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財的悲劇,讓我們用合作住宅解決(一)

合作住宅如何可能與不可能

顏偉光 Julian Yen
都市改革組織(OURs)
7 min readJan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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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合作住宅(Co-housing)在歐美頗為盛行。從60年代的丹麥、80年代的美國,再到近十年蓬勃發展的德國,我們看到人們基於各種原因(鄰里情感、空間自決、穩定房價、永續生活方式等等),透過由下而上的自行參與,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合作住宅,並以社區公共空間為主軸,過著社群與獨立並存的生活。而這個概念在台灣實行的可能,也出現了不少討論。這一系列的三篇文章,筆者想要透過經濟學上共有財的悲劇這個討論,來看看合作住宅的運行潛力。在第一篇文章,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合作住宅在台灣可能興起的契機、優點,以及受到質疑之處。

脈絡、背景

在當下的台灣,想到都市裡的居住型態通常不出兩種主流:時代稍久一些的低樓層公寓,以及配備管理員的社區大樓。這些居住形式以家戶為主要構成單位,在過去的家庭結構之下,提供了足夠的隱私,社區大樓更增添了安全及公共設施等等。不過,居住在公寓大樓的一些限制也持續的被提出來討論,例如鄰里間的疏離感:重視隱私,不同戶間的界線分明,使得家戶之間互動或僅限於在電梯碰到時,匆促寒暄。而公共設施方面,各建商現在普遍遵循一種「標配」:讀書間、健身房、撞球室、游泳池、KTV等等設施,卻通常使用率並不高,居民還得每月支付不便宜的公設比。可以合理推測,一間大樓動輒數百數千位住戶,僅以經濟能力為共同特徵,自然難以有高度重疊的公設偏好。

公寓及社區大樓帶著這些特性,一直都是台灣的都市居住主流。不過隨著近年房價逐漸增高,加上人口高齡少子化、家庭結構改變、青年貧窮等等社會變遷,愈來愈多不同的聲音都顯示出:這兩種居住型態並不足以滿足居民的所有需求。這股浪潮裡最明顯的便是強調居住權而非產權的社會住宅,在2010年左右被民間團體推出後,社會住宅也逐漸被實踐。而當下的合作住宅,則是又一種面對社會變遷及既有問題下,另類居住方式的想像。

合作住宅的出現

合作住宅與其他住宅模式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其生產過程。部分合作住宅是奠基於既有空置房屋之上,不過最理想的形式,應該是倒反一般先建房,再找住戶的思維,而轉為先找住戶,再建房,由一群有意向(Intentional),也對居住需求有足夠同質性的社群,參與設計公共空間類型以及管理方式。建造過程可能包含政府相關機關或是公民組織的輔助,以及建築專業的合作,不過最主要的核心概念是能讓住戶積極參與自身生活環境的規劃、實踐與維持。這種由下而上的生產方式不只有潛力產出對居民來講,更理想的空間;居民們相互溝通、妥協、合作中建立的互信及默契,更是往後能夠共同生活在友好氛圍中的一大關鍵。

特點

除了過程中的情感交流以及自決的理念,合作住宅在實質上也有許多特性:首先,它不經過建設公司多一層的獲利,在適當的規劃下,有潛力降低居住成本,對抗高房價。而在居民主動參與規畫設計下,空間的樣貌也會更符合群體的需求及想像,尤其可以創造出高度使用價值的公共空間。

德國柏林的合作住宅River Spreefeld,透過合作社作保,得以讓經濟較為弱勢的家戶成功借貸,構成所有住戶的20% (圖片來源:https://www.archdaily.com/587590/

再者,合作住宅強調社群感,有效改善現代都市受人詬病的疏離感。住戶們在自家範圍享有足夠隱私,到了公共空間則充滿社交機會,可以與彼此連結,更容易建立真摯的情感。這一點在當下變動的家庭結構之下尤其深刻,例如:獨生子女在合作住宅裡更容易能找到共同玩伴,工作忙碌的家長們還可以排班顧小孩;獨居老人原本孤獨而不甚安全的生活環境,仰賴社工經常的上門探訪問候,而合作住宅可以讓他們彼此扶持作伴,也更方便外界提供服務。

