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 Lee
EOS Community Constitution
12 min readFeb 16, 2019

--

EOS柚区公约

唯一一部由中、英、韩、俄社区共同撰写的公约(以EOS AMSTERDAM版本的公约为模版)。此本公约也是唯一一本由专业的区块链律师参与撰写的, 这位律师也是EOS Amsterdam联合创始人之一。

  1. 定义、适用范围及账户转让

1.1 本公约适用于EOS。EOS是指基于EOSIO软件上的公共主网区块链系统. 可以通过chain_idaca376f206b8fc25a6ed44dbdc66547c36c6c33e3a119ffbeaef943642f0e906

1.2 所有EOS代码必须遵循此公约。

1.3 任何拥有EOS代币、EOS账号或者在此区块链系统中交易的个体,都属于本公约的当事一 方。个体可以是独立的个人或者一个法律实体。当使用EOS时,即默认此公约。

1.4 EOS账户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组数据集合:它集合了EOS的属性,特别是权利、授权和限定范围的义务。

1.5 一个EOS账户可以被一个或多个个体持有。“持有一个账号”意味着控制该账户。

1.6 如果原有账户持有人和新的账户持有人都属于本公约的当事一方,那么一个EOS账户可以被转让。

1.7 如果一个第三方属于本公约的当事一方,那么一个EOS账户可以被第三方代为持有。

1.8 除非特别说明,没有任何第三方能够从此公约获得任何权利。

1.9 任何为其它当事人提供有关EOS服务的一方,必须确保与该方交互的EOS账户持有人,是或者成为属于本公约的一方当事人。

2. 多方合约

2.1. 本公约是一个多方合约。它不可以被中止。它中止的唯一条件是当且仅当没有任何EOS账户持有者存在。

3. 自由权

3.1 所有当事方都可以自由使用EOS,只要他们以善意行事,不侵犯其它当事方的权利并且完全遵循本公约。

4. 所有权

4.1 EOS 区块链不属于任何人。

4.2 EOS代币有所有者。“所有者”即为账户持有者或者通过账户持有者代为其持有代币的个体。

4.3 没有人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非直接的方式,持有或者控制超过10%的EOS代币。

5. 通货膨胀

5.1 除非通过一个”简易公投”,否则节点们不能够设定超过1%的通货膨胀率的节点支付报酬。

6. 投票

6.1 EOS代币账户持有者的每个代币都有一票投票权。每一票可以最多选择30个节点。

6.2 无论是通过所有权、协议或者精心组织,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控制超过1%的投票。

6.3 当一个所有者非账户持有人,则相应的账户持有人将确保所有者能够进行投票,无论是通过委托或者通过软件,允许所有者投出账户持有人的票。 该账户持有人不得自行投票,除非其作为所有者的投票代理方。

6.4 通过委托代理投票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才为有效投票:

6.4.1 所有者可以自由选择这样的委托代理; 或者

6.4.2 所有者可以自由地向他们的委托人提供投票指示,并在他们与该委托人达成委托协议 时被告知该权利,并且之后至少每12个月一次进行告知。如被要求,委托人必须证明其符合本款规定。 委托人应以易于被公众发现和访问的方式公布其投票系统。

7. 节点

7.1 有21个出块节点。对eos.io源代码进行更改至少需要15个出块节点通过。

7.2 节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履行区块生产义务,如节点协议中的详细说明。

7.3 节点不得通过所有权、协议或密谋策划与其他节点共享控制权。节点应公布其组织的综合计划表和获得该节点的利润10%及以上的最终受益人名单。

7.4 节点应当执行代码,除非:

7.4.1 存在 一个可执行的法庭命令或仲裁员的裁决另有说明;

7.4.2 节点已经或开始意识到一个明显的对代码意图、一方或第三方的权利的侵犯或者关于此的威胁,但没有其他补救措施来阻止或防止此类侵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节点决定对其采取行动,则节点应立即通知其他出块节点和默认的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该节点还应通知受害人立即向默认的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提起一个索赔案件。对代码执行的任何偏离应是暂时的,且仅限于在必要的、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或继续的范围内。

7.5 节点应该遵循依据本公约第十二条规定的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的仲裁员发出的裁决。

7.6 节点在节点能力范围之内,不对损失和损害负责,除非这些是由节点的故意或疏忽大意导致。

8. 开发者的责任

8.1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否则开发人员不对其提供的代码导致的损失和损害承担责任,除非这些是由于其故意或疏忽大意造成的。

