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養與教育的啟迪──郭復齊老師專訪

February,21,2023 曾暐翔

◎老師小簡介 :

郭復齊老師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曾任臺大學生會副會長、副秘書長、學生代表、學生法院書記等,現為國立臺南一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兼註冊組長。擔任教育部國教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兼任助理、CDPA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理事、教育部國教署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執行秘書、教育部國教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委員、協助國教署制定相關法規。多次撰文發表於報章雜誌,探討社會時事議題,並參與眾多社會運動。為臺灣辯論界的名人強者,榮獲全國各大辯論比賽獎項,被新聞媒體譽為「十年辯才」。

壹、前言

「老師!我們開始錄囉!」總在教務處裡不停穿梭,處理著大量公文,熟悉的背影配上宏亮清晰的聲音,他是台南一中的郭復齊老師。在明亮的會議室中,通明的光線打在老師臉上,縱使案牘勞形仍不減老師眼中閃爍的活力。從台大法律系畢業後,郭復齊老師並未與多數人一樣走上律師與司法官的職涯,而是踏上了名為「教育」的路途,成為了台南一中的公民老師。在教育的第一現場,郭復齊老師默默耕耘,培養莘莘學子。相對一般的法律人,郭復齊老師選擇透過教育改變社會,本次訪談我們透過郭復齊老師,了解高中與大學相關的法律學習內容,並期許身為法律人的我們能夠用更多元的角度與態度學習法律。

貳、選擇法律的出發點

首先,我們詢問老師為何會決定就讀法律系 ? 老師笑著回答:「其實會就讀法律系,並不是我一開始從小立定的志願。我那時候最想做的其實是記者。」老師表示,自己小時候對記者這份職業充滿興趣,因為記者在報導事件前需要蒐集、查找許多資料,並將第一手資料彙整成明日的社會頭條,因此老師認為記者是一份專業且有趣的工作。老師回憶道,某次國中公民課被指定觀課,而課程內容正好與政治相關,這堂課勾起老師對政治的興趣,深深烙印在他的心中,為他後來的法律之路埋下種子。

此外,高一時接觸辯論,也讓老師更確定要選擇就讀法律系。老師在準備辯論資料時,也常接觸法條規定,久而久之便對其產生興趣。因此,在高二填寫未來志向,老師寫下了「高中公民老師」──因為,老師覺得成為一位好的高中公民老師,可以比司法人員或大學教授影響更多人。跟隨著這個志向,老師也如願考上台大法律系,並以第一名之姿畢業。

參、學習法律的方法

「法律學習到最後,是一種大量的累加。」郭復齊老師說道。老師認為法律並非一蹴可幾,在初學法律時總會感到迷茫與錯愕,這是正常的。以民法總則為例,學習過程中的每一個部分,或許會如碎片般零散,進而產生無法整合的無力感,但當碎片累積的數量夠多了,修完債總、債各、物權與身分法之後,一個個複雜的案例就能迎刃而解,開始較全面地了解並分析它。因此老師告訴我們別急著擔心,一步一腳印慢慢來,一點一滴地累積。

此外,老師特別提及「法律解釋」的重要性──「法律具有交互參照的性質。」他說。舉例而言,民法自今年(2023)下修18歲即為成年,然而事實上雖然法定成年年齡僅規定於民法第12條一條文,但降低成年標準所涉層面極為廣泛。以往其他法律中與「成年」相關的規定都要隨之更改,如依公司法128條,完全行為能力人得為公司發起人。換句話說,過去年滿20歲者才能開公司;修法後,18歲、19歲者依法也可擔任公司發起人。又如醫療方面,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後,滿18歲便可自行決定是否要捐贈器官,並可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5條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按病人權利自主法第10條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上述種種例子都與「成年」一詞有關,而「成年」又需要回歸到民法上做解釋,因此「互相參照」是在學習法律時非常重要的一環。

