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DCEP?萬字讀懂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運行全流程

區塊先生 Mr.Block
Nov 7 · 56 min read
作者:零壹智庫、數字資產研究院
Origin: 01Binary

全面介紹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發展歷程及現狀,從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管理、回籠、投融資等全流程揭開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神祕面紗,並對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現狀進行總結回顧。

《人民幣 3.0 |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運行框架與技術解析》

摘要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框架:

1. 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

2. 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爲「雙層運營體系」: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衆。央行按照 100% 準備金制將央行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衆。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準備:

央行 4 家機構共申請了 84 條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截至 2019 年 9 月),最早的專利申請始於 2016 年。中國央行在法定數字貨幣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行了有前瞻性的佈局且研發時間跨度較長,已經爲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做了充分準備工作。

其他國家的央行數字貨幣實驗:

零壹智庫對 29 個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截至 2019 年 9 月),有 6 家央行已發行數字貨幣,8 家計劃推出,9 家處於研究中,2 家暫不考慮,3 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各國央行研究探索數字貨幣的直接動機包括減少對美元的依賴、抵制美國經濟制裁以維護國內經濟平穩,或者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以及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的穩定。

如果推選 2019 年關鍵詞,「數字貨幣」無疑會名列前茅。而在「數字貨幣」範疇中,主權數字貨幣,或者經由央行所發行的「數字貨幣」,正在爲愈來愈多的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民衆所關注。在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尤其引人注目,一度達到呼之欲出的境地。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零壹財經、零壹智庫和數字資產研究院推出《人民幣 3.0: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運行框架與技術解析》。在最近關於「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衆多說法和文字中,這篇文章對「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描述和解讀最爲系統和全面。其中,最值得肯定的是如下幾個方面:

如何定義法定數字貨幣?文章依據國際清算銀行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報告,在定義法定數字貨幣爲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的基礎上,進而提出:「法定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在數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現,是一種新的貨幣形態」。「法定數字貨幣是由法幣的數字化形式,是基於國家信用且一般由一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貨幣」。特別是,文章補充說:「法定數字貨幣不一定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賬戶體系發行」。這樣的定義是符合迄今爲止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理論探討和實際演進的。

如何解釋人民幣的 3.0 ?人民幣 1.0 是指人民幣以紙幣作爲主要形態, 「從 1948 年 12 月 1 日的第一套人民幣,到 2019 年 8 月 30 日的第五套人民幣新版,人民幣作爲中國通行流通的法定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至今 1.0 時代並沒有完結。但是,人民幣 2.0 時代已經悄然開始,其標誌是人民幣走向電子化,即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移動支付成爲民衆主要支付工具。中國無疑是世界最接近無現金,邁向 「無現金社會」的大國。而人民幣 3.0 則是指人民幣的數字化,即中國央行貨幣數字化。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爲「DC/EP」。其中,「DC」是「Digital Currency (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 (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爲電子支付手段。這就澄清了人民幣 2.0 和 3.0 的關係。幫助人們區分法定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PayPal 等移動支付的不同性質。當然,在人民幣未來的演進中,其 1.0、2.0 和 3.0 的將存在較長的相互交叉和並存的過程。

如何認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文章提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所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與 Libra 有着本質區別,Libra 是由 Facebook 領銜的 Libra 協會準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字貨幣,在很大程度上將衝擊和擠佔現有各國法定貨幣的使用空間。

如何理解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運行結構?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稱之爲「雙層運營」結構。所謂的雙層運營結構,即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衆。央行按照 100% 準備金制將央行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衆。「雙層運行」結構,相比較由央行直接向公衆發行和承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行「結構,可以避免央行在人才、資源和運營工作等方面的潛在風險。進一步說,央行雖然在頂層技術上有相當優勢和積累,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 IT 技術設施、服務體系、相關人才儲備和經驗,所以「雙層運營」結構可以形成央行和商業銀行之間互補,刺激各商業銀行在央行預設的軌道上進行充分競爭,推動新型金融生態的形成與發育。

如何分類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功能?(1)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2)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3)法定數字貨幣的管理;(4)法定數字貨幣的回籠;(5)法定數字貨幣用於投融資;(5)法定數字貨幣用於銀行間結算。上述功能的實現,都要涉及數字貨幣與 M0、M1 和 M2 的關係。根據中國央行所公開的資料,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重點替代 M0 而非 M1 和 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其理由是,在中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 M1 和 M2 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如何判斷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技術水平。與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比較,支持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體系是具有諸多優勢的。首先是原創性的相關技術。「通過梳理與法定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信息,截至 2019 年 9 月,我們找到了央行 4 家機構申請的共 84 條專利。這 4 家機構分別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52 項專利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22 項專利信息)、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6 項專利信息)以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智能卡技術研究院(4 項專利信息)」。其次,中國大學和研究機構對於基礎科學的進展。此外,中國具有吸納國際數字貨幣技術成果的能力。尤其要讚賞的是,本文相當深入的探討和分析了「央行數字貨幣錢包 / 芯片卡」的特徵,這恰恰是央行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所在。

還值得注意的是,此文還回顧和比較了世界各國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立場和態度,以及實踐央行數字貨幣的經驗教訓。「據零壹智庫對 29 個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有 6 家央行已發行數字貨幣,8 家計劃推出,9 家處於研究中,2 家暫不考慮,3 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無論如何,時至今日,不僅數字貨幣,作爲「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絡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已經成爲世界性新潮流,而且,會有更多的國家將央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提到議事日程。中國已經有了至少五年的設計和試驗歷史,已經具備了「先發優勢」。

當然,零壹財經和零壹智庫所撰寫《人民幣 3.0: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運行框架與技術解析》,還有一些侷限性和欠缺,主要是:(1)對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基礎發掘不足;(2)沒有探討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在國內實施所需要的歷史和制度前提,以及實施之後所面臨的風險;(3)推斷世界對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實施的可能反應和對策。

最後,需要肯定文章中的這句話:「貨幣形態不斷在變化中發展」。貨幣數字化,尤其是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都將推動人類貨幣形態的加速改變和發展。

朱嘉明
2019 年 10 月 23 日

2019 年 6 月,由 Facebook 主導的加密貨幣項目 Libra 發佈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爲數十億人服務。橫空出世的 Libra,被很多人視爲是對現有金融和貨幣體系的顛覆性力量。

在那之後,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信號,中國也不例外。2019 年 8 月 2 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在 2019 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 月 10 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8 月 18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9 月 24 日,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70 週年系列新聞發佈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推出目前沒有時間表,還會有一系列的研究、測試、試點、評估和風險防範流程需要進行。

央行數字貨幣的定位是部分替代 M0,即人民幣紙鈔的數字化替代。但在呼之欲出的今天,央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什麼?長什麼樣?怎麼發行?在移動支付如此發達的今天,爲什麼還要發行數字貨幣?對大多數人而言,這一系列看似簡單的問題都未曾得到全面細緻的解答。

本報告從數字貨幣界定和人民幣發展歷程出發,全面介紹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程及現狀,並通過對截至 2019 年 9 月央行及其下屬機構申請的 84 項涉及央行數字貨幣的專利進行歸納分析,以期從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管理、回籠、投融資等全流程揭開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神祕面紗,讓更多人看到央行數字貨幣的真實模樣。報告同時對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現狀進行了總結回顧,希望讓讀者從更宏大的視角看待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背景及意義。

