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保護館藏版權之道

Tom Morgan
M+ L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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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in readApr 11, 2019
邱志傑,《書寫蘭亭序一千遍》(局部),1990至1995年,單頻道錄像(彩色、有聲)、黑白照片,M+ 希克藏品(捐贈),香港,© 邱志傑

M+是香港嶄新的博物館,專門收藏二十及二十一世紀的視覺文化,博物館大樓仍在興建。一如其他博物館,我們業務與運作的幾乎每個範疇,都須顧及版權──包括獲取發佈或公開藏品圖片所需的權利和許可,而我們館藏中的物件成千上萬,涵蓋當代視覺藝術、流動影像、設計及建築幾大範疇。

2017年,M+決定以「開放取用」為目標,將館藏資料公開讓公眾使用。要達到這個目標,版權問題就是箇中關鍵。我們須思考以下問題:從版權的角度看,我們該怎樣將當代藏品的資料公開?以下是一些想法。

兩大「開放取用」項目

M+ 至今蒐羅了逾6,000件藏品,以及15,000項檔案資料。在博物館大樓於明年開幕之前,我們會繼續開發網上平台,以下是2019年的計劃:

從版權的角度看,這兩個項目迥然不同:

  • 開放數據集不包含圖像。M+製作的文字元數據,我們擁有全部版權,因此可將之廣泛發佈,讓公眾根據CC0許可協議免費取用。
  • 相反,M+藏品系列網頁測試版則包括藏品圖像。我們得以在網頁上發佈圖片,全因得到藝術家及版權擁有人的許可。但M+並非版權擁有人,因此不能將圖像發佈到開放數據集。

為何使用CC0 許可協議?

M+持續為館藏編目並進行研究,在此過程中產生新的知識。本館的使命是將知識廣泛傳播;因此,我們決定將開放數據根據「共享創意」CC0 許可協議發佈,讓所有對本館專業領域有興趣的人士都可獲取這些資料,並以不同方式加以利用,包括用於推動創意經濟。

又為何將圖像放到網頁上?

我們在分享資料時,會小心選取我們有權利發佈的東西,並思考將之分享是否有價值。只要你看看社交網站就知道,現在「分享」數碼內容是大勢所趨,但分享並非全都是有益或合法的,例如你不能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分享別人的個人資料,分享版權資料亦然。

網頁上的圖像,其版權均為藝術家和創作者所有,所以我們只獲得許可以某些特定方式使用圖像,而無權將之免費予人取用。因此,這些圖像雖獲得許可在網頁上發佈,藝術家和創作者並無授權我們將圖像放進數據集內。

展示「進展中」的項目

要進行這類數碼項目,通常都會感到焦慮,我們亦不例外。就數據準確度、一致性和涵蓋範圍而言,任何大型數據庫都是「進展中」;而要向公眾展示此等項目,需要一點勇氣。我們是考慮到博物館的使命,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才決定在此階段推出項目。我們有感於公開M+館藏是刻不容緩的工作,亦急不及待讓觀眾一睹和接觸M+為他們蒐集的藏品。把這些仍在進行的工作公諸於眾,等於是向天下昭告,由於M+館藏正日益豐富,我們的數據庫是永遠沒有完成的一天,而我們將繼續提供更多知識。此決定與全球博物館的做法看齊。

版權是個人的

最好的創作通常都是關於個人的,所以創作者很自然會關心作品以何方式呈現;而若作品用於商業用途,他們亦應獲得應有的酬勞。

因此,在版權的層面,將藝術品或創意產物視為「個人資料」──未經允許絕不能分享,這樣理解或許更切合實情。今天,並非所有分享都能等量齊觀的,即使在這個視分享為理所當然的數碼年代亦不例外。

總結

對M+而言,開放數據的版權之道,在於以合法和尊重他人的形式,盡量廣泛地發佈資訊,傳揚社會價值。承蒙各位藝術家和創作者慷慨允許,相關圖像才得以在網上發佈;本館以開放的精神將這些作品公諸於眾。

請細心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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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Morgan
M+ L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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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creative work. My rights practice in the cultural sector is about making effective relationships between creators and people who use their creative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