老師還提到,讀法律要常常保持「無聊的好奇心」。老師透露平常自己喜歡看社會新聞,從案件揣度其適用的法條、查詢相關法律,並在腦海中思考這些新聞與法律的關係,甚至連午夜夢迴也仍在思忖著,因此時常輾轉難眠。老師認為法律要學得好就要跟法條「搏感情」,常常查找法律條文,習慣法條的結構,自然而然就會比較熟悉。

最後老師講到對於法律系申論型考題的看法,老師指出撰寫法律申論題或實例題,不同於國文作文的起承轉合、一氣呵成,反而與英文作文的寫作概念相似,論述重點在於分點、分項,開頭第一句話就要寫清楚,並扣合爭點,一定要綱舉目張。先想大綱與結論,再用所學的法律知識支持你的論點,增加說服力。老師還打趣地說,當時他的刑法分則由李茂生教授所教,考試時教授總是一直干擾他,看著他如何作答,讓他不禁抱怨請老師趕快離開,不要干擾他作答。

肆、辯論期間做中學

老師與我們分享求學階段的經歷,自從高一加入辯論社,辯論灌溉老師心中渴望就讀法律系的種子,使其逐漸萌芽。辯論比賽常會用到法律相關的基本知識,舉例來說,今年(2023)台大健言社舉辦的菁英盃,題目是「我國成年人應得經醫師告知後同意即可施行性別重置手術」,老師表示這道題目即牽涉醫療法、各醫療院所的醫療常規。辯論中最有趣的地方莫過於,不管是正方抑或反方都要去思考對方的立場,不能只一味囿於自身角度。

老師也回憶大三時修張文貞教授的課,當時教授邀請祁家威先生到課堂上與學生們討論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並分組辯論。有同學向張教授反應自己被分配到與自己不同立場的一方,張教授則回應,在練習辯論的同時,並非要求辯士違背個人立場,而是需要「錯位思考」。只有把自己放到另外一個立場去思考,才有可能想到對方所有的回應,也才有能力針對對方的回應進行下一步的應對。換一個立場才會知道對方可能主張的論點,了解對方後進而想辦法攻擊、防禦。不過,老師也指出辯論比賽是一種練習,是一場訓練,最終的目標在於不要面對凡事皆蜷縮於中庸之道,要有屬於自己的見解與價值觀,藉由辯論形塑自我價值觀的判斷原則。縱然有時必須為理念不同的立場辯護,仍可以試著捍衛不認同的價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透過剖析、攻擊自己深信的理念,進而釐清並更加明白心中所懷的原則。

伍、漫漫教師路

老師從大學畢業後,隨即考過台南一中的教師資格,達成了自己的目標。老師當初也曾經思考過,是否要從事法曹相關工作,不過深惟良久還是選擇走上「師路」。老師補充,傳統法律工作者的職務內容多以書面為主,但老師認為自己更適合擔任教職,因為教育更著重以「口述」傳授知識,而教育跟法律並不衝突。老師開心地說「教育與法律的本質都在於『傾聽』,都是在跟人互動,只是方向不同罷了。」透過教育帶給學生學習的機會,讓高中生們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雖然不是很完整、很全面,但至少藉由一步步的積累,往後面對法律問題時,才能有個大方向可以依從,而不至於手足無措。高中的教育目標不似大學著重培育專業的法律人才,老師認為高中所學的是一種「素養」,希望透過各式課程將學生培養成「當代的公民」,而非單純作為學生選擇未來專業的跳板。

論及108課綱,老師指出新的公民課綱不只著重法律本質,更強調法律適用與其意義,希望學生不拘泥於背誦,更應該將所學套用於生活日常之中,進而促使學生對知識的「態度」有所轉變。設計題目時,老師也指出,有時候「思考越多的學生反而容易錯」,因為在一道試題當中,不可能將整份完整的卷宗資料呈現,只能節錄部分的重要資訊傳達給學生,學生可以思考並提出自身的看法,但作答時仍應就題目提供的資訊,盡可能推論最適合的解決方案。

