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微型企業

the Microenterprise in Taiwan


台灣人這麼稱它”微型企業”。


在台灣,台灣的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界定是…

  1.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8,000萬,或員工人數200人
  2. 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10,000萬,或員工人數100人

即便台灣對於中小企業的規模認定是如此的限縮,但中小企業卻還佔全國數額的97%,這是一個很奇特的產業型態。

嚇到人的97%,還是一個被低估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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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網路發達,最近也蹦出了很多以前沒看過的產業,這些發展中的新興事業往往從很小的規模開始,正式法規對於小企業的標準應是”5人之下”的小公司(含行號),但在”小企業”這個標準下又有一個”微型企業”,我國的小企業比歐盟認定的微形企業(10人)還要小了,我們還要訂定一個比5人更小的等級嗎?

所以,”微型企業”是一個概念式的定義,通常偏重於”個人”、”知識性”、”網路相關”、”智慧財產權產出工作”、”創意工作”等概念的集合。雖然政府並不為”微型企業”定義,卻已經開始進行輔導的工作。

因為在國人傳統的性格中,十分適合從微創業,我們充滿創意、不安於現況、對於事物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解和論述、挑戰權威、喜歡黑市交易不用繳稅、克苦耐勞…,很正直、也很不老實…

最重要的是,在資本有限的現實條件下,由微創業可以學習到非常多的事物,無論將來事業成功與否,值得走這麼一回。


創業,需要兼備知識、深入產業、人際關係、財務知識、大環境及法規、心理素質…還有一堆多到講不完的特質。

我相信,勇敢的台灣人正在創業中,即使還沒有開始,也正在準備中;就算不會開始,至少我們準備過。

我在我的筆記本中曾經寫下:「創業不是和大猩猩摔角」。但,其實我早已經忘了,為什麼寫下這麼幾個字。


我所知道大猩猩有3隻:

  1. 1933年的電影 King Kong
  2. 張忠謀:英特爾和三星像700磅大猩猩
  3. 《好策略壞策略》(Good Strategy Bad Strategy:The Difference and Why It Matters)中,作者也有提到大猩猩這件事。

在我的職涯裡遇過很多人才、天才及鬼才,但是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一套,但常常這一套和那一套會無法組合成為更強的一套 ,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作法實行。

所以誰當主管,就會拿他那一套出來用,鮮少有討論的空間。

一方面也是台灣文化中尊俾有序的觀念,另一方面台灣企業給員工準備的時間和資源太少了,所以沒有人可以拿出全套論述,那就主管說了算吧!

官大學問大,無誤!


所幸,從一個創業的角度來看,公司內已經沒有人比我們大了,我們最大,擔的責任也最大。


實踐自己所想的事業,這一點很重要。

感謝人才提出的意見,如果想不通,就先不要想它,因為我們不是人才,這個角度的觀點消化不了,忘了就好。

感謝鬼才提出的評論,但我們也不是鬼才,所以整套說法的假設條件都不存在,也是忘了。

幸好我們是天才,一切要以我們自已為主。

市面上的書也值得一看,但要先有個概念,這一些書都是以大企業為背景發展出的內容,千萬不要以為照樣做就可以成功,規模大小絕對有關係。


在這裡,我要先定義微創業的定義:

  1. 排除網路事業
  2. 排除多層次傳銷
  3. 排除5個人以上的公司

其他的,就算我們要談的「微創業」範圍了。


為什麼網路事業為什麼不包含在內

  1. 網路事業是一個面對全世界市場的戰場,贏了能夠有露臉的機會,輸了就被打回網海之中,什麼都沒有。
  2. 提槍上陣的對手各式各樣都有,其中不乏有大把銀彈的公司,如果不是深入了解網路生態的人,最好不要亂來,很難打到津門第一。
  3. 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只有更好的idea、更快的反應速度、更精確的市場需測可以力抗老大哥。
  4. 現在的大公司十分重視網路,想在某個產業中單憑網路這一個強項撂倒龍頭企業,有點難度。
  5. 在網路的世界,台灣已經有很多高手了,我必然贏不了他們,所以先認輸,有自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P.S.但我們沒有要排除網路作為工具的意思,網路還是很重要的。


為什麼排除多層次傳銷

  1. 多層次傳銷的公司與會員之間有契約關係,彼此也有權利、義務關係,想再多層次傳銷的系統中學到正確的方法,就要去問公司,或是公司指定的講師,直接往往是個好方法。
  2. 多層次傳銷有他獨到的行銷模式,也值得學習,但是我們不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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