一、數字貨幣、電子貨幣、加密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

貨幣形態不斷在變化中發展。

在歷史上的絕大部分時間裏,貨幣形態的演變相對緩慢,但近些年不斷涌現出新的貨幣概念和貨幣形態。2008 年中本聰創造比特幣之後的十餘年時間,市場上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了數千種加密數字資產,數字貨幣、加密貨幣、穩定幣、密碼代幣、通證、空氣幣、傳銷幣等開始出現。同時,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等新型貨幣也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而近來原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的演講以及在得到 App 上開設相關課程,使法定數字貨幣概念也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

如此衆多的貨幣概念,容易使人產生誤解,更難以逐個理解。本文爲了使讀者更好的理解法定數字貨幣,希望能夠進一步釐清衆多相關概念。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絡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稱之爲「價值的數字表達」。數字貨幣的概念範疇十分寬泛,幾乎可以涵蓋目前我們所知道的各類電子貨幣、加密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

現在很多人會將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混爲一談。但實際上,兩者不是簡單的等同關係。從概念範疇上來講,加密貨幣包含於數字貨幣的概念之中。加密貨幣是基於區塊鏈加密技術而創建發行的貨幣。目前幣圈中常見的比特幣、以太坊、EOS 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同樣容易混淆的概念還包括虛擬貨幣和密碼貨幣。加密貨幣出現之前,隨着網絡社區興起,逐漸出現了一類主要用於社區內各種虛擬商品交易的虛擬貨幣,如網絡積分、遊戲幣等,最廣爲人知的莫過於 Q 幣。歐洲央行將虛擬貨幣定義爲「被某一特定虛擬社區成員使用並接受的數字貨幣」。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可以被視爲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但近些年來,在我國監管部門的相關文件中,一般提到虛擬貨幣通常特指以比特幣、以太坊等爲代表的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是由法幣的數字化形式,是基於國家信用且一般由一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在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報告中,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爲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數字貨幣不一定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賬戶體系發行。

國際清算銀行在報告中區分了三種形式的 CBDC,兩種基於代幣體系,一種基於賬戶體系。在兩種基於代幣的版本中,一種被設計爲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只要針對零售交易,但也可用於更廣泛的應用;另一則是用於金融市場定向支付和結算交易的受限制訪問的數字結算憑證。

BIS 的貨幣之花,資料來源:BIS

法定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PayPal 等移動支付不同,法定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在數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現,是一種新的貨幣形態。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工具都與銀行賬戶緊耦合,是法幣的一種數字化使用方式。

二、從人民幣 1.0 到人民幣 3.0

(一) 1.0 人民幣的誕生和歷次變遷

2019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版第五套新版人民幣正式發行,此次發行的包括 50 元、20 元、10 元、1 元紙幣和 1 元、5 角、1 角硬幣。

在此之前,作爲中國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見證者,人民幣已經歷程了五次變遷。

1948 年 12 月 1 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於同日發行了第一套人民幣。第一套人民幣共 16 種面額 62 種版別,最小面額 1 元,最大面額 50000 元。該套人民幣是在統一各革命根據地貨幣的基礎上發行的,是從建國前無序貨幣體系向獨立統一的貨幣秩序過渡階段的產物,對建國初期經濟恢復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極其鮮明的時代背景和歷史印痕。

第二套人民幣在 1955 年 3 月 1 日正式發行,面額結構相較第一套貨幣趨於合理,最小面值爲 1 分,最大面值爲 10 元,並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發行三元面值的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首次實行主輔幣制,發行了包括 5 分、2 分、1 分的硬幣,結束了我國近現代沒有統一流通硬幣的歷史。

1962 年,三年經濟困難結束後,國民經濟開始恢復和發展。同年 4 月 20 日,第三套人民幣開始發行,紙幣最大面值仍爲 10 元,最小面值 1 角,硬幣則包括 1 元、5 角、2 角、1 角,同時取消了 3 元紙幣。第三套人民幣是中國獨立自主研製的第一套貨幣,並與第二套人民幣一起跨越了我國整個計劃經濟時代,一定意義上成爲我國計劃經濟時代的標誌物之一。

隨着我國改革開放進入嶄新階段,日益增長的國民經濟對於貨幣總量和貨幣結構有了新的要求。1987 年 4 月 27 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發行第四套人民幣,這套人民幣正面採用大幅人物頭像水印,增加了 50 元和 100 元兩類大額幣種。

1999 年 6 月 30 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發佈國務院第 268 號令:爲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貨幣制度,提高人民幣的防僞性能,現決定,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陸續發行第五套人民幣。」第五套人民幣增加了 20 元面額紙幣,取消了 2 元面額。

第五套人民幣從 1999 年 10 月 1 日流通至今,此後在 2005 年 8 月 31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和 2019 年 8 月 30 日分別發行了第五套人民幣新版。

(二) 2.0 人民幣的「數字化時代」

從 1948 年 12 月 1 日的第一套人民幣,到 2019 年 8 月 30 日的第五套人民幣新版,人民幣作爲中國通行流通的法定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

隨着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中國人出門,除了部分特殊場合外,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社會」,中國也成爲最接近無現金社會的國家之一。

據央行發佈的數據統計,2018 年全球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辦理非現金業務 2203.12 億筆,金額 3768.67 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處理電子支付業務 1751.92 億筆,金額 23539.70 萬億,其中移動支付業務 605.31 億筆,達 277.39 萬億。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着網絡通訊技術日益發達、社會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衆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近幾個月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連續發聲,讓數字化人民幣已經呼之欲出,人民幣 3.0 時代已經到來了。

(三) 3.0 法定數字貨幣:DC/EP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法定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 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如今一切的開端,那 2017 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重要節點。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 年 8 月 2 日,央行召開 2019 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8 月 10 日,時任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的穆長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大衆視野之中。

隨後,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討論不斷升溫,據《福布斯》報道稱,包括阿里巴巴、騰訊、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聯等 7 家機構已經成爲首批獲得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機構,並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最快將於今年雙 11 期間推出。儘管隨後有接近央行的人士闢謠,但不難看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已經箭在弦上。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資料來源:零壹智庫根據公開數據整理

三、爲什麼央行發行數字貨幣?

2019 年 6 月 18 日,Facebook 發佈了數字貨幣項目 Libra 白皮書,由此引發了世界各國央行的關注與討論。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信號,中國央行也不例外。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從 2014 年開始研究,到 2018 年已經趨於成熟,並在 2019 年 8 月份 Libra 引發全球央行熱議時 「呼之欲出」。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爲「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 (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 (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爲電子支付手段。

電子支付已成爲未來發展的大趨勢。美國信用卡支付極度發達但電子支付相對落後,而 Libra 等機構發行的以美元爲主要錨定物的數字貨幣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美國在電子支付領域實現突破。但中國如今以支付寶、微信支付領銜的移動支付已經全球領先,那中國央行爲何仍如此重視數字貨幣?

