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足法商與兩岸:專訪湛址傑律師
February 18, 2024 採訪第四組
前言
下午一點鐘,我們來到湛律師的事務所,會議室裡亮晃晃燈光反射著我們的不安,有些擔心待會的訪談是否能夠順利。片刻過後,西裝筆挺,但看起來相當年輕的湛律師走進會議室,容我們以學長稱呼湛律師,與其說今天是場採訪執業律師的訪談,不妨說它是學長與學弟妹分享經驗更為貼切,學長總不諱言,全力解答我們一切疑惑,
確定志向
湛址傑律師自小便以法律系為志向,未曾改變過,雖對文學、史學亦有涉略,但他依舊堅定在升大學選填志願時選擇東吳法律系。
對於志願選擇,學長認為:「應該要對於法律具有興趣再就讀,人在擅長的領域發揮才會有所成就,至於其他因素,比如賺錢、伸張正義,反倒是其次。」
當對於某個領域感到有興趣,才會更有動力深入研究、學習,也更容易克服困難與挑戰。換句話說,只要對自己所做的事充滿熱情,才能夠走得更遠,取得更大的成就。
對於自東吳大學法律系轉學考到政治大學法律系,學長笑著說:「當初其實沒那麼有遠見啦,只是因為跟當時女友分手,就先報名了,想說換個環境看看。」學長對於轉學考其實並沒有特別準備,靠的是平時認真上課的積累,建立堅實的基礎,學長做好每件事的態度與努力付出在任何挑戰中都是成功的關鍵。
轉學後的新風景
進入政大就讀後,學長才發現到兩所學校氛圍大相逕庭,兜兜轉轉間,意外到了一個更適合自己的地方。學長談到東吳的學風較偏向補習班制,體系化的輸出使國考錄取率高;而政大學風相對自由,對學生不會干涉太多,彈性高,孰好孰壞取決於個人,而對學長而言,自由的環境無疑是最佳的滋養。
在政大修課後,學長遇見李治安老師、馮震宇老師、沈宇倫老師及劉連煜老師,老師們在商、法領域皆有建樹,亦相當建議法律系學生培養跨領域能力。「四位老師給了我相當大的影響及幫助,我才開始走出法律人的象牙塔,後續進入台大商研所就讀。」學長說道。
一加一大於二 — 跨領域學習的重要
「學長考慮過往上攻讀法研所嗎?」
「從來沒有。」
這個問題是現今法律系學生常猶疑不決的,然而學長給出的答案堅決而肯定。
「當時我打定主意要念商研所,未來再出國念LLM,一直以來國內的法研所就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我認為要唸就要唸跨領域的,未來若還想進修法律,出國也可以是一種選擇。」學長認為,對於法律系學生而言,念研究所除學術研究的目的外,是為了讓自己更能「被看見」,如果你已經足夠閃亮可以被看見,那就可以先不用念,先工作一陣子,經歷社會打磨後,會更明白自己哪裡不足,需要通過什麼方式補足。
學長也曾經遇有學弟妹同時考上台大商研所及法研所,不知道應該如何選擇。學弟妹們往往因為法研所相對較難考取,而選擇就讀法研所,這樣的選擇讓學長覺得反而是種侷限。應該更全面的從各角度出發,評估當下何種選擇更適合自己,更能增進、證明自己未來競爭力。
身處臺大這樣的綜合型大學,對跨領域學習已是相當大的優勢了。對於在學階段想跨至商業領域學習的學生們,學長建議能通過基本的修課(如總經、個經、統計學、報表分析、貨幣銀行學等)、商業型社團以及商業競賽,逐步累積自己的能力,讓自己化作海綿,盡力吸取這間學校能帶給你的一切。
商研所的幫助
台大商研所學位對於學長的幫助體現在三層面。
首先,最初讓學長在眾法律人中脫穎而出,被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看見,即是因為法學士加上商研所碩士的身分,這使得學長最初欲進入大所的目標完成。
其次則是學長能夠在擔任訴訟律師的同時,承辦許多商務案件,兼跨訴訟及非訟領域,二者互通有無,幫助學長成為在業務上更具彈性的律師。
最後,年紀輕輕的學長獨立開立一家事務所,箇中經營之道、組織領導、統籌決策等等,均離不開台大商研所階段的學習。
兩岸雙律師執照
除了研究所走出不一樣的路,學長還有另一個少見的身分 — — 同時具有臺灣與中國大陸雙重律師執照。根據海基會統計,在對岸的台商人數約七十五萬人,而長期往返兩岸的台商保守估計超過一百一十五萬人。
學長在考取台灣律師資格後,又再一次投入大陸法考,但學長未曾在對岸唸書,僅購買網路上相關資源,花費約莫半年時間,最後通過大陸法考,成為少數擁有兩岸律師執照的律師。至於這張對岸律師證照,對於學長的幫助有多大呢?
「幫助有啦,但不大,主要都還是在台灣接案,但有時會有額外業務,也可以進而與對岸律師交流,畢竟我可以懂他們在說什麼。總而言之,考了也不吃虧呀!」
有趣的是,學長在備考過程中,發現對岸補教生態與台灣差之甚遠,對岸有許多免費課程資源,主要花錢是購買書籍等其他服務,而臺灣有些補習班會販售大陸法考課程,要價不菲之外,課程也不如對岸免費課程精實。 機會是給懂運用的人,網路時代無遠弗屆,相信只要願意投入心力瞭解,資訊差可以被弭平,達成目標也會加倍容易。
法律人最重要的三特質
訪談尾聲,我們好奇地詢問了學長心中認為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特質為何,學長按重要次序舉出三項。
首先,頭腦要靈活不僵化,法律領域經常面臨複雜的問題和情境,因此法律人需要具有相當靈活的思維來面對不同狀況,並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
其次,要聰明可找到突破口,在理解法律原則及條文後,要足夠聰明以運用適當的觀點來找到案件中的關鍵問題,從而找到突破口。
最後是努力,現在法律見解、實務更新的速度相當快,法律人必須時刻跟進,並進行大量的研究和準備,確保對條文與案件細節的全面了解。
「這三點是我認為最重要的,雖然靈活思考跟聰明有點類似,但這真的相當重要。」
結語
湛址傑律師提到從小他便很「叛逆」,從不願意接受不合理的規則,若沒辦法以邏輯說服他,便會衝撞體制到底。他從小就是規則的例外,在法途上亦如是,不隨波逐流,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擁抱法律的核心價值,從今日對律師的訪談中,可以發現他的成功絕非空穴來風,在時光的追根究柢下,一切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