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育類野生動物 建立族群量監測調查及定期報告機制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六條修正草案

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缺乏監測機制,即使瀕危滅絕恐怕也是後知後覺,我提案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六條,建構基本族群量之監測調查及定期報告機制,掌握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族群增減狀況。

在三月份的總質詢,我曾經提出以台灣黑熊為概念所設計的官方吉祥物數量多到可以組成一支棒球隊,但是根據統計目前野生台灣黑熊的數量只有200–600隻,每年的保育研究經費大約只有100–200萬元,遠低於吉祥物宣傳經費。對於保育研究經費被排擠的困境,我認為應該正本清源從修法著手,以法明訂要求政府建構基本族群量的監測及定期報告機制,才能判別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族群量是否已經降到危險標準、其生存是否已經面臨危機,並且及時啟動因應的保育措施、作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調整的依據,以及作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劃設公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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