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一下身邊的人談釋字 #748

Jocelyn Lee
牧紫日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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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in readJun 8, 2017

「網站是當掉了嗎XD?我進不去!」不久前的 5/24 下午四點五分,上學期來臺灣交換,報告同一組的中國學生,特地翻牆開臉書問我們釋字第 748 號的結果,結果發現,平常沒什麼人去的司法院網站,當掉了。

釋字 #748 短摘/圖片來源:極憲焦點(←該篇有針對釋字的完整說明,有興趣請入。)

關於 #748

組員 A 不同意釋字的理由,例如用「繁衍」的特性去切民法的婚姻是否對於同性、異性關係造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一個可以形成「婚姻關係」一個則無法;或是將婚姻的意義解釋為類似於伴侶的概念。說真的,我的臉書同溫層也不少人覺得論理一團糟,但至少聊勝於無而僅讚許釋字的結果。

此外,由於釋字 748 給予立法者(也就是我們的立院)大幅的立法形成空間,或可說是對於權力分立的尊重,也可以說成是對於專法派&修法派之爭的迴避。對於這個議題站得較為(至少比我)前衛的組員 A,不太滿意釋憲迴避立法&專法爭議的做法。至於我則認為「有打破僵局就是好事。」至少沒有來個「違反憲法之價值,應予期限內盡速修正相關立法」訓示(訓示=不會有人鳥)用語,給個反對者一個說嘴的理由。

相信不少文章有針對這一號釋字寫不少白話解釋版本,這裡再給一個總結:在 2017/05/24 作成解釋的兩年後,如果立法院沒有完成賦予同性戀者結婚權利的立法,就可以拿著這一號解釋去辦理登記。用比較悲觀的說法,就是同性戀不能結為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這個說法,還會再撐兩年。

修法?專法?

因為目前同性婚大致吵成三派:反同、修民法、修專法,其實就是一個光譜上的不同點,然後約略分成了三種立場。中國同學 B、組員 A 以及我一致認為已經算是進步,先能受法律保障比較重要;但大致上猜測最後應該是「比較立於光譜中央的專法派」會勝出,雖然覺得一退了就要花很久才有辦法前進。

就我身邊的經驗所知,有部分同性戀族群其實不是那麼在意保障他們婚姻的法律,究竟是傳統的民法,又或者是為了他們而制定的專法;「只要能結婚就好。」而這也成為最接近支持同性戀的人們的共識。

吵成一團亂死了!?

中國同學 B 表示,臺灣能走到這一步她已經很羨慕了,在她們那裡還是有人在宣傳女德,而同性議題也不是個可以暢談的話題。

在信仰的議題上,我的觀點倒是向來很一致:我覺得自己要信什麼就信,無關乎內容好壞進步退步;但強迫他人也要一樣,不一樣就是不潔有病,這種人才有病。基於這個觀點,我無法讚同部分基督教徒的做法以及言論,甚至認為他們假信仰之名行歧視之實。多元的思想可以在,越亂越好,存有不同思想某程度也代表了社會的多元性,但那種「別人不一樣就是有病」這個概念一定要導正。

而所謂歧視,並無法透過法律解決,法律有其極限;要使得人民有尊重不同意見的胸懷,教育是最好也最潛移默化的管道。臺灣很多問題不是亂,是大家都不願意,或者不知道如何進行理性溝通,導致最後的結果往往不是多贏,而是看似各取其長其實結合所有缺點的結果(很多法律的條文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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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elyn Lee
牧紫日矜

練嘸蝦米輸入法意外寫起部落格的傢伙,在野法曹,筆記軟體「熊掌記」忠實粉絲,最想再去的國家是紐西蘭。 📧 mtrg017@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