以參考IATF 16949、ISO 9001、或其他標準

採購流程概述

如下圖所示,採購流程整體的運作概念如下:

ASPICE ACQ.4與其他流程的關係 (請點開圖片放大)

定義

在採購流程中,我們沿用ASPICE ACQ.4的定義,界定了兩個角色,分別是「客戶(Customer)」和「供應商(Supplier)」;相對上圖,即是「公司」與「供應商」,以下簡單說明:

  • 客戶 = 公司(自身)
  • 供應商 = 接公司專案的廠商

各階段流程介紹

採購流程整體運作,主要分成四個階段,以下針對各階段詳細說明:

  • 定義需求階段:
    由公司方定義技術性需求(ACQ.11 )及法律、行政、合規等需求(ACQ.12),並將上述需求彙整成要發包的專案需求(ACQ.13)。
  • 選定供應商:
    由公司定義徵求建議書(ACQ.14),並搭配供應商資格建議書(ACQ.15),接受合格供應商的提案(SPL.1),再確認提案與相關報價後,與供應商簽定合約與協議(ACQ.3)。
  • 交付需求/供應商監控/供應商專案開發:
    (part-1交付需求)
    由公司交付專案需求後,雙方透過供應商監控流程(ACQ.4)進行討論並決議專案的相關活動及應交付事項;供應商的部分則透過供應商招標流程(SPL.1),再評估所接受到的委外需求,並與其客戶談定委外專案的相關活動及應該交付的事項(ACQ.4)。
    (part-2: 公司方 — 供應商監控)
    談妥委外開發活動後,公司方根據供應商監控流程(ACQ.4),定期的監控供應商,包含定期會議及供應商產出物的審查。
    (part-2: 供應商 —專案開發)
    談妥委外開發活動後,供應商透過標準的ASPICE開發流程(MAN.3, SYS.2~SYS.5, SWE.1~SWE.6)進行專案的開發,並根據先前所協議的內容與公司方定期會議,並提交工作產出。
  • 驗收/再評鑑:
    (part-1驗收)
    由供應商透過產品發行流程(SPL.2),交付其開發完成的產品給公司方。公司方後續要進行產品的驗收,如果驗收通過,則給出驗收完成的回覆。
    (part-2再評鑑)
    後續,公司方透過公司內部的機制,針對供應商進行本次合作專案的評鑑(ACQ.15),專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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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Lin 顧問筆記
ASPICE標準解讀

現任國際標準輔導顧問及評鑑師;在這裡,分享一些產業新知、趨勢以及標準的解讀與看法。更多資訊請參考:https://linch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