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應該太快就進入交往關係?

真實小姐 Sophia
Authentic Radio
Published in
Nov 19, 2020

曾經有人跟我說,感情不是拿來談的,我們不是「談戀愛」,而是「墜入」,比較像是英文的「Fall in love」墜入或掉入愛情裡。

而曾經,我也是這樣相信的。

過去我的所有感情,幾乎都是砰然心動、一見鍾情。

從第一次見面到在一起,總不超過一兩週的時間。而這一兩週,幾乎天天都可以找到理由跟對方見面,一見面就是好幾個小時的時間。

連續好幾天徹夜長談,4小時、6小時抑或相處一整天都不會膩,怎麼跟他在一起的時間,總是過的特別快。我們如此地理解彼此、聽得懂對方的語言、處在相同的頻率。我聽著他說過去的經歷,驚訝於我們如此相像,深深著迷於他口中的理想與未來。跟他聊天總是有許多「天啊,我也是!」或不間斷地嘴角上揚、放聲大笑。

我們看著彼此閃爍的眼睛,肩膀或兩隻手刻意又隱晦地不小心碰在一起,心跳不自覺加速,難道這就是人們說的觸電的感覺?只要跟他一起,做每件事情都有趣,他也總是貼心、不時給自己驚喜。每天晚上的道別實在艱難不已,好不容易回到自己房間的床上,開始反覆重播今晚的每一個畫面、琢磨他說的每一句話,忍不住偷偷笑著,心想,這是不是就是幸福的感覺。

我的這些關係維持的時間不等,有的維持一個月,有的維持八個月,最長有大約三年。

但都相同的是,我總是到最後才發現,他原來有一些地方,是剛開始我不曾發現的。或我總覺得,他好像哪裡變了,變得不再像剛開始在一起那樣,令我著迷不已、對我們的關係充滿信心。

或許,根本不是他變了。而是我打從一開始,就沒有真的認識這一個人。

source: christopher lemercier, Unsplash

剛認識的時候、熱戀的時候,什麼事情都是好的。我看到的,都是他的美好,而我們,也都竭盡所能,把自己的美好呈現給對方。

怎麼能不看見他的好呢?畢竟我第一眼就深深被他吸引,畢竟我好不容易遇見一個令自己心動的對象,我當然要竭盡所能看到他的好,才能證明怦然心動的價值與意義。

怎麼能不努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出來呢?畢竟我是如此被他吸引,當然也要努力吸引到他,讓他也看見自己的美好,像我喜歡他那樣,讓他也喜歡上我。

而結果,就是我往往看不見他完整的樣貌,在一起前,我看見的,只有我選擇看見的他美好的模樣,以及他希望呈現在我面前美好的樣貌。

總要等到在一起後,從天天徹夜長談,變成天天習以常,並且開始經歷到彼此狀況不好的時候,慢慢出現許多爭吵與摩擦,我們所以為的愛,被這些真實的樣貌所消磨殆盡,愛不在了,我心目中以為的對方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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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小姐 Sop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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