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足跡] 基督教協進會就國安法實務安排獻議

Kelvi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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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Jun 5, 2020
圖:2018年1月,中聯辦副主任譚鐵牛、副部長張強及處長鄭海燕到訪香港基督教協進會,與主席蘇成溢牧師、第一副主席張振華監督及義務書記王福義長老會面。中聯辦新聞稿稱,當局讚賞協進會長期關懷社會、扶貧救災等貢獻,希望香港基督教界繼續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積極促進兩地交流,共同維護香港社會和諧與繁榮穩定。原圖摘自協進會網頁;另參中聯辦新聞稿

普世教會協會成員,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下稱協進會)之常務委員會發表聲明回應「港區國安法」,內容主要關注實務安排,期望在基本法23條立法前,「港區國安法」執法能顧及兩制原則,做到港審、不具追溯力、兼容普通法制又無礙本地耶教團體涉外交流合作。聲明又呼籲香港教會及信徒群體踴躍表達意見。

3.1 為全面貫徹基本法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港區國安法」相關機構的執法與司法機制,包括調查、搜證、檢控及審訊等,應在香港及按香港法律以公開公正地進行;
3.2 為減免香港市民的擔憂,「港區國安法」應不具追溯力。同時,當香港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時,即取代已立的「港區國安法」(即設有「日落條款」);
3.3「港區國安法」應與香港司法制度的普通法原則一致,並充份貫徹一國兩制下一直享有的保障人權和自由(包括言論、出版、資訊、集會、宗教、結社等)…

基督教是普世性的宗教,我們認為「港區國安法」應保障香港基督教教會及團體繼續享有與普世及內地基督教教會及團體交往及合作的自由。

[聲明全文見協進會網頁]

綜觀聲明全文,協進會常委是貫徹「開明建制路線」,既提及港人擔憂及廣大信仰原則如「人有上主形像與尊嚴」、「應當追求公義、和平,在世作鹽作光」,亦在整體上認同「國家安全需要」,盡力對為政者表達信任善意。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成立於1954年,以宗派教會為組成單位。根據協進會網頁,協進會於去年10月首次執委會選出2019–21年度之常務委員包括主席蘇成溢牧師、第一副主席張振華監督、第二副主席林崇智牧師、義務司庫易嘉濂博士及義務書記馮少雄博士。執委會成員包括聖公會管浩鳴法政牧師、港青總幹事何慶濂及基督教勵行會張洪秀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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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vi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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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循道衛理香港堂宣教師。 天降福緣,提早經歷退休,學習回到基本,為身體和生活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