首先要明確的是,中國央行即將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和 Libra 存在本質差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而 Libra 是由 Facebook 領銜的 Libra 協會準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字貨幣。雖然 Libra 的價值與一籃子貨幣掛鉤,但它仍在很大程度上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造成衝擊,擠佔現有各國法定貨幣的使用空間。

其次,此次央行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重點替代 M0 而非 M1 和 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我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 M1 和 M2 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另一方面,目前國內支持 M1/M2 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體系在市場化的推動下不斷演進,支付效率和性能足以滿足當下經濟發展需要。用數字貨幣對 M1/M2 進行替代只會對現有系統造成巨大資源浪費而且不一定能提高支付效率。

再者,用數字貨幣替換 M1/M2,可能由於與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關聯本質,使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變得愈加複雜和不可預測,甚至會由於影響商業存款引發信用擴張和貨幣乘數效應,進而擾亂現有貨幣體系的正常運行。所以,央行短時間內不會也沒動力再次改造 M1/M2。

那爲什麼要替代 M0?

首先,現在紙鈔、硬幣的印製、發行、貯藏等各環節成本相對數字貨幣都非常高,還需要不斷投入成本進行防僞技術研發。同時由於電子支付的發展,紙鈔和硬幣的便捷性不足,使用場景逐漸萎縮。

其次,M0 由於交易匿名和僞造匿名,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而隨着安全意識和數據保護意識的提升,普通用戶自身存在一定的匿名支付和匿名交易的需求,但現在的支付工具,無論是移動支付還是銀行卡支付都無法擺脫銀行賬戶體系,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能完全取代紙鈔支付。但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字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和匿名支付需求,但是社會安全秩序同樣重要,在遇到違法犯罪問題時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

所以,央行數字貨幣爲了解決上述問題,既要保持紙鈔的屬性和主要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要求,同時還要在隱私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爲之間尋找平衡。穆長春多次將央行數字貨幣定義爲「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中國近 10 年來 M0 的數量及增速情況,注:M0、M1、M2 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 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 M0 的增減;M1 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 是廣義貨幣,「M2=M1+準貨幣」,這裏的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

四、如何發行央行數字貨幣?

紙鈔如何投放?央行印刷出紙鈔之後,由商業銀行給央行繳納貨幣發行基金,然後將紙鈔運到經營網點,向公衆進行投放。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與紙鈔類似,並將其稱之爲「雙層運營體系」。所謂的雙層運營體系,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衆。央行按照 100% 準備金制將央行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衆。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是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和發揮商業銀行的資源與力量。發行數字貨幣實際上是一個繁雜的過程。中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經濟結構複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所以在央行數字貨幣設計、發行和流通的各個環節都要充分考慮到未來局面的多樣性和複雜性。

如果採用單層投放體系,即由央行直接向公衆發行和承兌數字貨幣,將會讓央行獨立面對全國公衆,會對央行的人才、資源和運營工作等方面都帶來巨大挑戰。另外,央行雖然主導開放運營了諸如大額支付系統、零售支付系統、超級網銀、銀聯、網聯等系統,但這些系統主要爲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並未直接面對過公衆。所以央行雖然在技術上有足夠積累,但在服務用戶方面卻沒有商業銀行的經驗豐富。

更重要的是,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 IT 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科技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竈的巨大浪費。

相較單層投放體系,雙層運營體系可以適應中國複雜的金融貨幣運行狀況,由各商業銀行基於業務發展狀況,調整數字貨幣運營過程中不適應和不完善的地方;能保障現有貨幣體系中債務債權關係的純粹性,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被記爲中國人民銀行的負債,不會對現有銀行貨幣體系帶來重大沖擊;可以將風險最小化,一旦個別商業銀行在運營過程中出現問題,可以進行必要的隔離,把風險控制在最小範圍;便於開展市場競爭,讓各商業銀行在央行預設的軌道上進行充分競爭,並形成最終的央行數字貨幣機制和體系。

雙層運營體系還能避免金融脫媒。如果採用單層投放,央行在某種程度上就會成爲商業銀行的潛在競爭者。因爲公衆一旦兌換數字貨幣,就會將商業銀行原有的存款轉移到央行,進而會導致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升高,諸多實體經濟也會因此受到衝擊。

基於以上種種,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選擇雙層運營體系。

管理方式上,無論是從保證央行在央行數字貨幣投放過程中的絕對中心地位,強化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衆負債的角度,還是強化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或者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均需堅持央行數字貨幣的中心化管理模式。這點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存在明顯差異。

在技術的選擇上,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所以也就不會強制採用區塊鏈技術。按照目前的設計,由於央行數字貨幣將主要應用於小額零售高頻場景,所以最爲關鍵的就是滿足高併發需求。根據央行官員透露的消息,定位於 M0 替代的央行數字貨幣交易系統的性能至少在 30 萬筆 / 秒以上的水平。這種性能要求,當前的區塊鏈系統很少能夠達到。當然,這也不意味着區塊鏈技術就無法運用於央行數字貨幣系統。

因爲目前央行層面屬於技術中性,這就意味着央行不會干預商業銀行和商業機構的技術選擇。無論下層選用區塊鏈分佈式賬本技術,還是傳統賬戶體系,央行都能接受並適應。指定運營機構可以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相關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是一個「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

總而言之,雙層投放模式能有效保障現有貨幣體系中債權債務關係的純粹性,中心化管理模式捍衛了央行在貨幣流通中的權威地位,爲數字貨幣提供了無差別的信用擔保,爲其流通提供了基礎支撐,同時能夠通過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抑制私有數字貨幣的市場流通,從而鞏固我國貨幣主權。不預設技術路線則使商業銀行的選擇多樣化,尊重市場選擇並最終迴歸到以客戶爲中心的競爭中。

五、如何使用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實現賬戶鬆耦合,即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幅降低。所以對用戶和企業來說,如果只是日常使用央行數字貨幣進行小額支付,完全無需跑到商業銀行或者商業機構去,只要下載一個央行數字錢包 App,完成註冊就能使用央行數字貨幣進行轉賬。除了將數字錢包裏央行數字貨幣取出或者向數字錢包裏充值之外,用戶與用戶之間的相互轉賬無需綁定賬戶。

但爲了避免出現擠兌,央行數字貨幣會像現金一樣,設置一定的摩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會在兌換數字貨幣方面設置一定門檻,小額兌換可以直接通過數字錢包進行,但大額的可能就需要提前與銀行預約。

同樣,出於反洗錢考慮,對於存儲央行數字貨幣的錢包會進行分級 KYC 和相應限額。如果用戶僅通過手機號碼註冊數字錢包,照樣可以使用,但可能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但如果進一步上傳身份證或銀行卡等信息,將獲得更高級別的錢包額度。

僅僅這樣看來,央行數字貨幣的要求和限制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多,用戶爲何選擇使用?

