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契約論看香港政治 — Social Contract Theory

港女 Kong Girl
In Search of Sanctuary
7 min readNov 25, 2019

17世紀既時候,個世界脫離左黑暗時期(Dark Ages)一段時間,終於個腦唔係淨係識得係度番教會拜耶穌,而係開始會對身邊所有事情好奇,什至會懷疑君權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亦對教會既濫權產生強烈厭惡感(咁佢地又真係欺壓得好血腥好過份,可以Google Inquisition)。因為咁,就開始會有部份人去思考人民同當權者既關係,從而發展出「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 Theory)。

呢個理論既源頭係Thomas Hobbes. 佢話如果呢個世界無晒制度同規則,就會變成全民大亂鬥 ,大家既生活質素亦會因此變差。呢一點小女都認同,因為涉獵過神經科學(neuroscience),得出既結論都係人既腦部構造本身係鼓吹自私既行為。因為生物既進化係好慢好慢,即使過左咁多萬年,我地仍然保留左原始人既習性 — 比如,誰大誰惡誰正確呢一種較差既思想。當大家都會有咁既思想傾向,而社會又完全無規則無管轄,其實會變成「人人自危」,好難發展社會同經濟。所以Hobbes 就話,一個理性既人,由於可以預知到無規則既後果,佢就會自願去比一個人/機構管轄,即使咁做會限制左佢既自由。因為只有咁做先可以換取一個穩定安心既生活,而呢個生活絕對比大亂鬥人人自危好。

呢個理論有幾個重點 —
理性,自願,用自由交換穩定,更好既生活。

接受左規限,只係因為佢憧憬接受左之後既生活會有所進步。呢個係一個人民同當權者既不明文規定,係一個交換,一個DEAL,一份契約。如果個個人覺得我接受左呢一份契約對佢黎講無進步,什至係毫無好處,咁根據呢個理論佢唔需要接受。舉個例,MARTIN LUTHER KING (著名黑人領袖)如果當時接受左美國既種族歧視律法,對佢有咩好?當時律法唔當黑人係人,搭個巴士都要劃區唔俾黑人坐。咁佢去推翻相關律法係好無可厚非。再極端D,如果你係1940年代係德國生活既猶太人,你會唔會接受納粹德國俾你既「契約」?你只會死,所以一定唔會接受,唔會承認呢個政府既合法性。

係呢度想打個叉去嘗試用「社會契約」去解釋黃藍之別。黃營既核心價值就係民主,自由,法治,同真相。佢地既參照係港英時代同而家既香港,而港英時代既香港同而家至少三大不同(揀左三次係不需要警暴助攻既民緒爆發點):

1 — 當時無所謂國教。當大陸要推既時候,又明知大陸個隻國教係洗腦形式要愛國愛黨咁,大家好自然認定為一種思想控制,咁自然唔想要受呢套啦。當一個社會著重服從,什至係盲從,而唔係思想獨立同批判性思考既時候,個人生活同社會係咪真係會「更好」?

2 — 當時無所謂國家安全條例(23條),更加無所謂叛國罪(或者我唔清楚啦),但係英國定性叛國同中國定性叛國既準則完全無得比。要背叛中共有幾難?你同美國議員講多兩句香港既情況你就係「勾結外國勢力」。你賣一本同六四有關既書,你就係「煽動」同「叛國」。趙紫陽奮身阻止人道災難,同情學生,跟住就俾人免去職務加軟禁。忠言總係逆耳,如果逆耳就「叛國叛黨」,又番番去個問題 — 咁既條例係咪真係可以令個人生活同社會發展變得「更好」?

3 — 當時有一道防火牆,係肥彭極推亦拎住呢一點同所有西方國家講香港同中國唔同。呢一道防火牆阻隔左香港同中國,免除香港人被送到中國受當地法律制裁。點解咁重要?一個最簡單易明既原因,中國係未審先判,而且可以有好多政治因素屈你(屈你叫雞呀!),但香港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控方係需要舉證去證明辯方有罪。咁你拎走個防火牆,真係好想問下當權者你憑乜野覺得香港人會願意接受同認同呢件事係「好事」呢?