9. CDF

9.1 若经社区决议通过,将有一个EOS共同发展基金(“CDF”)。CDF应完全独立运作。 CDF本身应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全部或部分的由EOS通货膨胀支付。

9.2 该CDF和其资金使用将通过简易公投程序进行确定。

10. 知识产权

10.1 由CDF支付的所有代码将保持开源,并且所有各方可在EOS上免费使用。

10.2 关于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在EOS上发布代码或其他材料的一方,一经发布即向所有各方默认授予在EOS上使用此类代码或材料的非专有权,但仅限于本意。

11. 损坏赔偿,责任以及处罚

11.1 根据本公约违约的一方应对以下情况下的违约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承担责任:

11.1.1 这种违约是无法弥补的; 或者

11.1.2 如果违约是可以弥补的,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违约方被给予了合理的时间来修复这样的违约,但未能弥补的;除非本公约另有规定或除非发生了不可抗力

11.2 仲裁员可以对任何违约方进行处罚,其范围可以从罚款到取消其节点资质(如果是节点)。处罚不得超过违约方获得的EOS总额。 社区应通过简易程序公投来建立惩罚机制。 缺乏此类处罚机制将意味着最高惩罚额只能是违约方在违约方被告知其违约之前的六个月内收到EOS的总额。

11.3 备选争议解决中立方还可以决定,违约方应将违约所获全部利润支付给索赔方和(或者)广泛的社区福利基金(如EOS共同发展基金)。

11.4 如果罚款逾期未支付,则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一方要求违约方全额偿还其违约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的权利。

12. 争议解决

12.1 与EOS有关的每项争议均应由法院或争议各方已共同指定的仲裁提供方解决。

12.2 如果双方未事先协议仲裁,则任何争议、争端或索赔,凡是由以下事项产生或与之相关:“此公约和任何此公约的后续修订、所有其附属协议、安排,例如且不限于:节点协议和一个最终的CDF系统,包括且不限于,其形式、有效性、约束力、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以及非合约性索赔;” — — 将被援引至并且最终根据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的备选仲裁解决规则下解决。如果多个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被选择,则应根据社区实施的备选争议解决系统来确定合格的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

12.3 社区应确定一个仲裁系统,允许一个或多个仲裁提供方根据其在EOS中的注册、以及本公约第12.7和12.8条中详述的质量和程序要求进行参与。 社区也可以直接选择一个或多个仲裁提供方。 通过该仲裁系统选择出仲裁提供方的日期,即是社区决定本公约所指的“默认仲裁提供方”的时刻。 仲裁制度应成为本公约的一部分。社区对任何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的任命期限至少应为18个月,除非该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不能履职(例如,当他们的决议经常被外部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员推翻时)。只有当社区指定了替代者才能解雇一个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

12.4 社区可决定选择多个仲裁提供方和诉讼程序,以反映案件的变化。 例如。 社区可以决定允许针对涉案金额较低的争议进行经济且简易的诉讼程序。

12.5 社群可以决定从CDF中为仲裁提供方提供资金。

12.6 本条款的所有社区决议将通过一个简易公投程序来进行建立确认。

12.7 默认备选争议解决中立方应公平地作出裁决,不受严格的法律规则约束。仲裁制度应确保公平裁决。仲裁制度至少应做到:

12.7.1 确保仲裁员严格的独立性;

12.7.2 确保有足够的仲裁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并接受培训,以了解EOS以及正当程序原则和仲裁员的职责;

12.7.3 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收取费用;

12.7.4 若当事方认为仲裁员缺乏独立性,则可提出异议;

12.7.5 提供合理的时间来详细说明诉讼和抗辩以及进一步的证据证明;

12.7.6 允许通过电子方式举行听证, 或者,以双方当事人都希望的方式:双方当事人都抵达指定现场;

12.7.7 禁止一方当另一方不在场时以任何方式与仲裁员进行互动,若书面互动的情况下应同时通知;

12.7.8 提供裁决依据;

12.7.9 允许当事人从提供的语言中作出选择,但选择仅限于主要语言;

12.7.10 社区可以引入全部或部分上诉的可能性;

12.7.11 允许采取初步和紧急措施;

