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要狠 走人要緊!?
初入職場的我,做了一年,終於下定決心辭職。
畢竟這份工作並不是自己想做,工作沉悶、人工又低、上司惡頂,總之沒有甚麼值得留下來的理由。
好了,我該用甚麼藉口離職?
工作沉悶? 好像不太成熟。
人工太低?好像太貪錢。
同上司說「你好 L 難頂」?雖然好爽,但一定不是最理想的做法。
雖說做了一年,卻未試過正式辭職,以往 Part Time 或 Intern 都是說句「我唔做 Lu」便算。
凡事總有第一次,我深吸一口氣,把辭職信遞給上司。
Meeting Room 內的空氣都變得死寂,終於上司打破沉默:「點解想走嘅?」
我在心中早已模擬千百次,不加思索地答「覺得份工唔係好啱自己。」
「但你入嚟個陣已經知㗎啦喎,點解今日突然間想唔做嘅?」上司追問我。
我頓時語塞。
雖然已經下定決心離開,但總感覺到自己的手心在出汗,結果我答了一大堆連自己都不明白的東西,大概就是「工作內容+公司文化+人工問題」的混合版。
我的上司是職場老江湖,能聽得懂連我自己都不明白的內容。她可說是見招拆招,把我所提出的問題一一整理再駁回,最後補一句「我覺得依家唔係大家落決定嘅好時機,不如咁啦,你返去諗清楚先,過多排再決定。」
經歷了近一小時被她疲勞轟炸,我只好點點頭,因為我很想逃離這個空間。
到我下一次再提辭職,已經是半年後的事,連我的上司都已離職。
受過上次洗禮、參考了無數人的意見,我決定說「我有其他公司的 Offer」,並且堅拒透露 Offer 詳情。
半年後,終於順利辭職。
這半年我最大的得著,就是當你辭職的時候,對公司心軟,即是對自己的殘忍。
何必令自己這麼痛苦?愛情也好、職場也好,分手要狠,是絕對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