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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的兩難與職業倦怠丨觀護人大專生實習

(寫於 2015/07/13)想把一些跟個案訪談的心得記錄一下,其實是從週記複製過來的。

Jocelyn Lee
Published in
4 min readNov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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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2015 年暑假,我在地檢署進行為期一個多月的觀護人實習(是 internship 那個實習,不是即將成為觀護人的見習。)想把當時所見所聞以及留下的感覺作個記錄。

這個禮拜我實習的對象是施觀,由於施觀值班的時間是星期一、四,第二週我上班的第一件工作就是跟著施觀進行約談。不同的觀護人的約談風格真的不一樣,當時還不知道施觀大學的科系,當聽到她在跟個案講解一些法律上的觀念、爭點或是實務上操作的時候,突然有種熟悉的感覺。於是趁著下一個個案報到的空檔,我問了施觀的科系,「我是法律系的,我記得妳也是吧?」果然,雖然說不上來法律人的特質是什麼,但一碰在一起就隱約感覺得到。

約談的部分,施觀要我停止記錄,專心觀察她與每一位個案互動的模式;下午的時候,她會直接讓我一個人待在諮商室試著自己面對個案。不曉得是不是科系的問題,施觀在面對個案的時候,作風跟態度相較於上週的陳觀就比較「不親民」一點,好處是多了理性的分析,但相較之下就會比較容易教化一點。這讓我想起我在法律服務跟私底下進行諮商時技巧上的差異,當我必須處理民眾的法律問題、用淺白的話語將法律的構成要件、違法性、有責性講得清楚時,就很難顧及柔性的情緒;相反地,當我傾聽同學或是親戚的問題,這個時候同理就會比說理來得重要。但無論跟哪一位觀護人,都可以知道,觀護人必須在不同的個案間自然切換各種情緒上的情境,有人適合傾聽、有人適合說教、有人適合應聲……說起來,其實觀護工作挺像戲子,不同的地方在於:舞台只發生在一間間的諮商室裡,角色與觀眾身分重疊,出了小房間便下了戲。

下午的時候,由我自己進行約談,比起上個禮拜的驚慌失措,我對於氣氛、談話的掌握已經稍稍進步,在一對一的情境,我們的注意力可以自在地放在彼此身上。除了一些特別要問到的事項,其餘都是我可以自由發揮的部分。在約談的個案中,我開始找到自己的一些約談風格:首先,我跟男性個案比較聊得來,尤其是七、八十年次的,這可能跟我的談話風格比較大喇喇有關,面對男性,很多問題我會比較敢直接問;再來就是我對於背信、侵占、偽造文書這一類的經濟犯罪的掌握程度明顯比較低,在聊及強盜、毒品、竊盜、性侵時,我反而比較有辦法接近個案的情緒核心,聊得也比較深入。

這一週本來有機會訪視兩個個案,但因為颱風假的關係,這週只接觸到一個個案,但不同的是,這一週是到個案的工作地點,上週則是到家中。訪視家裡與訪視工作地點的氣氛與顧及的面向明顯不同,工作時很明顯要考慮同事的知情程度、態度,決定要明示自己代表公權力的身分還是佯稱保險業。

在這週的訪視與約談,我感受到自己諮商的極限是:我不知道該引導或是輔助當事人依照什麼樣的價值觀前進?穩定?無愧於心?逆來順受?我不知道身為觀護人,該站在「代表司法後端公權力」的立場,以制度面希望他們變成的樣子去輔導;還是「個案本位」,縱然不符合國家的期望,但能讓個案過得更舒適坦然些。在有些時候,這兩者無法兩全時,我不知道該做什麼樣的抉擇。

2015 年暑假,為期一個半月的大專生實習,一名法律系學生從觀護人職位眼中所見所聞。其他觀護實習文章請點我:
https://medium.com/mtrg/internship-as-a-probation-officer/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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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elyn Lee

練嘸蝦米輸入法意外寫起部落格的傢伙,在野法曹,筆記軟體「熊掌記」忠實粉絲,最想再去的國家是紐西蘭。 📧 mtrg017@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