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職災納保,保障農民權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

農民除非加入職業工會,否則無論是駕駛農機受傷或噴藥導致肝腎受損,都沒有職業災害保險可以給付。

我提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農民納入職災的保障範圍。

農業是看天吃飯、高風險低收入的血汗行業,但在現行社會保險制度中,相較於勞工保險有5項給付項目,《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卻只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及喪葬津貼等3項保險給付,對於一般勞動者所享有的醫療與傷害給付則付之闕如。農民的辛勞並不亞於其他勞工,更支撐了台灣的糧食供應安全,政府應該擔當起照顧農民的角色。

目前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保障目的不同,且現行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受限於普通事故保險財務、強制加保範圍及投保薪資上限,致有對職業災害勞工保障不足的疑義,我將現行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自《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

其中,特別針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的同時,將農民納入,並建立農民職災給付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