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的性別/劉秀鳳專欄

誰讓女人不能上飯桌?

劉秀鳳 /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退休教師

我出生在一個傳統的客家家庭,排行老大,家中老么是男性。

在我的成長歷程中,父母沒有差別待遇子女的教育。也因此,每每他人評判我的原生家庭,提到我們家存在重男輕女的觀念。對此,我不以為然。

伴隨年紀漸長,我體悟到──性別不平等不在於父母對個別子女擁抱差別的愛,但在臺灣漢人社會文化習俗中根深柢固著性別不平等的事實,像是「女人與小孩不可以上桌」即是一例。

▲(上圖)1960年11月26日,外公(2排左6)60大壽,母親(3排右3)與家族慶祝並於外公宅前合影。(劉秀鳳提供)

自家宴客的餐桌──男尊女卑下,媽媽的歲月

我的媽媽,足有9年的黃金歲月,都在懷孕和坐月子中度過。這9年,她一共生育了7個子女。難以想像,在小弟出生前,她在生理上或心理上承受了多大的壓力。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逢年過節招待親朋好友至家中作客,媽媽為扮演好媳婦與家中女主人的角色,總在好幾天前開始準備、打理。宴客當天,媽媽在廚房中張羅,更是忙碌萬分。我們還小,不懂這些事,只知道難得家中有一餐豐盛料理,興奮地在媽媽身邊跟前跟後。

然而,「女人與小孩不可以上餐桌!」作為長輩的「諄諄告誡」,我們從小聽到大。我們作孩子的,無緣家宴上豐盛料理,拿起碗筷,只能窩在廚房;媽媽則用剩餘的食材烹調料理,作成孩子的餐點。

那負責張羅一切的女主人、我們的媽媽呢?按習俗,媽媽沒有資格和客人同桌用餐。媽媽必須等客人享用,完成餐後收拾、清潔等工作後,再吃剩菜剩飯。

不是所有人都清楚臺灣漢人的禮俗與性別文化,也因此,當公視在2021年播映電視劇《茶金》,其中的用膳情節涉及「女人與小孩不可上桌」的習俗,因而引起觀眾廣大的討論,也就不那麼意外。

電視劇《茶金》的故事背景為1950年代的新竹北埔,刻劃50年代的製茶家族故事。劇中有一幕,茶廠老闆吉桑和女兒張薏芯分桌,女兒隔桌與父親用膳。按客家人的習俗,女人只能躲在廚房吃飯,或是等到男人用完餐才能上桌用餐。茶廠老闆吉桑心疼女兒,不願女兒在廚房用膳,改以隔桌共同用膳,試著在女人不上桌的習俗中,為女兒作出最大的「讓步」。

▲ 臺灣電視劇《茶金》劇照。(客家委員會、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共同製作及授權)

現今社會大眾難以理解、接受父女隔桌用膳的情節,直呼不可思議。但是,這確實是傳統社會中習以為常的性別樣態。電視劇《茶金》呈現這樣的習俗日常,也從中表露吉桑與女兒薏芯的父女關係(上圖)。

我的媽媽作為劉家的媳婦,即便用膳以外的場合,面對父族的長輩,也必須自降一個輩分,或謙稱自己與子女同輩,敬稱父輩,如:媽媽必須稱呼爸爸的叔叔為「叔公」,爸爸的嬸嬸得稱呼為「嬸婆」。

如今想來,長輩教誨的用餐禮儀與稱謂,都體現了臺灣漢人禮俗中的男尊女卑。

年夜飯的家宴餐桌 — — 潑出去的水,流不回原生的家

雖然可能有讀者難以相信,不過,至今,仍然有許多家庭存在女兒婚後不能和父母共享年夜飯的禮俗

我也曾經問過長輩:「女人不上桌,這樣的餐桌禮儀從何而來?
長輩回應:「如果出嫁的女兒回父母家吃年夜飯,會把父母家吃窮了。

在舊時的臺灣傳統農村社會中,食指浩繁,家庭經濟負擔重。向親家收取聘金,女兒結婚的那刻,便被視為「潑出去的水」──女兒不再是家族成員,歸屬夫家,由夫家定奪。另一方面,傳統社會賦予女性的角色是,生養兒女、洗衣做飯、操持家務等事務,逢年過節更要女性負責請賓宴客的責任,卻從不賦予女性參與夫家家族、家庭決策的權力。

在男性為尊的宗族傳承框架下,年夜飯象徵家族的凝聚與認同,認可男性參與和主導席間交流、決策;女性卻不能置喙家庭公共事務,也不能與夫家人同桌用餐,甚至被驅逐在廳堂之外。如果女兒選擇回到原生家庭吃團圓年夜飯,也被原生家庭視作經濟負擔,因而不能在原生家庭的飯桌上現身。

這說明了,「女人不上桌」,只是臺灣漢人文化習俗中性別歧視的冰山一景,還有待大眾從諸多傳統文化中發現值得討論的性別議題。

性別平等的餐桌在哪裡?──媽媽在日常做性別平等倡議

就我的觀察,整體社會的改變、性別平等的倡議與推動、少子女化的衝擊、現代家庭形態趨於多元等等因素,讓傳統民俗文化在時代衝擊下有了不同的面貌,也成為解構漢人文化禮俗中性別歧視與性別刻版印象的契機。長年遵從禮俗的人們,也可以藉此打破既有慣習,爭取性別平等,就像我的媽媽。

▲1970年3月12日,母親(3排右1)與父親(3排左2)帶著我(1排右2)和二妹(3排左1),回到外公家宅,參加大表哥的結婚儀式。(劉秀鳳提供)

媽媽是一位受客家傳統性別文化教養甚深的女性,卻能打破傳統框架,向父親提議──主動邀請女兒、女婿、兒孫輩一同回來吃年夜飯,打破客家人對於傳統習俗的堅守。我也在今年(2023年)清明節前後,向父親提出出嫁女兒回原生家庭掃墓的議題。父親作為一名長年恪遵祖訓的客家男性,聽到我的想法,數度沉默,母親則是大力支持,最後父親也同意我可以以女兒身分返回原生家庭掃墓。

這對傳宗接代壓力下生養7名子女的父母而言,改變著實不易。我與雙親之間的溝通與努力,也說明了:性別平等在臺灣的民俗文化上並非難以撼動,而是需要更多的溝通與理解。這些改變,也有賴政府長年的共同的推動與參與。

自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各國達成性別平等之全球性策略。臺灣在2005年開始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以性別統計、性別預算、性別影響評估、性別分析、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運作為主要推動工具,以協助各部會分階段逐步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

終於在2023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表社會習俗性別指數(Social Institutions and Gender Index, SIGI)報告,臺灣首次被納入此項目評比,該評比以全球179個國家為對象,透過社會制度中對女性潛在的歧視因素,逐一檢視各國的法律、社會規範和做法,並與義大利、西班牙、瑞典成績同分,並列全球排名第二¹,實屬不易。

[1]行政院新聞傳播處(2023年3月21日)。我國首度獲OECD評比性別平等再創佳績臺灣社會習俗性別指數(SIGI)成績榮獲全球第2名。行政院。https://reurl.cc/YeNvWD。

可以說,伴隨政策宣導推動性平政策,大眾於在日常生活中的實踐,都成為一個個契機,打破長年性別不平等的社會性別結構。不論是母親,還是我,我們都可以是其中的契機──期待臺灣能長出成為一個不受性別框架、自由適性發展的多元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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