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意義】
什麼是荒唐?
我想荒唐就是那些不合理、沒什麼邏輯、大概也沒什麼生產力的。
人的生活中有一些很令人印象深刻,又令人覺得充滿意義感的時刻,畢業、初戀、求職、離別……等。而大部分組成生活的是不停重複著的Routine。
生活中還有一些部分被我歸類為「荒唐的」,沒什麼原因、沒什麼脈絡、也沒什麼「用」的時光。
雖然沒什麼用,可是有時候卻會莫名的有點懷念那樣的時刻。懷念歸懷念,可是也不會想重複。
高中的時候有一次,就跟同學背著睡墊睡袋,從羅東走到礁溪泡溫泉,好像走了兩天吧,到了之後再從礁溪搭客運到台北,然後到101旁邊在壅擠的人群之中,躺在蛋殼睡墊上享受跨年煙火。
我記得那時候我朋友被我說服做這件事的原因,好像是因為我說可以去礁溪泡溫泉。(他被說服的邏輯是什麼至今我仍不知道…)
大一點之後,有一次在花蓮打工換宿,有一天心血來潮騎著背包客棧的淑女車,騎了一百公里到台東市區去電影院看了X-Men,然後去網咖睡一下,早上六點跟淑女車一起坐火車回花蓮的客棧。
這些事情對我來說,都是一些我現在很難想像自己會去做的事情,因為就找不太到去做這些事情的動機或原因之類的。
就真的是一些很荒唐的事情。
除了這種好像有點狂的事情,更多荒唐的時候就是無所事事,或跟朋友到咖啡廳聊一些很像「反正我很閒」裡面在聊的事情。
也許荒唐就是沒有意義的意思,可是這些事情真的這麼沒有意義嗎?
會不會它就像是個反證法,沒有荒唐過就不會知道什麼是有意義的。
或是「荒唐」這件事情本身就有它自己的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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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解釋聽起來可能有點硬要,可是我覺得「荒唐」裡面有一種「純粹」。
就是一種不為了什麼的純粹。可能是為做而做,可能是為了一個現在看來很愚蠢的理由。
為什麼會想夜衝?幹夜衝就是沒什麼理由啊,真的要說的話就夜衝很爽啊。
荒唐就是這樣,就是沒什麼理由,就是想做這件事,或者爽/過癮也可以是個理由。
也許就是因為荒唐的時光代表的是一種,好像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時光所以令人想念吧。
也許現在回頭看,會覺得那叫幼稚,會覺得很沒意義,會後悔,會覺得當初應該把那些浪費掉的時間抓回來,會覺得如果可以重來會做更有意義更有生產力的選擇。
可是如果可以重新選擇,我應該還是會想選擇保留那些荒唐的時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