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做好,先談權

在職場上,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無所適從,好像突然不知道事情該怎麼進行下去比較好。

這個情況除了「能力」上的限制之外,還有一個可能性是「權力」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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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再好,沒有權力也沒用

也就是說,你或許並不是因為不知道怎麼做,而是不知道「能」怎麼做、有什麼資源「可以」動用。

那這個問題就歸咎於「權」了。

「能力」比較是知識或技能,通常來自自身;而「權力」比較在於你能不能夠動用一些資源,或者有多少限制,一定是組織授予的。

通常,你的權力越大、限制就越少。

所以有些人在沒有辦法把事情做好的時候,有時候其實是因為沒有被授予合理的權限。

向上管理,爭取權力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你就要試著跳脫自己的職位,想想:如果你是主管、甚至是老闆,怎麼做比較好。

這麼做的目的是:先解除自己的職權限制,才有助於思考最佳方案。

接著,分析一下這個「最佳方案」中有沒有哪些必須資源、權限,是你現在還沒有的。接著向主管反應:

「我認為這件事情要這麼做比較好,而我需要這些資源與權限。」

甚至,自己能不能向關係人提出建議或要求,也是一種權限。

態度,也是一種權力

其實有些人沒想到的是:面向客戶、合作單位的態度也是一種權限。

舉例來說:今天假設乙方擺爛,我能不能翻臉?不讓我翻臉,我能不能去跟對方砍價?或者是施壓?

這些其實都算是一種權力,所以當你不知道你對這些關係人的利害關係,你就不會知道在這場棋局中,自己有多少籌碼、多少權力,那麼你很可能就會覺得做起事來綁手綁腳的。

權力,是用責任換的

「權力」與「責任」,在職場上一定都是對等的,你有一項權力,一定就會扛起相對應的責任,不可能自己有很大的權力,但是卻沒有任何一點責任。因此,前面提到的爭取權力的場景,其實前提都是來自於「你會盡好相對應的責任」。

「權力小、責任大」,會做不好事情;相對的,「權力大、責任小」,往往也會把事情搞砸。

例如,國家的勞保基金,其實就是因為他們有太大的權力,但是卻沒有什麼責任,導致經營績效不好,而他們也無所謂、很輕鬆。這就是權責不對等的血淋淋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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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Shu / 束凱文
Kevin’s Venture

Coder / Teacher / Student for life. Love analyzing and solving problems. Running the leading coding school in Taiwan for children and teenag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