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生活]TM30對旅泰外國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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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in readSep 19, 2019

最近在泰國長住的外國人士都一直在討論的TM30話題,其實是一個相當令人煩惱的事情,其實不只影響外國人本身,更會影響到租屋給外國人的房東,因為 1979年移民法的Section 38,明確規定屋主要負起申報的責任。

TM30 Hassles by Bangkok Post(點擊看影片)

大家都很疑惑1979年制定的法律,已經不合時宜應該修正或廢止,為什麼今年突然非常嚴格的執行,而且不管90天報到或是簽證更新,都遇到必須繳交罰款後才能完成,大家都說泰國的標準就是沒有標準,也不用太追究是什麼原因,但已經聽說有非常多因未申報而被罰款800–2000泰銖的案例,在法規未修正前就只好照著做避免後續麻煩產生。

TM30流程

緣由

1979年移民法的規定主要是依據國家安全的考量,掌握外籍人士入境泰國後的居住地址,能及時找到犯罪者的藏匿地點。對短期遊客來說,飯店本來就依飯店法規定會幫外籍旅客申請TM30,而長期居住於泰國的外籍人士因為簽證申請時會登記其固定住址或公司地址,並不會持續性的變動住處,這就是大家認為應該修法的原因。

但目前各國商會都有人提出建言,強烈建議修正Session 38的法條,以因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但泰國政府遲遲無法提出良好的配套,又或者發現這是相當便利快速的財政來源,導致目前還沒有修法的共識。

來源:Bangkok Post

TM30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入境後24小時內,屋主/飯店必須要為外籍人士申報TM30,可以親自跑一趟移民署或是網路申報,但網路申報的帳號密碼發送速度時快時慢,我聽到有1個多月後才收到但也有幾分鐘內就收到的案例,總之...泰國的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申報準備文件:

1. TM30申請表(線上不用)
2. 屋主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3. 居住地址的戶口登記簿(屋主是外國人為黃本/泰國人則是藍本)。但如果屋主沒有在該處登記戶口,則需準備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地契影本)。
4. 租賃契約影本(無亦可)
5. 申報居住之外籍人士護照影本
6. 該次申報之入境章及TM6入境表(線上不用)
7. 若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屋主授權書(線上不用)

來源:曼谷大水

如果是直接到移民署辦理申報,會當場拿到該次的申報收據,屋主請記得提供給房客,以便房客在進行90天報到或簽證更新時出示證明,才不會有被罰款或無法續簽的問題產生。但線上申報並無法即時收到該收據,因此大家目前都是擷取申報完成的畫面當作證明。

來源:Chiang Mai Locator

申報TM30的顧慮

法規明確規定是屋主須進行申報,因此最近房客都會要求屋主一定要申報TM30,目前聽到透過仲介出租的房屋,仲介大多願意協助,但如果遇到常出國的房客,不知道仲介是否還願意服務至租賃期屆滿或是下一年租期呢?

另外,申報的安全性也令人質疑,因為每次申報時房客必須提供下一次出境的日期,因此仲介或屋主可以明確掌握房客不在家的時間,這對於房客的財產安全來說有很大的隱憂。

本來外國人入境24小時內要申報,如果入境後再去外府旅遊居住飯店,該飯店一定會申報TM30,而你回到原本住所後要再申報一次,超.級.無.敵.麻.煩!!但最近移民局發了消息稿說在泰國境內移動不需要再申報,我們就等消息好了,看是要報還是不報。

各國代表的強烈建議

當泰國政府今年開始嚴格執行TM30之後,各國商會通常是打頭陣的前鋒,目前看到包含台灣、歐盟都站出來發表聲明,甚至是產業領袖、NGO機構都表示建議修正TM30,其主要訴求就是強烈建議排除有合法長期簽證的外國人,依據2019 Thailand Migration Report統計人數約490萬。

但希望泰國政府能在吸收外商投資的同時,也能理解具長期合法簽證的外國人處境。

法源依據

以下是一些法規依據及移民局的公告,大家可以自行參考。

Immigration Act of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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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在海外長期居留過,在台灣傭傭碌碌工作幾年後,踏出台灣到達曼谷,自此成為海外遊子及海外工作者之一。聯絡我 thailandcondos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