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補提名,嚴謹審查

2018/01/12

2018/01/12 臨時會審查第五屆監察委員補提名案|立法院

今天臨時會審查第五屆監察委員補提名案(任期至109年7月底)。對於監察院的存廢,社會確實有不同的聲音,但在修憲完成之前,我仍希望在既有憲法架構之下,能夠發揮良好的彈劾、糾舉、糾正等監督功能,因此以嚴謹態度對於被提名人進行審查。

我就今天審查的六位被提名人,分成三組來質詢,

2018/01/12 田秋堇女士(左)、瓦歷斯貝林先生(右)|立法院

針對田秋堇女士、瓦歷斯貝林先生兩位立委前輩,我詢問「如何本於監察院職權對人權公約的施行進行監督?」;

2018/01/12 高涌誠律師(左)、王幼玲女士(右)|立法院

針對高涌誠律師、王幼玲女士,我詢問「冤案救援如何繼續發揮?由監察院來做冤案救援平反,是否為常態?」;

2018/01/12 張武修醫師(左)、林盛豐顧問(右)|立法院

針對林盛豐顧問、張武修醫師,則是詢問「兩位本於自身在公共工程及醫學的專業及經驗,如何發揮監察院職權?監察院彈劾權行使不彰,如何改善?」

監察院對中央或地方機關及公務人員的彈劾、糾舉及糾正,目的除了整飭官箴,也為了保障人民權益,這次有多位被提名人具有人權保障的專業背景,包括司法人權、勞動人權、醫療人權、環境人權等層面,在監察院存廢議題之外,我認為大家也可以一起思考未來是否應成立獨立機關「人權委員會」,賦予實質權責,來取代目前僅具諮詢功能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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