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六都 人才大失血!

呼籲提高職務列等 平衡城鄉發展 記者會

非直轄市政府公務人員職務列等長期過低,造成「陞遷天花板」效應,科長以上為求職涯發展,不斷外流至中央及六都,造成地方公務系統斷層危機。為此立法委員周春米、鍾佳濱、李俊俋、陳素月、鍾孔炤、蔡易餘等人於2018年4月18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考試院儘速同意調高非直轄市政府重要主管的職務列等,以挽救地方人才流失窘境。

考試院隨後於5月10日院會通過「非直轄市的副局處長職等由九職等調整為九到十職等,科長則由八職等調整為八到九職等,併同調整等階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

長久以來,非六都縣市政府公務人員職務列等偏低,相較於中央機關及直轄市政府,落差甚大。例如「副局處長」一職,在中央及直轄市列為簡任第11職等,非六都縣市僅列薦任第9職等;而「科長」一職,在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列薦任第9職等,非六都縣市僅列薦任第8職等。

周春米立委表示,制度不公平造成「同工不同酬」與「磁吸效應」,由於縣市政府第九職等職務配置少,科長層級公務人員為求職務陞遷發展,只能請調中央及北高,改制六都之後狀況更為嚴峻,造成地方人才空洞化問題,以屏東縣政府為例,在104至106年短短三年之間,薦任以上人員遷調至六都及中央機關者竟高達50人。

據統計,非直轄市每名公務員平均服務人口為直轄市的83%,但平均服務面積卻高達4倍。對此,屏東縣政府工務處公園管理科林洋助科長出席記者會現身說法,林科長表示,非直轄市政府管轄範圍面積遼闊,工作複雜、業務繁重,同樣業務的組織編制在直轄市為「處」,在縣市政府卻僅為「科」,同仁想要留鄉服務,但又苦於職務列等不合理及升遷管道狹隘的兩難,造成基層員工為升遷所需只能往直轄市或中央機關流動。

周春米立委表示,針對非直轄市政府一級單位重要主管職務列等的調整,行政院及考試院兩院副院長曾於101年7月18日進行協商,行政院審酌縣市政府業務現況、用人需求及財政評估,認為皆具可行性且不涉修法,已於107年3月5日發函建請考試院,將「副局(處)長」由薦任第九職等調整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以及將「科長層級主管」由薦任第八職等調整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而考試院即將在4月19日會議中對此議題進行討論。周春米等多位立委特別為地方請命,呼籲考試院儘速同意調高非直轄市政府重要主管職務列等,以活化地方人力資源、提升地方施政品質,也讓平衡城鄉發展不再淪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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