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X 設計跟圖書資訊學有什麼關係?
為何圖書資訊學理論幫助我更了解使用者經驗 (UX) 設計
乍聽之下,圖書資訊學跟使用者經驗設計好像八竿子打不著,因為最吸引眼球的部分通常是視覺設計(也就是在 behance 和 dribbble 上看到的美圖),但其實產品設計包含了五花八門的學科領域,例如認知心理、資訊架構、行銷傳播等。
今天想來談談圖資系跟使用者經驗設計有什麼樣的關聯。
在我就讀臺大圖資系時,除了本科系課程規劃多元化之外,也非常鼓勵學生去修其他系的課。我修過資訊心理學(還自己跑去修普通心理學和青少年心理學)、資訊架構、傳播學概論和行銷傳播等科目,其實不知不覺也累積了使用者經驗領域的必要知識。
仔細想想,圖書資訊學在各方面其實跟使用者經驗設計都非常相似。在數位時代來臨之前,所謂的「資訊」除了口耳相傳之外就是文字,而圖書館就是記錄文字、服務社群的地方。
自古以來,資訊檢索的方式還是一樣
圖書館囊括了使用者的兩大資訊檢索(information retrieval)方式:瀏覽與搜尋。
有時候,你到圖書館是為了找某一本書,無論你是明確地知道它的書名,還是知道作者或是部分書名,總之你是為了那一本書去的。
有時候,你到圖書館則是為了激發靈感,可能會隨意從看起來有趣的書區開始,比如旅遊,看著看著發現自己對夏威夷之類的海島國家有興趣。
數位產品也不外乎是提供介面以滿足使用者瀏覽與搜尋的需求,例如上 Google 搜尋論文相關資料,或是在 instagram 上瀏覽一個接著一個朋友的貼文。
當我在設計擁有龐大資訊量的介面時,往往會先從瀏覽與搜尋的角度去思考,思考使用者在使用此產品比較可能採取哪種資訊檢索的方式 — 如果是搜尋的話會從進階搜尋和如何呈現檢索結果當作主軸,如果是瀏覽的話就會將介面重點放在動態牆,但無論是哪種都要確保使用者永遠可以執行瀏覽跟搜尋。
最終目的都是滿足使用者/讀者需求
大學時修過一門課叫做讀者服務,其中提到最高境界應該是透過讀者提供的片面資訊,就能協助他找到他想讀的書,就算連讀者自己也不知道他要什麼,真正厲害的圖書館員能夠根據經驗與知識引導讀者發掘其目的。
這讓我聯想到在設計產品時,身為設計師也要設身處地為使用者著想,無論是透過使用者研究還是捷思法,我們都應盡力設計出符合其潛在或隱藏需求的產品。
圖書館五律改個名稱也可以當作使用者經驗五律
圖書館五律是由印度學者阮甘納桑(S.R. Ranganathan),於1931年所首創,迄今已達70餘年的時間,仍受到圖書館界所引用,奉為圭臬。(摘自 維基百科)
1. 書貴為用 Books are for use
2. 書為人而設 Books are for all
3. 每本書有其讀者 Every book its reader
4. 節省讀者的時間 Save the time of reader
5. 圖書館是不斷成長的有機體 Library is a growing organism
⋯ 有沒有隱隱約約覺得很能同理?如果我們將圖書館和書本換成產品、讀者換成使用者的話,其中的意義就會更加明顯了:
1. 產品貴為用 Products are for use
2. 產品為人而設 Products are for all
3. 每個產品有其使用者 Every product its user
4. 節省使用者的時間 Save the time of user
5. 產品是不斷成長的有機體 Product is a growing organism
產品貴為用 Products are for use
使用者經驗設計最重要的就是「使用」,再怎麼強大的設計如果沒人使用,其價值便不存在。
或許你會問,那有些產品我只是單純喜歡看著它,不太常用,難道它完全沒有價值嗎?
Don Norman 在他的書 情感@設計:為什麼有些設計讓你一眼就愛上(Emotional Design)將設計分為三個層次 —
本能的設計:觸發自動化的預先設置層
行為的設計:控制日常行為的大腦運作部分
反思的設計:令大腦深思熟慮的部分
通常「使用」一詞只會讓人想到行為和反思層面的設計,但其實那些能夠靠視覺與外觀就觸發親近感的產品(本能的設計)所提供的情感價值也是使用的一種。
產品為人而設 Products are for all
近年來,越來越多科技公司注重產品可及性(accessability),倡導數位產品不應為了順應主流大眾而相對剝奪非主流使用者的權利,無論是生理、心理、技術方面的障礙,都不應該影響他們取用資訊與服務。
Apple 在可及性方面做得很成功,在 iPhone 設定中有為特定族群做的客製化設定。老花眼的使用者可以調整字體大小或使用放大鏡,光敏感的使用者可以將佈景(theme)改成黑色底避免產生癲癇,盲人使用者可以善用讀報器(voice over)讓手機將內容讀出來,這樣的設計讓所有人都能共享使用 iPhone 的體驗。
每個產品有其使用者 Every product its user
依據可及性原則,產品不應該將非主流的使用者排除在外。但同時設計產品時也要辨識自身強項為何、找到利基市場(niche market),透過研究去了解自家產品吸引的人是誰、什麼樣的人、他們最在乎什麼、他們的痛點是什麼。
這就是為什麼使用者經驗設計師在產品初期需要區分出主要受眾、次要受眾與其他人,如果想一網打盡通常都會落得誰都不討好的下場,如果你聽到「這個產品的目標受眾是所有人,我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兄弟姊妹隔壁老王都是主要使用者」這種話,除非這真的是跟 iPhone 一樣奇蹟般的革命性產品,不然最好趕快逃。
節省使用者的時間 Save the time of user
易用性研究有一個環節就是測試點擊效率,使用者試圖完成一個任務花的時間越短(點擊次數越少),使用者經驗通常就越好。
許多成功的產品都有效地節省了使用者的時間,例如 Amazon 幫使用者節省了出外購物的時間,而 Google Map 則幫使用者減少從前邊開車邊看紙本地圖手忙腳亂的時間與精力。
產品是不斷成長的有機體 Product is a growing organism
圖書館是個有機體,數位產品也是。以社群網站為例,其實產品本身只是個平台,經由使用者的投入產生內容得以繼續成長。一個使用者的投入,就是另一個使用者的觸發,這樣不斷循環下去就可以擴大產品規模,進而創造經濟效益。
另一個角度則是:現在數位產品沒有完成品,大多都採行「永遠的 Beta 版」方式,所以許多 app 與服務都時常更新或採行訂閱制,設計師也就要與時俱進,不斷地讓產品更進步、更方便、更好用。
結語
總結來說,圖書資訊學的核心理念跟使用者經驗是非常相似的 — 對於讀者/使用者的同理心、熟悉資訊架構與檢索的模式、並鼓勵多去探索各個不同學科領域。
無論是讀者還是使用者,無論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還是人與介面之間的互動,終究都會回到「人」和「資訊」兩大主軸。
從前我們將知識寫成文字藏進書中,等待讀者去發掘;現在我們將文字送上網路或資料庫,讓使用者透過介面繼續豐富他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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