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將想法做戲劇化的說明」的看法

上週上了公司卡內基的第一堂訓練課程,其中,被交付要去讀卡內基溝通與人際關係
書中的其中一章節將你的想法做戲劇化的說明
,這個其實是這章的標題的結尾,而標題則是
電影能、電視能,你為何不能
本章節我認為主要的涵義在於如何與他人去建立一個有效或是成功的溝通,當然,更重要就是在溝通過程中能夠有效表達其自己想法或是讓自己想法讓對方買單。畢竟,有時候我們在溝通用平舖直述方式闡述自己的觀點或是太Normal(我個人就是太正常方式)方式,想要引起對方的興趣或能參與話題的機率可能不高,有可能造成無效溝通或是導致雙方之間的衝突因子,而該章節認為如果能具有戲劇性的方式來包裝雙方即將要開始的談話內容,或是用一些跳躍性的要素讓對方對這一次的溝通或是討論有興趣,將能營造出一個好的溝通場域,進而開啟雙方之間的會談。
這種方式簡單來說就是如何去包裝、行銷一次你與他人之間的溝通,借而能有效地把你想法讓對方能夠專心聽,甚至會跟你有後續互動與討論。
不過,我覺得並非每種場合都能這樣運用。如果,是作為一位演討會Speaker,如何讓自己的想法與觀點能夠被台下聽眾被吸引,戲劇化的說明就是相當重要。不過,在公司就不一定能隨時這樣做,而是必須要看各種場合來決定。舉例來說,由時候彼此的溝通是要針對某一個問題或是現象去解決,直接能攤開事實或問題點,這樣的溝通可能是更有效益、更能解決問題,若是採用用戲劇化的方式表達可能會不那麼容易聚焦問題。若是,角色換成是不小心犯錯的人員,要去說明原因,用過於戲劇化的說明可能也不太好。
另外,個人覺得有時候溝通在於講求快速得到答案或是快速建立一個對話。有時因為要做於戲劇性的說明,事前的準備可能需要很多時間建立劇本,效益就很差。尤其,對於技術人員來說這更是一項考驗。今天如果針對一個提案或是想法表達,透過這樣做法要讓對方被吸引或是多一點關注,倒也是不錯作法,不過,有時候我們也會擔心過多戲劇化的演出,讓原本專案或是工作項目的範疇,添增更多額外工作,造成壓力負擔,而進而畏懼這樣做法,畢竟在職場上有時候做一個提案人或是提出想法人,往往就是最後要負責成敗的人,也就是所謂公親變事主了。
我個人覺得這原則不錯,但是必須選擇場合來運用,也必須看每個人個性,不然感覺總會是卡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