首先,央行數字貨幣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加安全。央行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並進行信用擔保,充當最後貸款人角色。除了央行之外,理論上商業銀行都有可能出現破產,所以央行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避免這種情況。但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沒有使用央行貨幣,而是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但卻沒有存款保險。

也就是說,萬一支付寶和微信破產,中央銀行不會充當最後貸款人角色,用戶只能被動參與它們的破產清算,這就可能導致用戶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比如之前你有 100 塊錢,但破產清算後只能還你 1 塊錢,你也只能接受。這種可能性極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另外,央行數字貨幣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使用場景更廣泛,並能在一些極端場景發揮作用。現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普及率很高,但仍存在一定支付壁壘:某些能使用支付寶的地方不能使用微信,能用微信的地方不能使用支付寶。但央行數字貨幣將不存在這種問題。因爲央行數字貨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具有強制力。只要國內能使用電子支付的場景,都不能拒絕接收央行數字貨幣,就如同任何場所都不能拒絕接收人民幣紙鈔一樣。

央行數字貨幣還能實現「雙離線支付」,即在收支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仍能進行支付。在央行數字貨幣出現之前,只有紙鈔能夠完成雙離線支付,即便是發達的電子支付也所無法做到。想象一下,未來只要兩個人都安裝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數字錢包,不需要網絡,也不需要信號,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相互碰一碰就能實現實時轉賬。

雙離線支付意味着央行數字貨幣能在一些極端情況下完成交易,比如由於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的通信中斷,或在地下超市購物而出現沒有信號網絡完成電子支付的情況等。

那央行數字貨幣會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產生影響嗎?央行官員的回答是:不會。因爲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同樣可以接入央行數字貨幣。這對支付寶和微信來說,意味支付工具發生了變化,從此前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變成了使用央行的存款貨幣,也就是數字化人民幣進行支付。但這不僅不會改變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渠道和場景,反而增加了其支付安全性和功能。當然,這些變化會對相關企業的商業模式造成一定影響,但對用戶而言,在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時不會有明顯的改變感知,只是支付工具的可選項會更多,用戶體驗也隨之更佳。

六、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技術準備

(一)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專利申請概況

通過梳理與法定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信息,截至 2019 年 9 月,我們找到了央行 4 家機構申請的共 84 條專利。

這 4 家機構分別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52 項專利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22 項專利信息)、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6 項專利信息)以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智能卡技術研究院(4 項專利信息)。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力量,資料來源:零壹智庫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4 家機構中,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最早於 2016 年 3 月 25 日申請了 22 項與法定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申請集中於三個時間點:2017 年 6 月 26 日提交了 35 項相關專利申請、2017 年 12 月 28 日提交了 13 項相關專利申請、2018 年 3 月 26 日提交了 4 項相關專利申請;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屬的兩家分公司從 2016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8 月 7 日陸續有共 10 項相關專利申請。從專利申請時間可以看出,中國央行在法定數字貨幣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行了有前瞻性的佈局且研發時間跨度較長,爲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做了充分準備工作。

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專利申請時間分佈,資料來源:零壹智庫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頂層設計

根據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利信息,數字貨幣系統包括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以及認證系統,其中,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用於產生和發行數字貨幣以及對數字貨幣進行權屬登記;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用於針對數字貨幣執行銀行功能;認證系統用於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和數字貨幣的用戶所使用的終端設備之間的交互提供認證,以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之間的交互提供認證。

數字貨幣研究所對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頂層設計主要涉及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管理等環節。

1、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

根據專利信息,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法包括:接收申請方發送的數字貨幣發行請求;對數字貨幣發行請求進行業務覈查,在覈查通過的情況下,向會記覈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扣減存款準備金的請求;在接收到會記覈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的扣款成功應答的情況下,生產數字貨幣;將數字貨幣發送至申請方。

2、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

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設計,其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方法既能滿足實際貨幣流通的要求,也能提高數字貨幣流通的處理效率。其方法具體爲:付款端依據付款金額和預定義的匹配策略從付款端的數字貨幣保管箱中選擇數字貨幣字串,然後組成支付來源數字貨幣字串集,再將該支付來源數字貨幣字串集發送給管理端,數字貨幣字串具有:金額字段和所有者標識字段,付款端的數字貨幣保管箱中存放有一個或多個所有者標識爲付款端的數字貨幣字串;管理端將支付來源數字貨幣字串集中的數字貨幣字串登記爲作廢狀態,然後根據付款金額生成支付去向數字貨幣字串,以及將支付去向數字貨幣字串發送給收款端,支付去向數字貨幣字串的金額爲付款金額,所有者標識爲收款端。

數字貨幣研究所也爲法定數字貨幣設計了一種定向流通和使用的方法,通過設置用途規則,只有經過驗證滿足用途規則的數字貨幣轉移纔會發生。具體的實施步驟包括:數字貨幣系統保存預定義的用途規則;在收到來自付款方的數字貨幣和付款指令後,激活對用途規則的監控,將數字貨幣變更爲所有者標識爲付款指令指定的用款方的帶有用途規則或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字貨幣,將該數字貨幣發送至用款方;在收到用款方發來的包括付款用途和收款方信息的付款請求以及帶有用途規則或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字貨幣後,確認付款用途滿足用途規則,將數字貨幣變更爲所有者標識爲收款方信息指定的收款方的不帶用途規則且不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字貨幣,將該數字貨幣發送至收款方。

3、法定數字貨幣的管理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介紹了四種基於一定條件觸發的管理方法和系統:基於經濟狀態條件、基於貸款利率條件、基於流向主體條件和基於時點條件。

基於經濟狀態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根據回收時點的經濟信息逆週期調整金融機構對數字貨幣發行單位的資金歸還利率,從而減少金融機構風險特徵及其貸款行爲的順週期性,避免「流動性陷阱」,實現經濟的逆週期調控。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在回收數字貨幣時,獲取回收時點的經濟信息;當經濟信息滿足預設的經濟狀態條件時,基於經濟信息調整數字貨幣的歸還利率;依據調整後的歸還利率回收數字貨幣。

基於貸款利率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使基準利率實時有效傳導至貸款利率。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貨幣,並將數字貨幣的狀態信息設置爲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發送的數字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貸款利率;當貸款利率符合預設的貸款利率條件時,將數字貨幣的狀態信息設置爲生效狀態。

基於流向主體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精準定性數字貨幣投放,實施結構性貨幣政策,減少貨幣空轉,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貨幣,並將數字貨幣的狀態信息設置爲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發送的數字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流向主體;當流向主體符合預設的流向主體條件時,將數字貨幣的狀態信息設置爲生效狀態。

基於時點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有效解決現有貨幣政策操作的當下性問題,使貨幣生效的時點不侷限於貨幣發行的當下,而是延展到未來符合政策目標的某一時點,避免貨幣空轉,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時滯。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貨幣,並將數字貨幣的狀態信息設置爲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發送的數字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時點信息;當時點信息滿足預設的時點條件時,將數字貨幣的狀態信息設置爲生效狀態。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設計,數字貨幣的管理還包括對數字貨幣的追蹤,其數字貨幣追蹤方法和系統能夠解決資金付款方跨主體、層層追蹤資金流向的問題,並且支持貨幣流向的定製追蹤,在發起方管理範圍內進行資金流向追蹤,從而保護用戶隱私。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接收來源幣所有者的追蹤請求;根據追蹤請求向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去向幣中設置追蹤,並保存去向幣;在接收到來源幣所有者的查詢請求的情況下,向來源幣所有者返回反映來源幣後續交易過程的追蹤鏈條。

4、法定數字貨幣的回籠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設計,其數字貨幣的回籠方法和系統可以優化升級法定貨幣發行流通體系,提高貨幣回籠的安全性、時效性,降低貨幣回籠中耗費的成本。

數字貨幣的回籠方法包括:接收申請方發送的數字貨幣回籠請求;數字貨幣回籠請求包括:待回籠的數字貨幣;對數字貨幣回籠請求進行業務覈查,在覈查通過的情況下,向會記覈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增加存款準備金請求;在接收到會記覈算數據集中系統發送的增加存款準備金成功應答的情況下,將數字貨幣回籠應答發送至申請方。

