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警察總是黑、記者多是黃、政客通常是仆街
從職業本質去看其隱藏的政治立場
香港的反送中運動,明顯地將香港人分成不同的政治立場。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職業大部份都是黃絲,有些職業大部份都是藍絲,有些職業特別黑,而有些職業特別多仆街。
如果大家追溯每個職業的本質,會發現每一個職業的的起源都有一個隱藏的政治立場。這亦解釋到為什麼從來沒有「政治中立」。
警察本質就是黑
警察是黑,這是常識吧。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仍然有人相信有警察是「白警」。簡單問Google,就會知道,警察的本質就是為當權者服務,為了當權者的秩序,無所不用其極。
現代的警察制度,大多可以追溯到1829年成立的倫敦警察廳。之前,是沒有警察。
1892年新成立的倫敦警察目的不是為了打擊罪案,而是為了當權者服務,維持當權者想要的秩序。
而當時的當權者是有錢人。那時候,貧富懸殊極度嚴重,制度上是有利有錢人,窮人除了被壓榨之外,都沒有什麼向上流機會。
如果你是他們,明知不可能上流,又窮到只得爛命一條,你會做什麼?很自然就是搏一次,改變現有社會制度。
當時的倫敦,每月每星期都有所謂的示威、騷亂、有人破壞「當權者的社會跌序」,就算英政府出動紋刑都沒有人驚,反而刺激更多人走上街頭。簡單來說,就是現在的香港,相信不用多解釋。
當時和現在最大的分別是,19世紀早期的英國還沒有警察,只有軍隊。出動軍隊,只有一招,就是殺死示威者,不單無補於事,反而刺激更多人上街。所以倫敦政府決定成立警隊去控制人群,用一些視覺上好像不致命的方法去控制人群,即是現在的警棍、催淚彈、橡膠子彈,維持現有秩序,大家繼續賺錢。後來慢慢發展成現在巡邏、查案,維持所謂治安的恆常組織。
不知道大家了解完警察歷史,感覺如何。我第一個感覺是,警察由第一天開始就不是為市民服務,而係為當權者服務。如果維持不到,就是失職,失職就會被炒魷魚,如果你是警察,會否為了所謂正義而失去工作?所以大家不要期望佢地會伸張正義,將冤案查到水落石出,全部都是媒體的渲染。況且現在警察犯法,不用受罰,還不趁機享受打人殺人強姦人,盡情將陰暗面展現出來?所以大家不要再FF了有白警了。
記者本質是監察政府
說記者之前,先講傳媒是什麼。傳媒本質就是紀錄及傳播資訊,好讓大家知道有什麼事發生。後來工業時代,紙張成本低,可以大量印刷,令到消息可以更輕鬆去傳播,導致傳媒興起。初期是為當權者所用,去發佈國家的消息。後來多人訂閱,有人願意落廣告,變得有利可圖,慢慢傳媒演變成商業機構。
有趣的是傳媒和記者的本質是不同的。19世紀,自由主義興起,大家開始相信自由乃人的自然權利,當中包括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1974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Potter Stewart在耶魯大學演講時提出新聞自由是第四權,可以讓民眾知道資訊,用以監察政府、防止濫權。自此第四權理論慢慢就流行起來,成為記者們的核心理念。
商人經營傳媒目的是賺錢,記者報導新聞的目的是監察政府。兩者的利益和本質是有衝突,老闆和記者經常性不和是十分正常。亦都正正因為記者的本質是監察政府,所以在政治立場上很自然係偏黃。
政客本質是為了自己利益
首先要區什麼是政治家、什麼是政客
政治家的英文是 Statesman / Stateswoman
政客的英文是 Politician
兩者有什麼區別?用19世紀一位美國牧師 James Freeman Clarke的一句說話去形容,大家就明白了
「A politician thinks about the next elections -astatesman thinks about the next generations.」
「政客們所作所為是為下一次選舉著想,政治家卻是為下一代著想。」
很喜歡兩者的定義,言簡義精,大家一看就明。不用解釋大家都明白為何政客總是個仆街,為了自己利益去犧牲大眾既利益。如果要分清楚政客同政治家,很簡單,就是看他們是否願意放下個人既利益,並且為民眾更遠大的願景去服務。
簡單總結
如果看職業本質,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某些職業特別多人偏黃或者偏藍。亦因為職業有竟定的隱藏政治立場,所以工作時潛意識會偏去某個立場。這亦解釋到為什麼從來沒有「政治中立」,大家不要再幻想「政治中立」,政治從來沒有中立。有機會再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