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償還過,才如願

Ellan Ou
燈塔的詞評系列
4 min readMar 29, 2017
photo via cc Flickr user Alexander Lyubavin

不經不覺,關於王菲的經典歌,我已寫了十首。

那不只是歌、曲和詞的完美結合,更代表了香港的一個美好時代。雖然,王菲是北京人(其實黎明也是)。但來到香港,就是要唱廣東話。很微小的分別,但就是話語權。倒過來,現在的李克勤甚麼的,反而急不及待回到內地去參加我是歌手,這就是時移,勢易了。身為香港人,總會有點兒難過。

說回正題。在我剛寫這個系列的時候,就有人要求我寫償還。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如此風景,用一首償還來收結,自然是貼切不過,甚至是有點虐心了。

償還的曲詞的意味,其實比紅豆要淺白一些,但也絕對有層次意味,適宜一步步去解。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前段和副歌的結構吧。前段又分為兩節,都是「從未」的結構:

[A] 從未將你的貼相,從右翻至左欣賞 從未躺進髮上,貼身搔癢,怎會當尋常 從未聽你的拇指,撩動花瓣的聲響

從未真正放手,所以以為,擁抱會漫長

[B] 從未等你的眼睛,從夢中看到甦醒 從未跟你暢泳,怎麼知道,高興會忘形 從未跟你飲過冰,零度天氣看風景

從未攀過雪山,所以以為,天會繼續晴

感覺到從近至遠的那種電影感,又再一次出現了吧:貼相、頭髮、眼睛,是近;暢泳、飲冰、攀山,是遠。「從未」,代表這對戀人,很多東西還沒有做,「為甚麼」,因為有個人「以為」,這段關係,總可以「細水長流」,擁抱唾有可得,而晴天(=如膠似漆的關係)也永遠萬里,不會轉壞。這是感情路上的一種天真,以為時間許多,單憑自己的喜惡才選擇去做,就好了吧。一時的得意忘形,往往招來殘酷的結局。

無錯,償還這首歌,不單止說的是愛情的Give and take(或者愛情的「借」與「還」:終須都歸還無謂多貪),還包括了Timing,即時間,又或者再廣義一點說,時空。

於是,該做的時間,過去了,一切美好不再了,再想回到那時那刻,守住那份情?不行了。太遲了。想償還,也償還不了,豈能不抱憾終生?

所以副歌才會出現經典的金句:

「償還過,才如願,要是未曾償清這心願,
星不會轉,謊不會穿,因此太希罕繼續相戀。」

很多人都覺得「星不會轉,謊不會穿」很難解釋。甚麼情況下才有星空為之不轉,謊言鑿之不破的地方?正正就是沒有(大概只有自己虛構的「平行世界」吧)。我覺得它裡面的深層意思是:如果可以給我回到那時去重新開始,那會是多好的一件事情。那麼就算有謊話,不揭穿也不打緊,把時間永遠定在這格吧。那麼就算最後分手,也不枉了。原來關係結束前,必須償還,才真正叫Officially close file,還不是紅塵痴人?這是第二種天真了。

但上天不會給予她這樣的一個機會。她自己亦心知肚明,所以副歌第二句,是悔恨之中,暗怪自己亦只是咎由自取:

「償還過,才情願,閉著目承認故事看完,
甚麼都不算甚麼,即使你離得多遠,也不好抱怨。」

「故事看完」是眼前的真實時間線,套光良一首歌:「你要相信我們會像童話故事裡,幸福和快樂是結局」,當然在現實世界,沒有童話,只有故事。故事一詞,填得抽離,感覺卻沉重。原來「星不會轉」,終歸只是海市蜃樓,空想而已,亦不切實際。怪不了別人,乾脆認了吧。「甚麼都不算甚麼」,對應「沒有甚麼會永垂不朽」,還是相信一切有盡頭,就好了。很有一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基本上說林夕的詞,去到償還這樣的精品,已經可見他的修為和境界,和早期的作品不可同日而語。寫得簡單,讀得深遂,喜歡的人,甚至可以寫止更多不同的解釋。這就是真功夫,大師傅了。

後記:

這十來篇的詞,不算寫得很認真,但都是我最喜歡的。希望可以令新一代也會注意到,九十年代真的有很多好歌。值得再細味,再研究。雖然談不上甚麼示範作用,但如果有人看完,有點甚麼啟發的話,在下亦已經很高興了。

就此別過,後會有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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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ublished at www.vjmedia.com.hk on March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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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an Ou
燈塔的詞評系列

生於香港。長於香港。筆名塔巴,人稱「文字生成器」。著有小說、散文若干,散落於網絡世界。開OT同跪玻璃係終身興趣。想用 Medium 開拓粵文寫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