5、法定數字貨幣用於投融資

法定數字貨幣是否可以用於投融資?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給出了一種將數字貨幣用於投融資的方法,實現利用數字貨幣爲平臺提供投融資資金劃撥的支付結算途徑。具體方法包括: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接收智能合約;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在接到投資人提供的包含投資金額的確認指令後,向智能合約中添加投資確認信息,該信息包括投資金額、投資人數字簽名和投資人個人信息;投資平臺對智能合約內的投資確認信息驗證通過後,標記智能合約生效。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根據已生效的智能合約,向籌資人銀行錢包賬戶支付數字貨幣。

6、法定數字貨幣用於銀行間結算

銀行間的貨幣清結算十分重要,數字貨幣研究所提供了一種銀行間數字貨幣的結算方法和系統,將銀行間傳統結算方式與數字貨幣的結算方式進行融合,提高銀行結算選擇的靈活性。

其具體方法包括:發起銀行系統將數字貨幣付款給接收銀行的報文發送給數字貨幣系統;數字貨幣系統根據支付報文執行預設項目的操作,並將操作成功的結果返回給發起銀行系統和清算銀行系統,以及將清算報文發送給清算銀行系統;清算銀行系統在接收到操作成功的結果後,根據接收到的清算報文,在清算報文中的接收銀行在該清算銀行的同業賬戶存款餘額中增加與接收到的數字貨幣金額相等的額度,以及將表徵清算成功的結果發送給接收銀行系統和數字貨幣系統;數字貨幣系統將接收到的表徵清算成功的結果返回給發起銀行系統。

(三)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錢包 / 芯片卡

1、數字貨幣錢包

在數字貨幣研究所提交的 52 項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中,涉及數字貨幣錢包相關應用的專利數量達 21 項,可見數字貨幣研究所十分重視數字貨幣錢包的研發。

a. 數字貨幣錢包的申請與開通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信息,數字貨幣錢包的申請與開通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創建的數字貨幣錢包,用戶可以通過銀行賬戶申請開通數字貨幣錢包,在開通過程中由用戶指定銀行賬戶與數字貨幣錢包的綁定關係,開通成功後該銀行賬戶會與數字貨幣錢包進行綁定,用戶通過銀行賬戶即可訪問數字貨幣錢包。

另一種是由錢包服務商創建的數字貨幣錢包,具體實施方式包括:數字貨幣錢包終端生成密鑰對,並將密鑰對中的公鑰發送給錢包服務商;錢包服務商根據接收的公鑰生成錢包標識,並將公鑰和錢包標識發送給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根據公鑰和錢包標識生成數字證書,並將數字證書發送給錢包服務商;錢包服務商將數字證書、錢包標識和錢包合約代碼地址發送至數字貨幣錢包終端,並且根據數字貨幣錢包終端返回的開通請求,創建數字貨幣錢包,同時向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發送註冊請求;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根據接收的註冊請求對錢包標識、錢包證書進行登記註冊。

b. 數字貨幣錢包的登錄與同步

數字貨幣系統支持用戶登錄數字貨幣錢包的具體實施步驟爲:響應用戶的登錄請求,獲取並驗證用戶的認證信息;認證信息驗證通過後,獲取並驗證待登錄的數字貨幣錢包的合約包;合約包驗證通過後,向用戶展示數字貨幣錢包的功能界面。

而如果用戶屬於首次登錄數字貨幣錢包或者錢包相關信息有變化,則需要做信息和數據的同步,具體實施方法爲:獲取並驗證用戶的認證信息;驗證通過後,向用戶展示待登錄的數字貨幣錢包的可識別信息;對用戶從可識別信息中選擇的信息項進行簽名得到同步指令;同步指令驗證通過後獲取與同步指令對應的待登錄的數字貨幣錢包的有效數字貨幣信息和關聯賬戶信息。

以上數字貨幣錢包登錄與同步的實施方法圖示如下:

c. 數字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的綁定與解綁定

數字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綁定後,能夠通過數字貨幣錢包來訪問銀行錢包,具體來講,賬戶行用戶訪問系統接收用戶提供的錢包綁定請求;根據錢包綁定請求生成銀行錢包查詢請求然後發送給賬戶行應用系統;賬戶行應用系統將銀行錢包查詢請求發送給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實名認證信息進行查詢,然後將銀行錢包信息返回給賬戶行應用系統;賬戶行應用系統將銀行錢包信息返回給賬戶行用戶訪問系統,賬戶行用戶訪問系統返回給用戶,然後將用戶發來的綁定確認信息發送給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執行應用錢包與銀行錢包的綁定操作。

當用戶需要解除數字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之間的綁定關係時,賬戶行接收用戶提交的錢包解綁定請求,然後向用戶發送銀行賬戶訪問認證入口請求;接收用戶提交的銀行賬戶訪問認證要素,並根據銀行賬戶訪問認證要素對用戶進行身份認證;在用戶身份認證通過的情況下,解除用戶的數字貨幣應用錢包和銀行錢包的綁定關係。

d. 與數字貨幣錢包相關的查詢操作

能夠接收用戶發起的與數字貨幣錢包相關的查詢操作的主體有兩種,一種是用戶的賬戶行,另一種是數字貨幣錢包終端。

在第一種情況下,用戶的查詢目的是通過自己在賬戶行的銀行賬戶查詢綁定的數字貨幣錢包,具體的實施方式爲:賬戶行用戶訪問系統將用戶的數字貨幣錢包查詢請求信息發送至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以對用戶身份進行認證;賬戶行用戶訪問系統在認證通過時發送數字貨幣錢包查詢請求信息至賬戶行應用系統;賬戶行應用系統對數字簽名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後生成錢包查詢信息併發送至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錢包查詢信息進行查詢以得出錢包查詢結果信息。

在第二種情況下,用戶的查詢操作可以得到關聯賬戶、交易詳情、數字貨幣明細列表等信息。

e. 基於錢包的數字貨幣支付、存儲與轉移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相關專利顯示,基於錢包的數字貨幣移動主要包括用戶的支付、存幣和轉幣幾種行爲。

在支付的情境下,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在接收數字貨幣錢包的支付請求後獲取用戶輸入的數字貨幣錢包的 CA 證書數字簽名,以生成數字貨幣轉移請求。接着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轉移請求發送至數字貨幣發鈔行並接收帶有發鈔行數字簽名的支付成功結果。

用戶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將數字貨幣存入數字貨幣錢包,具體實施方法爲:錢包終端將存幣指令發送給數字貨幣錢包,數字貨幣錢包爲存幣指令添加數字貨幣保管箱標識生成存幣轉移請求,將該請求發送給數字貨幣發行登記端;數字貨幣發行登記端將來源幣串列表作廢,生成存入去向幣串列表,將轉移結果信息發送給數字貨幣錢包;數字貨幣錢包將去向幣串列表存入並對用戶的賬戶入賬,生成存幣結果信息發送給數字貨幣錢包終端;數字貨幣錢包終端展示存幣結果。

用戶之間也可以相互轉幣,具體實施方法爲:根據接收方的收款地址信息生成轉幣請求;根據轉幣請求生成轉幣指令;以及根據轉幣指令向接收方錢包執行轉幣操作。

f. 數字貨幣錢包狀態的變更:升級、更換密鑰和註銷

數字貨幣錢包狀態的變更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即數字貨幣錢包的升級、更換密鑰和註銷操作。

數字貨幣錢包終端在接收到用戶的升級請求的情況下,將升級請求發送給錢包服務商,由錢包服務商對升級請求進行驗證,並在對升級請求驗證通過的情況下,向數字貨幣錢包終端返回升級安裝信息;數字貨幣錢包終端在用戶確認升級安裝信息之後,將升級開通指令發送給錢包服務商,通過錢包服務商完成對錢包的升級。