德國Darmstadt的合作住宅 WOHNSINN 1&2,控管住戶的人口組成特性,確保健康的跨世代共生,特別是讓銀髮族及身心不便的人士可以透過互相扶持的網絡以及針對性的空間設計,有尊嚴的獨立生活。(圖片來源:http://www.wohnprojekte-portal.de/projekte-suche/projektdetails.html?uid=10245

同時,合作住宅高度使用公共設施的特性可以節省居民經濟成本以及時間:共同廚房、洗衣烘衣機等等都可能成為社區共有資源,比起家戶各自採購使用設備更加省錢。另外,許多合作住宅提倡的共膳制度,由各個家戶輪流煮菜、洗碗,可以解決都市居民常常缺乏時間每餐煮飯,卻又不想餐餐都外食的問題。

放在更廣的視野看,當下提倡的韌性城市、都市永續性等主張,合作住宅都有潛力做出強力回應:家戶之間更強的連結,可以強化社會的支持網絡,對於城市的社會經濟韌性有很大的幫助;合作住宅的空間特性,也容易和都市農業、綠建築、資源共用等更具永續性的生活方式共生。

質疑

合作住宅與我們近幾十年習慣的住宅生產方式大大不同,跳脫以政府/市場為主體的思維,而著重居民本身的高度參與。這樣的大程度翻轉,自然讓我們對於合作住宅的可行性出現疑問。實務層面,在土地取得、貸款方式,抑或是居民自決的法律認定,都是要考慮的地方。台灣的合作住宅已經開始萌芽,從台中友宅社開始,在不同都市都陸續出現合作住宅模式的嘗試,在需求慢慢增長之後,政策的支持以及融資方式也有望能逐漸發展。

或許,另一個更直覺的疑問跟人們的生活習慣有關:要怎麼想像能有一群居民,從建造前一直到開始生活,持續的參與設計、建立制度、貢獻資源、監督彼此行為的居住模式?許多台灣人已經習慣居住在現成的房屋裡,家戶之間只有少量接觸的生活方式。為何要付出額外的心力做出這些貢獻?對於合作住宅相對於其他住宅模式的好處,本系列僅在上面大概統整,有興趣深入了解的讀者,也歡迎參考OURs討論合作住宅的其他文章,抑或是參加研討講座。

本篇的目標是針對已經接受合作住宅的理想性,卻不確定這種高度參與的模式能夠自主運行,而不需靠外部管理的人。人們總是會為自己的好處著想,只要有部分自私自利的居民,濫用公共資源而不遵守規則,便很容易使整個系統崩壞。原本付出較多的居民們,在自己的心血被濫用後,很可能因此減低自己的參與程度,甚至形成惡性循環。要如何確保自己在合作住宅裡付出的心力,不會讓他人濫用,而是建立起一個互惠、共好的社群?這是合作住宅的實踐需要回答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為,從共有財管理的角度來看,合作住宅的許多自帶的運作特性,其實已經具有良好的條件可以幫助互惠社群的順利運作。這也是這系列接下來主要討論的主題。

結語

合作住宅可能創造出的另類生活方式聽來令人嚮往,在台灣的高房價以及人口結構變遷下更值得多加思考。不過這種翻轉式的居住模式,不禁讓人難以想像該如何穩定的發展。事實上,合作住宅的運作方式與經濟學上的共有財相當類似。當我們在思考合作住宅的可行性時,經濟學上對於共有財的悲劇的討論,或許可以帶來一些不同角度的啟發。下一篇文章,我們會把視角暫時抽離合作住宅,並看看經濟學對共有財以及群體的自我管理能力,有何見解。最後一篇,則透過共有財管理的角度,探討合作住宅先天具備的潛力,以及後天可以補強的制度。這可以說明合作住宅為何可能,又如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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