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值
醫生對病人有四個責任:診斷、治療、預後、衛教,其中診斷是所有醫療行為的基礎,診斷就是分類,分類的第一步就是分辨該病人是否正常。
「正常」的定義是「健康、沒有生病」,但是分類必須要有一個標準,這一個標準就是「正常值」,但是究竟什麼是「正常值」卻很難定義。
「正常值」最常見的一個定義是「跟大多數人一樣」,亦即一個族群分佈的95%以內。大部分檢驗值的族群分佈都是常態分佈,因此「正常值」就是該族群分佈的平均值加減二個標準差以內(亦即在95%信賴區間裏面)。但是這樣的定義卻會造成二個不合理的現象:第一是「大多數人」不一定都是正常的(例如美國的Pima 印地安人糖尿病、肥胖或高血壓的盛行率分別高達38%與70%),第二是所有疾病的盛行率都是5%。
因此「正常值」比較合理的定義應該是「一群沒有生病的人的檢驗值範圍」,但是要尋找一個族群中「沒有生病的人」卻是很困難的。因為疾病的種類成千上萬,我們無法確定一個人是否真的「沒有生病」,事實上要診斷「疾病」遠比診斷「正常」容易。
例如「正常體重」、「正常血壓」、「正常血糖」、「正常膽固醇」等的定義被逐年下修,「蛋白尿」由「尿液試紙陽性」逐年被下修到「微白蛋白尿」等。
這種每一個專科醫學會沒有互相溝通而爭先恐後的把每一種該科疾病檢驗值的「正常值」往下修正的結果造成每一種疾病的盛行率都大幅增加,例如台灣成人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臟病的盛行率分別為20%、10%、10%,但是微白蛋白尿的盛行率卻高達20–30%,如果再加上常見的肥胖、高血脂,那麼全台灣幾乎無法找到一個完全「正常」的成人。
造成這種怪現象的原因之一就是醫學界主張要「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疾病的結果。以前是病人有症狀才會去看醫生,亦即臨床上的病人大部分是具有明顯症狀的典型病人,這些病人的檢驗值都是比較極端的,因此很容易與正常人區分,但是現在主張要在一個人沒有症狀的時候就要篩檢疾病,這些「疾病前期」的人與正常人的檢驗值是很接近的,因此「正常」與「不正常」之間的界限就變得模糊不清了。
事實上「正常值」是因人(種族、性別、年齡、飲食、環境、居住地)因病而異的,例如副甲狀腺素的正常值是10–65 pg/ml,但是一個慢性腎衰竭的病人其「正常值」應該是150–300 pg/ml,65 pg/ml對他來説是太低了。
人類對於名字真的太敏感了,其實名字只是一個標籤而已:「正常值」以後應該改名為「預期值」或「參考值」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