當用戶需要更換數字貨幣錢包的密鑰時,數字貨幣錢包終端首先接收執行更換密鑰的操作請求,將當前簽名合約退出。然後生成新的錢包密鑰對,發送新生成的錢包公鑰和進行簽名了的更換密鑰請求。接下來數字貨幣錢包終端會接收錢包發送的新的待確認更換密鑰指令,使用舊的錢包私鑰對新的待確認更換密鑰指令進行簽名併發送。最後接收到錢包發送的更換密鑰指令成功通知,更新錢包簽名合約包信息和新合約包綁定的新的錢包密鑰。

如果用戶不希望再使用某個數字貨幣錢包可以選擇將其註銷,具體實施方法爲:賬戶行用戶訪問系統調用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對用戶進行身份認證,身份認證通過後接收帶有用戶數字簽名的註銷請求信息併發送至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驗證用戶數字簽名,驗證通過後確認可以註銷數字貨幣錢包,然後將帶有賬戶行數字簽名和註銷錢包數字簽名的註銷登記請求信息發送至發鈔行數字貨幣系統;發鈔行數字貨幣系統驗證賬戶行數字簽名和註銷錢包數字簽名,驗證通過後對數字貨幣錢包進行註銷登記,再返回帶有發鈔行數字簽名的註銷登記成功信息;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到註銷登記成功信息後註銷數字貨幣錢包。

2、數字貨幣芯片卡

在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申請的 22 項專利中,有 13 項專利提到了一種數字貨幣芯片卡的應用。使用數字貨幣芯片卡同樣可以完成取現、支付和存儲等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基本操作,並且各個基本操作的流程與前述三大類操作基本一致,我們可以將這種數字貨幣芯片卡認爲是專門用於數字貨幣交易且需要與終端設備配合(綁定)使用的一種媒介。從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利信息中我們還得知這種數字貨幣芯片卡還有一種可視版本,零壹智庫經研究後認爲這種可視數字貨幣芯片卡應該與廣泛應用於加密貨幣的冷錢包相類似,支持近場通訊和顯示數字貨幣相關信息。

(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使用

1、現金與數字貨幣之間的相互兌換

a. 現金兌換成數字貨幣

當用戶需要將手中的現金兌換成法定數字貨幣時,商業銀行網點系統會將現金兌換數字貨幣的第一請求發送給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根據第一請求所指定的金額從商業銀行的賬戶中提取數字貨幣,然後向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發送第二請求,申請對提取的數字貨幣進行屬主變更。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到第二請求後根據第二請求執行預設項目的操作(包括屬主變更),並將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給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操作成功的指示後,將所提取的數字貨幣發送給用戶終端。

使用現金兌換數字貨幣的整個流程也適用於數字貨幣提取操作,在這種情況下用戶的需求就變爲簡單的提取數字貨幣到用戶終端。

b. 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

當用戶需要將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時,用戶終端設備根據外部操作輸入的兌現金額信息在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等值的數字貨幣。接下來用戶終端設備將數字貨幣通過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生成一次性提款代碼後發送給用戶終端設備並將數字貨幣的屬主信息由用戶更改爲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用戶提供的一次性提款代碼再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確認一次性提款代碼有效後在商業銀行賬戶中增加兌現金額,並向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反饋;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反饋信息向商業銀行網點系統發出供款指令,銀行的網點得到供款指令後向用戶提供現金,整個數字貨幣兌換爲現金的過程結束。

2、 使用數字貨幣進行支付

a. 終端設備之間的支付

線下支付場景經常會涉及終端設備之間的交互,整個支付的流程爲:付款方終端設備接收外部操作輸入的付款金額、收款方標識以及取款識別碼;付款方終端設備在付款方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總金額等於付款金額的數字貨幣;付款方終端設備將數字貨幣和取款識別碼以近場通信方式發送給收款方標識所對應的收款方終端設備;收款方終端設備將數字貨幣和取款識別碼通過網絡發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包括數字貨幣和取款識別碼通過網絡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的屬主信息由付款方更改爲收款方並且備註取款識別碼。

b. 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撮合下的數字貨幣支付

當支付的場景不支持終端設備之間直接接觸時(如線上支付場景)就需要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在中間做撮合。整個支付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表現爲:第一用戶終端根據接收的付款指令,從數字貨幣錢包提取與付款指令所指定的金額相等的數字貨幣,並生成第一請求發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其中,第一請求包括第二用戶終端標識和數字貨幣;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在接收到第一請求後,生成第二請求然後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第二請求執行預設項目的操作並將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預設項目的操作中包含對數字貨幣進行屬主變更的操作;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發送給第二用戶終端。

3、數字貨幣在銀行的存儲

用戶可以在不需要使用數字貨幣的時候將其存儲在用戶的數字貨幣存款賬戶中,將數字貨幣存入存款賬戶的整個過程爲:終端設備接收外部操作輸入的存款金額和存款賬戶;終端設備在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總金額等於存款金額的數字貨幣;終端設備將數字貨幣和存款賬戶發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和存款賬戶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的屬主信息由用戶更改爲商業銀行,以及向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反饋交易成功信息;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交易成功信息對存款賬戶增加存款金額的記賬,並且向終端設備發出存款成功通知。

(五)央行法定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技術

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屬兩家分公司提交的 10 項專利中有 6 項專利提到了「區塊鏈」,因此可以說該公司更多的專利體現了區塊鏈技術在法定數字貨幣設計中的應用。區塊鏈技術被用於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交易信息的監管以及數字票據的交易監管。

1、 區塊鏈用於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

根據專利信息,通過智能合約對交易方基於錢包地址發起的交易請求進行驗證之後,若確定驗證通過,則對錢包地址進行更新並保存至智能合約,這樣後續交易可以基於新的錢包地址來進行下一輪交易,由於對原錢包地址進行更新之後,使原錢包地址與交易方的真實身份信息之間的綁定關係被強制切斷,因此即便外界追蹤到了原錢包地址,也無法通過該原錢包地址查看到與交易方的真實身份信息對應的隱私,有效地保護了用戶的隱私。

2、區塊鏈用於交易信息監管

交易信息通過區塊鏈進行監管的方法包括:從區塊鏈中獲取數字貨幣交易信息,數字貨幣交易信息包括監管用戶信息、第一參與用戶信息及加密數據;根據第一參與用戶的初始化公鑰及監管用戶的初始化私鑰,利用共享密鑰算法生成第一參與用戶的第一共享私鑰;利用第一共享私鑰解密加密數據,得到監管用戶與第一參與用戶的數字貨幣交易信息明文;可以實現交易信息對區塊鏈上無關第三方保密。

3、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票據交易

專利信息顯示,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票據交易方法包括:首先由區塊鏈接收輸入的數字票據交易申請,其中,數字票據交易申請包括出票登記申請、提示承兌申請、提示收票申請、背書轉讓申請、貼現申請、轉貼現申請。接着區塊鏈會執行數字票據交易申請對應的操作。該方法能夠在區塊鏈的基礎上實現票據業務,同時使用數字貨幣進行票據交易。

七、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圖譜

2019 年 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佈了一項關於數字貨幣研究現狀的調查報告,報告涵蓋了全球 63 家央行對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態度、研究原因和研究進展。