除此之外,老師積極推動校園民主,曾在就讀台大法律系期間擔任台大學生會的副會長,為學生爭取權益。校園民主的核心在於自治,而自治的來源就是有決定權,有了決定的空間,才有機會進行下去。民主不只是給我們機會表達、投票,更應該是讓我們有充分的「決定權」。老師回憶起在台大的歲月,老師說當初福利部(現改為學權部)的轉變令他印象深刻,他表示當年福利部多從事體制外的抗議活動,如2009年的台大「百大維新」抗議活動,福利部抗議台大為進入百大提出許多不合理的要求。然而,後來學校與學生會的關係拉近,抗議行動也從體制外逐漸轉向體制內,這樣的立場轉換恐怕導致價值觀的失準。當立場產生改變,學生會可能開始傾向從學校的角度處理問題,但如此一來便無法反映並爭取學生們真正的需要及訴求,甚至因而限制學生權益,違背最初學生自治組織的的本意。這是值得注意的校園民主發展,老師語重心長地說。

老師也分享之前參與社會運動的經驗,包含2008年的野草莓運動、2014年反課綱運動等。一場社會運動所注重的不僅是提出訴求,更重要的是技術層面──包含媒體曝光、如何陳述理念、結合民間資源等,我們看到的社會運動是許多人在背後一起默默付出的成果,是經過多人計畫所發揮的群眾力量。「一場社會運動並不簡單,讓我學習很多。」郭復齊老師笑著說,當年的他就曾因抗議而被抬上警備車,這項特殊的自身經驗更成為他在課堂上常提及的、活生生的例子。不過,老師補充道參與社會運動時,也應注意心理上「運動傷害」,過度激進可能也不太妥當。

陸、給高中生的話

「絕對不要輕易相信影集裡面所演的! 」,一談到給高中生的話,老師立刻說道。老師再次強調臺灣法曹作業上仍以書面紙本為主,大多時間都還是在「寫」,而不是在「講」。影集(影片)中的演出多少有戲劇效果,在法院上滔滔不絕地辯論,並不符合當今法律工作環境運作的實際狀況。此外,文字掌握程度也是就讀法律系的重要配備,因為法律的文字有一套自己的規則,書寫大量文字又是就讀法律系不可或缺的學習歷程,因此培養掌握文字的能力,對於想要就讀法律系的高中生們來說,勢必為可以預先準備的一大重點。

柒、結語

法律其實比你想的更寬廣,因此千萬不要低估自己的價值。法律人有時容易陷入國考的窠臼,將未來的道路逐漸限縮。永遠不要忘了自己選擇法律的初心,不管是想要實現正義對抗惡勢力、保護心中所追求的價值還是建立一個優質的法律環境。無論如何,法途漫漫,努力嘗試不同的道路,相信每個人都會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綻放光彩實現法律人的價值。「當一名高中公民老師是我的法途。」郭復齊老師驕傲地說,雖然教育並非如想像的美好,縱使改變的幅度有限,但老師仍繼續努力,在屬於自己的道路上發光發熱,持續為法律與教育界貢獻。老師提醒著我們,法途是多元而無設限的,只要相信自己踏出的每個步伐,讓自己一天天變強大,累積法律的知識,未來的我們終會找到自己的路。

捌、貓奴教師

郭復齊老師是一位愛貓人士,跟老師訪談的結尾,詢問了老師的人生目標,老師幽默地回答:「將『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中的『寒士』改為『貓咪』就好了。」根據老師的說法,老師最近搬家,原本很擔心家裡的貓咪會因為環境改變而無法放鬆,但在看到家中愛貓終於尿在老師的床上後,老師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並興奮的表示剛買的防水墊非常有效,可以拿去當作廠商的廣告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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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學會學術部
法途 — 台大法律系杜鵑花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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