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新加坡大選特色- 強制投票、溯源投票與海外投票

寫這篇的動機,起因於日前讀到一位新加坡台灣人,寫下「新加坡選舉三大不可思議」一文被四處轉傳。私以為以「不可思議」來形容星國的政治體制,是從本位主義出發的陳述。就算和很多國家的人討論,也無法坐實公正性。我試著旁徵博引,略略勾勒一個新加坡政治的面貌,希望有志者一同補充。

由於本人的夫婿,暱稱室友,就是一名在新加坡生活超過數十載的公民。在和他聊到這些選舉特色時,其實他大多時候認為無不妥。只有在我車輪(challenge)他後,他才知道原來世界上有別的國家是別種作法。

(這時候室友通常會兩手一擺說,啊我就沒讀~書~)

《自由的窄廊》一書提及,

「自由需要國家和法律,卻不是由國家或控制國家的菁英賜予,而是由一般人和社會爭取來的。社會需要控制國家,以便國家保護和增進人民的自由。」

所以你問,新加坡具不具備自由? 我認為,自由這條窄廊,新加坡時而踏進,時而離開。而這周五就是新加坡人民能夠證明他們的社會足以強大到和國家抗衡,用選票決定未來的一天。我們敬請期待。

這篇先介紹新加坡選舉制度特色(從一介台灣公民/外籍媳婦眼中所看)

1.強制投票(Compulsory voting)

1959年該年選舉開始。

李光耀在1959年擔任反對黨領袖時,就建議規定投票應該強制,且禁止用汽車載送選民前往投票站。(註1) 他的理由是「選舉時花費越大,選舉後貪汙可能性越大。」

猜測是因為當時有錢的政黨才能力利誘選民前往投票(如載去投票),也因此此舉被視為李光耀清廉持政的證據之一,但也可能是當時為反對黨的他,僅僅是怕支持自己的選民沒辦法去投票而已。

其實在1951年,只有具備英國籍者擁有投票權(註2),1955年,新加坡才採用自動選民登記制度(只要資料有出現在政府資料庫即自動成為選民)。也就是1955年以前,新加坡執政黨的勝利幾乎不代表民意。(註3)而強制投票制度的產生使1959年大選就有90%的投票率,讓贏得選舉的政黨真正擁有民意的推舉。

新加坡視投票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因此,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都必須前往投票。如果這次沒投票,下次大選將不具備選民/候選人資格。在下次大選前,選民可以申請恢復選民資格,只要出示證明如當時肉體在國外、生病、生產。若理由不正當,需繳交新幣50元。

目前世上有強制投票的國家還有澳洲、阿根廷、比利時、盧森堡、北韓等國。甚至十三年前,台灣也曾經討論過強制投票的制度可行與否(註4)。

2.海外投票站(Overseas voting)

概念始於2001年,但因為當年911事件,政府不希望過度集中國民,因此海外投票從2006年大選才開始。2020年大選的海外投票站有美國華盛頓、舊金山和紐約;中國北京、上海和香港;澳大利亞坎貝拉、英國倫敦、日本東京,以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杜拜,在十個城市的大使館舉辦。最後投票時間不得晚於新加坡結束投票時間。十天內要封箱寄回新加坡計票。

若海外投票票數對最終選舉結果有影響,那麼選舉結果將在海外投票計票後,依新加坡選舉公報(Singapore Government Gazette)發布為主。(註5)

3.溯源選票(秘密投票的一種)

溯源選票(Numbered ballot paper)仍視為秘密投票/無記名投票的一種。因此稱呼新加坡是記名投票是錯誤的解釋。

其實很多選民也會害怕自己的選票被政府知道,然後被做記號。就好像我們外商公司常常對員工做一些評估,然後說不記名但其實都有記的道理。新加坡選舉局和反對黨工人黨特此澄清。要選民不用擔心。

事實上,溯源選票其來有自,如英國,甚至馬來西亞一直到2006年也有實施此制度(註6)。而在美國的北卡羅萊納州與印第安那州也實施溯源選票,根據大法官解釋,此舉並不違憲。(註7)

在新加坡,溯源選票是在選票的存根聯上會有一個流水序號,每個人都不同。在領取選票時,選務人員會將序號和名字大聲念出以確認選民是同一個人。

此措施是為了防止做票行為。新加坡選舉局承認,序號和選票是可以回溯至選民的。但只有在訴請調查選舉舞弊時,由法院下令才能打開封箱進行調查。

這封箱的選票在開票完後,會封存在最高法院六個月。六個月後若選舉無爭議則火燒銷毀。而所有反對黨都可跟隨監視。

以下為反對黨工人黨製作的影片,要選民不用擔心

結語: 自由民主應該由該國選民用選票去決定,而不是網民隨口說說即可。誠如《自由的窄廊》一書說的,「自由起源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微妙權力均衡中。」

而我深深的感受到,新加坡社會制衡國家的力量,已經崛起。

註1: 陳鴻瑜《新加坡史》第七章後李光耀時期

註2: 陳鴻瑜《新加坡史》第四章戰後重回英國統治

註3: Rodan, Garry (1989)“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ingapore’s Industrialization — National State and International Capital” P54

註4:https://www.npf.org.tw/3/1246

註5:https://www.eld.gov.sg/elections_parliamentary.html

註6:https://aceproject.org/electoral-advice/archive/questions/replies/912993749

註7: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cret_bal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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