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塑膠大作戰:一場生產端與消費端共同面對的消費運動!零包裝、零浪費、降低垃圾量

綠色和平編輯團隊
Greenpeace East Asia
5 min readMar 21, 2019

作者:諶淑婷(本文3月19日已刊登於Yahoo論壇

1980年代出生的我,生長在已經成為塑膠王國的臺灣,說實話,我並沒有經歷過拿著家裡器皿,去店裡稱米、打醬油的記憶,我印象中的菜市場、柑仔店、零食店,都是標準的塑膠袋通路,一把菜一個塑膠袋、一種零食一個塑膠袋,菜攤老闆看媽媽雙手提著過重的食物,還會熱心地多扯下一個大塑膠袋,要媽媽把所有的小塑膠袋全放進去,「這樣比較好提啦!」他們誠懇憨厚笑著。

如果我選擇上超市呢?在我所生活的區域步行可抵達三間連鎖超市,近年陸續改裝後,蔬果區都規劃了一部分的「裸賣區」,大多以廉價的葉菜為主,還有耐放瓜果根莖與部分水果,但價格較高的有機或生產履歷蔬果,或是不能離開冷藏保鮮區的食材,還是無法擺脫塑膠袋包裝的命運

通路的貼心,卻讓我感到困擾,那麼多塑膠袋與保麗龍盤就這樣塞滿了付費購買的專用垃圾袋!臺灣通路對減塑的想像仍在不包裝,而非換包裝,這樣的思維讓超市現場的減塑行動只限定於少數蔬果,魚、肉類不可能,已按照商品或食品衛生法規包裝的商品與食品,更是讓抱持著環保理念的消費者踢到鐵板。但這些塑膠廢棄處理,就該由花錢購物的消費者自己承受嗎?

這些塑膠包裝,或許在你的超市購物經驗中也不陌生。

「生產者延伸責任」
產品廢棄處理費,生產者全額買單

我想談談2018年初英國所規劃的「寶特瓶押金制」,這項政策只是英國「新廢棄物處理計畫」的一部分,目前籌備中。消費者買瓶裝飲料時要多付一筆押金,之後利用超市的回收機器退瓶後,再依收據跟超市拿回押金,藉此提升回收率。因為在此之前,英國估計一年用掉130億個寶特瓶,但回收率僅57%,其餘不是被焚化、掩埋、就是在街上或海裡;而這種押金制在德國、瑞典、丹麥等國家已行之有年,押金約是3至9元臺幣,成功讓德國寶特瓶回收率高達97%。

這個制度是由超市、零售商與飲料公司共同負擔,這就是「污染者付費」原則。這項新的廢棄物處理政策,包含了包裝廢棄物的收集與回收在內,零售商和生產端必須支付費用,而且越難回收的塑膠要支付的處理費也就越高。過去這些費用有九成是納稅人承擔,付費者的轉移,可督促生產者在源頭設計或包裝產品時,就一併考慮到重複使用及回收的便利性。未來押金制將如何落實與實施,值得我們關注與參考。

但消費者也不盡然只能處於被動狀態,因為每一次的消費行為,在我們心裡盤算的除了折扣、價格與贈品,塑膠包裝的多寡也該是左右我們消費動力的因素之一。

消費者主動發起的「塑膠攻擊行動」

例如發起於歐洲及英國的「塑膠攻擊行動」(Plastic Attacks),消費者在超市結帳後,將塑膠包材拆掉,把食材和商品裝進自己帶去的購物袋或保鮮盒裡,其餘塑膠包材、包麗龍盒和保鮮膜留在超市,「懲罰」不為減塑付出的通路商。這樣的行動也在香港發酵呢!一群環保人士在今年二月發起「比返啲膠超市」(將塑膠還給超市)行動,將塑膠袋現場還給超市,要求超市承諾停止過度包裝及使用一次性塑膠包材。

其實抗議塑膠使用氾濫的消費者行動已經以各種不同形式在各地發生,例如香港的環保團體「綠領行動」在今年春節發起「大埔綠色年宵」,為了鼓勵攤販轉型成「綠色攤辦」,環保團體鼓勵消費者將現場消費所產生的包裝紙、塑膠袋、泡泡紙等包材,直接置放在活動場內的回收點,再由攤販負責清除,這對攤販來說,為了省去他們回收的麻煩,乾脆主動要求供應商來貨時減少包裝,而且還更容易拿回場地復原保證金。這何嘗不是超市可以參考前進的道路?

改變過去「無意識使用」塑膠包裝的行為,才會發現,塑膠幾乎左右了我們的生活中,人類濫用塑膠,也讓塑膠製品限制了生活的模樣。既然政府已經宣布2030年全面禁用包括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一次用塑膠製品後,那麼生產者、連鎖超市與賣場,都該早一步提出超越政府規範的做法,提出更好的回收系統、更多以收回或者消失取代回收的消費新選擇!而每一位消費者都可以發起自己的「塑膠攻擊行動」,以更積極的行動,讓購物袋裡減少一兩個塑膠,讓企業轉緊發條,發展出更友善環境的產品、包裝材料、通路銷售模式,讓消費行為的兩端朝著同一個目標努力,形成一個對環境友善的正向循環吧!

諶淑婷,曾是報社記者,現為全職媽媽、自由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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