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寫作、拍影片、接業配,要不要報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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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 2021
現在網路發達,網路上有很多的創作者,透過文章、影片、接案收入維生,當有收入的產生,就出現了一個問題,這些收入要不要報所得稅?要怎麼報稅呢?
甚至剛開始營運的創作者認為,收入那麼少是不是不用報稅?
答案是,要!只要有金錢的收入就要報綜合所得稅。
上面有提到只要有金錢的收入就要報綜所稅,那麼所得的定義是什麼?
只要有金錢的移轉,就跟綜所稅或贈與稅有關
法人 到 個人:所得 (工作收入、獎金發放、股東股利…)
個人 到(無償) 個人:贈與
個人 到(有償) 個人:所得
其中最常見的工作收入,就是屬於所得,其中所得又被分成十類:
一、營利所得
二、執行業務所得
三、薪資所得
四、利息所得
五、租賃及權利金所得
六、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七、財產交易所得
八、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九、退職所得
十、其他所得
簡單來說,除了遺產、贈與及少數免稅所得額,凡是獲得財物、幾乎都是所得範圍,都要課稅!
扯了這麼多,到底要如何報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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