調查顯示 , 當前大多數央行都在研究數字貨幣,其中大部分在進行概念性研究工作,包括與他國中央銀行的跨國合作。不過,儘管大部分國家央行都在對數字貨幣進行研究,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卻基本上保持謹慎觀望態度,只有少數中央銀行正在進入試點階段,甚至有更少的國家認爲短期或中期內有可能發行數字貨幣。

而據零壹智庫對 29 個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有 6 家央行已發行數字貨幣,8 家計劃推出,9 家處於研究中,2 家暫不考慮,3 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

就央行數字貨幣的總體目標而言,目前主要圍繞現金問題,要麼是爲了應對無現金化,要麼是爲了阻止現金的使用,從而支持電子創新和數字支付。但就實際情況來看,各國央行研究探索數字貨幣的直接動機存在一定差異,大致有以下四類:

一、抵制美國經濟制裁,維護國內經濟平穩。這類國家以委內瑞拉爲代表,由於受到以美國爲首的經濟制裁打擊,使得國家深陷經濟危機,傳統貨幣體系面臨崩潰,通貨膨脹嚴重,幾乎與世隔絕,無法通過傳統金融手段從外界獲得援助。爲了打破封鎖,這類國家寄希望於諸如數字貨幣這類無國界的價值儲備工具,將其視爲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二、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這類國家多以美元作爲政府貨幣,在國內經濟方面受制於美元,以馬紹爾羣島爲代表。此外,對於那些由於參與國際貿易而不得不依賴美元的國家來說,引入一種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可能有助於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進而可能意味着這些國家擁有更多的經濟主權。

三、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這類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新加坡、以色列、迪拜、愛沙尼亞等。比如新加坡則希望通過數字貨幣來促進跨境支付;以色列則是爲了針對國內的黑市及漏稅現象。這類國家經濟基本上都比較穩定,但爲了追求金融科技的發展,把握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和補充或改善現有貨幣體系而選擇加入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中。

四、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穩定。這類國家以挪威、瑞典爲代表。這些國家貨幣體系現階段由於某些外在因素而遭受到威脅或衝擊,希望通過法定數字貨幣來穩定國內現有貨幣體系,將其作爲法幣的補充,確保央行對國內貨幣的控制權。

雖然各國央行發展法定數字貨幣的動機各不相同,但對法定數字貨幣卻也有諸多共識:

首先,以比特幣爲代表的非法定數字貨幣以去中心化爲主要特徵,但法定數字貨幣卻需要明確的中心化組織。這類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作爲擔保,相比用純技術作爲信用擔保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其次,區別於非法定數字貨幣存在價格波動巨大、屬性難以定義等諸多問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價格相對平穩,可以方便的與法幣兌換,是法幣的數字形式,不存在流通和監管方面的障礙。

另外,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採用分佈式記賬方式也可以採用傳統銀行賬戶體系。採用分佈式賬本的優勢在於能擁有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等特性,便於降低發行成本與加強監管,打擊違法犯罪。但區塊鏈技術並非唯一選項。

除了上述對央行數字貨幣積極探索和研究的國家外,全球只有極少數央行反對數字貨幣的嘗試。反對的主要理由是擔心數字貨幣會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如韓國擔心央行數字貨幣會破壞經濟穩定,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認爲加密貨幣仍存在結構性缺陷,比特幣系統在可擴展性和治理方面遠落後於 Visa 等傳統支付方式。

就經濟體量來看,目前主要經濟體大多處於觀望和調研的狀態,只有新加坡、中國、泰國等少部分國家明確表態即將推出央行數字貨幣,但仍沒有給出具體的推出時間。美聯儲曾多次表示沒有計劃推出加密貨幣。加拿大、新加坡、巴西等國家正在開發一種基於分佈式賬本的國家銀行清算體系。此外,有少部分小型經濟體,如東加勒比央行、巴哈馬和瑞典等國計劃於 2020–2021 完成深度技術測試和試點計劃的施行,正式推出央行數字貨幣。

而多數小型發展中國家雖然在研究數字貨幣的相關技術,但也保持謹慎觀望態度,他們在等待美聯儲、歐洲央行等採取行動,認爲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使用還是一個遙遠的目標。但同時,目前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有 6 個國家,包括厄瓜多爾、突尼斯、塞內加爾、馬紹爾羣島、烏拉圭以及委內瑞拉,均是小國。它們希望通過數字貨幣解決其國內複雜的經濟政治問題,搭上數字貨幣的快車以改善國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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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對法定數字貨幣的態度及進展,資料來源:零壹智庫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附錄:6 個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國家

1、第一個失敗的法定數字貨幣

厄瓜多爾是採用法定數字貨幣(Central Bankissued Digital Currency, 簡稱 CBDC)的最早的國家之一。厄瓜多爾早在 2014 年 12 月就宣佈了自己的電子貨幣(Dinero Electronico,,簡稱爲 DE)。DE 於 2015 年 2 月正式運行,以琥珀蜜蠟爲價值載體。

根據厄瓜多爾央行相關決議,發行國家電子貨幣的目的是「增強支付系統的效率,促進國家的經濟穩定性。」經濟學家 Diego Martinez 認爲,DE 有助於減少貧困水平和各種費用,因爲該國每年的之處有超過 300 萬美元用於兌換舊鈔。

但更重要的是,厄瓜多爾採用 DE 是該國「去美元化」的重要舉措之一。厄瓜多爾在 2000 年廢棄了本國貨幣,希望通過美元擺脫經濟危機。2014 年,厄瓜多爾禁止比特幣,並推出電子貨幣,也是爲了降低美元在其經濟體系中的地位。

到 2015 年,DE 已成爲一種支付手段,允許符合條件的用戶通過移動應用轉賬。

2018 年 3 月 26 日,當地報紙《國家報》報道稱,厄瓜多爾數字貨幣系統將於 3 月 31 日完全停用,並關閉所有賬戶。

勞喬治梅森大學的經濟學教授 Lawrence H. White 著文稱,該計劃失敗的主要原因是無法吸引到足夠多的用戶 — — 系統總共註冊了 402,515 個賬戶,只有 41,966 賬戶是用於購買商品或進行支付;76,105 賬戶僅用於上傳和下載資金信息;剩下的 286207 個賬戶(大約 71%)一直處於閒置狀態,因爲人們不願意接受另一種用美元計價的貨幣(該國以美元爲官方貨幣),也不相信厄瓜多爾央行。

於是,厄瓜多爾成爲了第一個嘗試法定數字貨幣但卻失敗的國家。

2、第一個基於區塊鏈發行的國家貨幣

2015 年,突尼斯使用區塊鏈技術創建 eDinar (也稱爲 Digicash 和 Bit-Dinar),即該國數字版法幣。突尼斯因此成爲世界上第一個發行基於區塊鏈的國家貨幣的國家。

eDinar 將用於即時移動匯款,在線和親自支付商品和服務、匯款、支付賬單、管理政府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等。

與國家發行的紙質法幣一樣,eDinar 的發行也由政府機構所監督。另外,eDinar 系統繼承了傳統加密貨幣系統中的交易費用,當然它的交易費用是微不足道的,交易費用的最大金額限制爲一個第納爾(一種貨幣名稱,包括突尼斯在內有數十個國家採用此名稱貨幣,但面額和價值有所差異)。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交易費用由商家支付。

3、第一個政府資產背書的法定數字貨幣(除了馬紹爾,其他的都有政府信用,但額委內瑞拉是實物資產)