咁講完黃,試下講藍啦。不幸地我係一個深藍家庭走出黎(雙親唔收錢去撐警呀⋯⋯)。藍營會接受以上種種一切 (先假定我講緊一班有質素既藍絲先,頂住唔好走住⋯⋯)係因為佢地既對比好可能係CEPA前後,而唔係主權移交前後。岩呀,CEPA之後中共係帶左好多好處俾香港。好多人可以靠投資搵到食。好多人靠揸樓套現再買再套就變左地主。近期D呀,16,17年求其買一隻國企紅色資本都升,零售業又興旺(行人慘佢地睇唔到)。種種都係好實在既野俾人覺得係 帶來「更好生活」。更何況中國搞科技好似搞到好勁咁架嘛,去內地都唔需要拎銀包,乜野都支爆寶,咪令到有人覺得只要中共照住,我地就有「好既生活」。所以,藍絲願意接受中共既一套,什至覺得黃絲搞搞震會激嬲阿爺到時就仆直(你睇下光頭SIR講咩?輸左區選嬲嬲豬而家支持攪炒呀)。

咁其實去到呢度,用「社會契約」角度去思考黃藍之別,原來分水嶺出現係大家對「美好將來」既定義。而呢個定義有所不同,就係大家既價值觀唔同所引致。兩個陣營對於民主,自由,法治,同真相既「開價」好唔同,唔同到一個點會演變為良知既問題。頭先突登唔用警暴為例去解說黃營既信念,係因為勉強我都覺得以上三點兩邊仲係有討論空間,但最後一炮留到而家先講,而個炮就係警暴。

有無人會諗到原來香港會經歷被警察係咁射TG射到有人會拎越戰時美國用既化武做比較(Google Agent Orange)?有無人會諗到香港會見到警察當街當行拗斷人地隻手或者噴人對眼?有無人會諗到香港警察竟然又當街當行對住一個手無寸鐵既人開槍?有無人會諗到原來番學都會被人拉?大學都會被人圍?去到呢度,我會問藍營既人仲憑乜野去信呢一個「契約」係一份好既契約?今日係班學生,係班示威者,聽日可以係任何人。假設有一日被你打到完全無得還拖直頭聲都唔敢出既時候,咁我又想知當權者仲有乜野渠道可以聽到訴求,仲有乜野原因去推動人民生活質素?使命感?從來做人就唔應該咁多幻想,要假手於人就唔好只係動之以情,你係需要誘之以利。如果只係寄望人地做個有道義既人,我諗你一生都失望左好多次。

所以,正因為要體現「社會契約」精神,就一定要有方法監察同迫令政府去順民意,推民生。而做呢件事係必需靠一個健全既制度去做一個「對話機制」(Or as I put it in English, I’d call it a feedback loop),而呢一樣野就代表左民主。遊行係一種方式,選舉係另一種。如果發現政府做既野唔對路,我地係應該要有方法反饋,可以係由議員代理,亦可以係上街遊行。而家進化到用消費表態添。正常既政府,係需要同你談判傾條件,因為一個民怨沸騰既社會係好難管治,亦會減少好多投資同收入。咁但係呢個係不幸地係一個唔正常既政府,中共既特式就係WINNER TAKES ALL,佢唔會同你傾,特別係當你損佢面子既時候。咁佢樓下隻林鄭又係一模一樣,早已經由同佢共事過既人口中聽過對佢既劣評 — 總括而言就係剛復自用。咁傾乜呢?

但係香港人唔好放棄。制度崩壞之深,的確唔係一朝一夕可以化解。1124 — 香港人行左一步好重要既棋。區選 — 我地選左一堆應該會聽民意既議員。強調係「應該」,係因為今日佢同你講佢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聽日可以唔知因為乜野原因而放棄呢個理念。所以番番去用 「社會契約」去解讀區選既結果,就係香港人寄望整走建制之後既區議會可以逐步逐步去光復(光復已經IMPLY左係一個比現況既一個進步)。但係大家要好清楚區選只係「簽約」個一個部份,而條件就係我地用票擺你入去,議員就要用佢既方法去履行承諾。如果我地中間完全放任佢地,完全唔擺CHECK POINT,佢走數既機會就會因此提高。所以,我想講既係,開心左一日我希望大家永遠記住今次運動既啟蒙 —

1 — 政府絕對唔係老撚鳳對你好或者有必要履行自己責任。政府不是,政客更加不是。
2 — 政治的確同生活環環相扣。要記得一個重點係,權力係人民賦予政府。即使係古中國都係咁話,唔係何來揭竿起義之說?你可以俾,你當然可以攞番。問題只係你把尺擺係邊覺得要幾時拎番(正正係黃藍之別)。
3 — 所以,點都好,人民同政府政客既關係是平等的,係一個契約,佢係要做野同服務人民。

雖然政治可以好沉悶,但係大家都要金晴火眼望實監察住,如果唔係俾我地選到人入去,俾侵侵簽埋,其實我地都係對唔住班手足亦都做唔到我地共同既理念 — 光復香港。

P.S. Hobbes 係當時既藍絲,佢對大亂鬥既恐懼係大到佢覺得即使係「絕對主義」(ABSOLUTISM)佢都覺得唔應該推翻,但後期有JOHN LOCKE,ROUSSEAU等人去改進呢個社會契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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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vivid reader of history, psychology and neuroscience. A first row audience of the tragedy of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