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企劃】EP.05 — 課程合作一定要簽約嗎?講師合約重點有哪些?

剖析講師合約必要性、講師合約的重點項目、以及說服講師簽約的三個切入點

在之前的講師開發的文章中,我們提到了「任何合作在正式投入前只有一個重點:先簽合約。」所以這一篇就來簡單跟大家聊聊講師合約的內容、以及如何提高講師合約的接受度。

「是否有簽訂講師合約,結果真的差很多嗎?」

而答案是:95%的時間裡,有沒有簽其實是差不多的。

扣掉線上課程這種長期、多筆收益的合作形式一定要簽約才有辦法進行除外,一般的單日課程或講座邀約其實就算沒有特別簽訂講師合約、光靠訊息溝通大多也是能順利完成的。

但是!

不要小看那5%的機率,只要有一個講師出事,就夠你忙三個月以上、甚至嚴重的會告上法院,造成公司巨大的損失。大家可以試想看看:

如果講者當天突然遲到甚至No show?
如果講者提供的個人資料有誤造成公關危機?
如果講者在分享時間突然工商起自己家的商品?
如果講者反咬你在電話溝通時根本沒說過這些義務?

以上問題其實都可以歸因於講者自己引發的問題,但是在沒有合約的時候、其實真的很難有個具體的求償依據。

所以除非特殊情況,不然都建議先以簽訂合約為前提來討論合作比較適當。

完整的講師合約應該要具備哪些要素?

至於講師合約內容,其實每家都不太一樣,我這邊僅提供幾項個人覺得可以包含的部分,大家可以拿回去和自己公司所擬定的版本斟酌比對參考:

  1. 合作項目 :日期/期間、明確時段、進行形式。
  2. 契約期間:契約持續時間、廢止方式、續約條件與形式。
  3. 講師費用相關:講師終點費/分潤方式、稅率計算、匯款日期。
  4. 內容品質保證:資料正確性的驗證義務、課程當中禁止的行為。
  5. 雙方配合義務:課綱擬定/素材提供/宣傳配合/文案確認/提供內容。
  6. 求償規則:若因違反上訴義務而造成公司多少具體的損失,如何求償。
  7. 素材內容授權:講師是否同意單位使用講師所提供照片/文字作為宣傳。
  8. 著作財產權約定:合作中衍生的作品(錄音、影像),誰具有著作財產權。
  9. 保密條款:定義機密資訊、指定使用途徑、例外使用情況。
  10. 審理法院:若合約發生任何糾紛,以哪邊的法院為審核管轄法院。
  11. (實體課)最低開課門檻:若未達幾個人,將於幾日前溝通停開事宜。

剩下的就依照自己需求增加/刪減條文。原則上每家公司與講師的合作方式會有所不同、平台資源多寡也會影響到合約的強硬程度,擬完合約之後還是建議拿去給法務部門或法律顧問確認一下比較保險。

而如果講師對簽訂合約有所疑慮,可以利用以下幾點切入:

1. 展現合約的彈性:

「我們合約都是套版的、所以盡可能寫的詳盡一些,老師對當中哪些條文有疑慮我們都可以提出來討論。」通常這樣展示溝通的誠意之後,大部分老師頂多針對最疑慮的一兩點作出修正之後就會妥協。

2. 合約是保障雙方權益:

雖然說合約條文一定都是保障甲方居多、但也的確明定了雙方須配合的義務。所以盡可能地從老師角度出發,讓對方盡量覺得簽合約是雙贏而非單方面的被要求,比較能減輕不平衡的狀態。

3. 公司比老師還怕公關危機:

有時候會遇到對合約有著嚴重恐懼的新手老師,怎麼說服都還是怕怕的。這時候可以讓他試著帶入別人的視角,從過往的案例、公司的角度來緩解他的焦慮。

最後,附上合約簽訂的相關小細節:

1. 見面簽約 — 提醒攜帶公司印章

如果雙方選擇見面簽約,並且老師要以公司名義簽約,就要提醒老師攜帶公司印章,合約才能成立(而如果以個人名義簽約的話只要簽名、合約就算有效力)。

2. 郵局寄送 — 附上含郵票的回程紙袋

如果老師人在外地、需要透過郵件寄送合約時,建議在準備寄送合約時,多準備一份牛皮信封袋、並預先寫好回程的地址,減少對方寫錯地址的機率同時也能提升老師的印象。

3. 電子檔案 — 確認對方有辦法掃描

筆者之前遇過寄出合約檔案到講師那邊之後,結果講者只印出來用手機隨便拍拍就回傳、導致被上司唸到臭頭的經驗。所以老師如果表示對於合約往返感到麻煩,請務必確認他會用掃描的方式回傳合約。

總結:

其實和講師溝通與談判的過程真的有非常多細節和不確定性,完全仰賴企劃當下的判斷和溝通能力,所以我這邊僅能整理一些我自己溝通下來的心得。如果在實務上有遇到其他問題的人,歡迎聯繫我個人FB找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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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韋評Neo
課程規劃師 / 簡報講師-NEO

半路出家的新手講師,分享內容以簡報和課程設計為主,正以成為一位課程設計師為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