2017 年以來,面對加密貨幣市場的爆發,世界大部分央行都在醞釀監管措施,也有不少國家宣稱將推出主權加密貨幣,然而第一個吃螃蟹的卻是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率先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個政府信用背書的主權加密貨幣 — — 石油幣(Petro)。白皮書顯示,石油幣與該國石油資源錨定,理論上,每一枚石油幣以委內瑞拉的一桶石油儲備作爲背書。

2018 年 2 月 20 日,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宣佈,石油幣正式開始預售,擬發行總量約 1 億枚,預售 3840 萬枚。其中,44.0% 將通過 ICO 發行,38.4% 通過非公開預售,17.6% 將由委內瑞拉貨幣和相關業務監管局持有。

8 月 17 日晚,馬杜羅在電視講話中宣佈,石油幣今後將作爲該國的國際記賬單位,以及國內工資和商品、服務定價的基準。馬杜羅同時表示,待貨幣改革完成後,一個石油幣將等於 3600 主權玻利瓦爾。社會最低工資將提高到月薪 1800 主權玻利瓦爾,即半個石油幣。

委內瑞拉爲什麼如此迫切推行法定數字貨幣?

委內瑞拉是世界上原油儲備量最大的國家,也是對石油收入依賴很嚴重的國家之一,石油收入佔出口總收入的 95% 以上。

委內瑞拉憑藉豐富的石油資源一度非常富裕。但近年來,由於美國和歐盟不斷對委內瑞拉進行經濟制裁,加上委內瑞拉政府激進的執政手段,該國已深陷經濟危機,出現了惡性的通貨膨脹,原有的法定貨幣體系早已崩潰,同時還面臨着嚴重的食物短缺,民衆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等種種問題。爲打破美國的金融封鎖,馬杜羅政府才寄希望於「石油幣」,希望以此緩解危機,打破美國對委實施的金融封鎖,重構國內經濟秩序和貨幣體系。

4、第一個多國應用的法定數字貨幣

繼突尼斯之後,非洲國家塞內加爾(Senegal)成爲了第二個發行數字貨幣的國家。這種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名爲 eCFA,享有與該國官方貨幣非洲法郎(CFA Franc)同等的法律地位。

eCFA 的發展源於 Banque Régionalede Marchés (BRM)銀行和 eCurrency Mint 公司之間的合作。BRM 是一家專門投資西非經濟貨幣聯盟(WAEMU)地區銀行和資本市場的金融機構。eCurrency Mint 公司是一家金融科技初創公司,專注於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eCFA 完全依賴於央行銀行系統,並且只能由授權的金融機構發行,因此,eCFA 被設計爲與紙幣一起作爲法定貨幣進行流通

該數字貨幣將按照和遵守中央銀行(BCEAO)的電子貨幣條例發行。作爲(WAEMU)的中央銀行,BCEAO 還將監督數字貨幣在塞內加爾以外的西非其他國家的分佈情況。塞內加爾是第一個應用 eCFA 的國家,之後科特迪瓦(象牙海岸 Ivory Coast)、貝寧(Benin),布基納法索(Burkina Faso),馬裏(Mali),尼日爾(Niger),多哥(Togo)和幾內亞比紹(Guinea-Bissau)也開始應用。

eCFA 是一種安全性很高的數字工具,它可以在所有的手機錢包和電子錢包中使用,還能確保流動性,實現互操作性,併爲 WAEMU 的整個數字生態系統提供透明度。

5、第一個去中心化的法定數字貨幣

2018 年 2 月,南太平洋主權國家馬紹爾羣島已經頒佈了一項法律,將發行該國法定加密數字貨幣 — — 「Sovereign (SOV)」。該島國由於沒有中央銀行,在此之前一直以美元作爲該國的官方貨幣。這次發行的 SOV 將會和美元一起在該國流通,目前馬紹爾羣島國家議會已經以 20–8 票通過了這項決議。

SOV 將通過 ICO 的形式分配給國民,由以色列 Neema 公司支持發行,後者是知名創業孵化器 Y Combinator 的孵化公司,專注於提供金融區塊鏈解決方案。

SOV 基於「Yokwe 框架」,該框架要求用戶通過區塊鏈進行身份驗證,還允許 SOV 用戶爲金融機構提供關鍵的客戶信息,繼而滿足 KYC 和反洗錢政策要求。

Neema 首席執行官表示,由於政府無法控制 ICO 之後的貨幣供應情況,所以 SOV 是完全去中心化的。

關於爲何發行 SOV,馬紹爾羣島總統希爾達·海妮(Hilda C. Heine)這樣說到:

「馬紹爾羣島將會把收入用於投資支持氣候變化相關工作、以及教育和綠色能源等領域,並且爲那些受到美國核試驗影響的人提供健康醫療服務。對於我們的人民來說,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我們自己的貨幣將會和美元一起使用,使我們朝民族自由又邁進了一步。」

發行 SOV 是馬紹爾羣島擺脫美元的控制、重構國內經濟貨幣體系的一次嘗試。

6、第一個試點後取消的法定數字貨幣

2017 年 12 月,烏拉圭央行宣佈推出一個爲期 6 個月,名爲「數字票據發行試點計劃」的法定數字貨幣項目 e-Peso (電子比索)。

該項計劃召集了一萬名 ANTEL (烏拉圭電信)手機用戶,將持續 6 個月且在全球範圍內進行。已註冊的用戶可以與商戶互動或者直接相互進行 P2P (點對點)貨幣交易。

烏拉圭央行解釋道:要想參與本次實驗,烏拉圭民衆必須從 epeso.com.uy 網站下載手機應用,進入數字錢包並進行註冊,然後在 Red Pagos (支付公司)通過充值創建數字錢包(兌現)。智能手機和非智能手機都能嘗試這一機制。

烏拉圭央行行長 Mario Bergara 聲稱,e-Peso 不是一種新的貨幣,只是不以實物形式存在而是以技術形式呈現的烏拉圭比索。至於央行爲什麼要選擇採取這一措施, Mario Bergara 解釋:印刷紙幣成本太高,在全國安全地運輸和分配紙幣的成本也同樣不少。另外,實物貨幣還存在不透明性。

Bergara 還補充道,如果央行在半年後決定繼續使用這一數字貨幣,實物貨幣就會被立刻停用,他說,「爲了讓民衆更好的適應這種數字貨幣,將會有很長一段過渡期」。

但可惜的是,烏拉圭央行在 6 個月的比索數字化試點之後,決定不再繼續實行電子比索,並取消了所有已發行的數字比索。

參考資料

1、穆長春,《金融科技前沿:Libra 與數字貨幣展望》;
2、穆長春,《央行數字貨幣已經呼之欲出了》;
3、王永利,《央行數字貨幣落地運行的挑戰》;
4、範一飛,《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5、 高承實,《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內容的明確與待明確》;
6、 盤和林,《央行表達數字貨幣,在數字貨幣領域掌握國際主動權》;
7、 財新社,《周小川:不會讓投機力量主導市場》;
8、 盤和林,《央行數字貨幣主要用於小額零售高頻業務場景》;
9、 萬釗,《如何看待央行發行數字貨幣》;
10、 WIPO 專利數據庫 PATENTSCOPE;
11、01FINDS,金融科技專利數據庫;
12、零壹智庫,《2009–2018 金融科技專利趨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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