12.7.12 公布针对争议的摘要、匿名信息。

12.8 一个裁决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补偿(无论是以法币还是以EOS)、通过强制执行处罚的措施来防止一个威胁性的不服从的违约、恢复一方对一个账户的权限,如果该方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所有者(如果不会侵犯善意的第三方权利)以及仲裁员认为合适的所有其他措施。

12.9 本公约的任何一方均无义务遵守一个备选争议解决中立方的决议,除非此决议由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之一)下达或经其确认。

12.10 如果是一个非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的决议,争议的各方都有权让合格的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来确认该决议。 如果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确认此决议,则该决议应被视为默认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的决议。 默认仲裁员仅在以下情况下拒绝确认:

12.10.1 不遵守法定诉讼程序和/或法律规则;

12.10.2 明显且清晰的对事实的错误判决;

12.10.3 难以理解的决议;

12.10.4 明显的错误。

12.11 一个备选争议解决系统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强制调解.

13. 社区公投

13.1 本公约只能通过社区公投进行修改,修正或废除。 一个有效的决议需要:

13.1.1 所有抵押投票的代币量不少于EOS发行总量的10%; 且

13.1.2 连续30天内,赞成票超过否定票的票数不低于总参与投票数的10%; 且

13.1.3 这两项要求需在投票开始后120天内满足。

13.2 在本公约规定的范围内,社区应通过简易程序公投来确定所有其他协议和相关文件。 此类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默认仲裁提供方、进一步细化简易程序公投、建立EOS 共同发展基金和节点协议。

13.3 一个简易程序公投是指:代币持有者按照以下社区规则进行投票:

13.3.1 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提交提案,只要该方证明支持该提案的票数超过1百万;

13.3.2 如果该提案影响EOS代码,那么也必须提交实现这些更改的代码。在没有完整阐述其功能和意图的情况下,不得提交任何代码;

13.3.3 投票将在提案被提交14天后开始;

13.3.4 社区需要被告知该简易程序公投和投票开始的日期;

13.3.5 初始投票期为30天;

13.3.6 在初始投票期之后的持续14天内,决议保持简单多数形式,并且在开始投票后的90天内,则通过;

13.3.7 一项决议至少要求超过3%的总票数参与投票;

13.3.8 对一个提案,允许每个EOS代币有一票投票权。

13.3.9 投票过程的进一步细节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公投来细化。

13.4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关于同一问题的争议需要由投票决定,无论哪种类型的公投,所通过的决议将是在所有投票结束之后获得最多票数的决议。

13.5 一个公约被修改或替换的生效日期应遵循本公约13.1条款,即连续30天内,赞成票超过否定票的票数不低于总参与投票数的10%,且不少于15% EOS总代币参与投票。 简易程序公投的生效日期应为持续保持14天的简单多数形式后的第二天,且总投票数至少为100万票。

13.6 新增协议不具有追溯效力。

14. 进一步的规则和协议

14.1 社区可通过公投提供进一步的制定规则、协议、代码和附属协议,如节点协议。 所述规则、协议、代码和附属协议必须完全符合本公约。

15. 适用法律

15.1 在可能的情况下,本公约优先于所有国家法律

15.2 如果法律有强制性条款阻碍执行本公约,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

15.2.1 选择规避这样情形的法律,或者在不可能的情况下,

15.2.2 以最接近这样的强制条款的含义方式修改本公约;

尽管仲裁员的任务是尽职公平裁决,但不受严格的法律规则的约束。

16. 过渡条款

16.1 本公约在被社区投票当选之日,即替换临时公约,除非公投系统另有规定。

16.2 在依据本公约提供进一步规则之前,所有正在执行的规则在其符合本公约的范围内仍然如此。任何在公约生效之前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都被重视。

16.3 涉及私钥丢失和私钥被盗事宜(“盗”包含偷窃、黑客、和其他一系列导致私钥丢失的非法行为,将由Oath Protocol (https://oaths.io/en/) 作为为默认的备选争议解决提供方,直到社区通过简易公投程序确立其他默认仲裁提供方。根据Oath Protocol的规则作出的每一个裁决,各方当事人都应执行。若涉案EOS总量超过10,000个,由Oath Protocol 作出的裁决可通过WIPO快速仲裁系统进行复查。此类上诉必须在作出裁决后30天内提出。

16.4 对于所有其他争议,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www.wipo.int/amc)应成为默认的争议解决提供方,直到社区通过简易公投程序选择其它提供方。此类仲裁应根据WIPO快速仲裁条例施行并最终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