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智人《第三種猩猩》

這本書討論的主題比《槍砲》更為廣泛、更為經典。

Hzgua
誌瓜筆記
Mar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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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第三種猩猩》一書由 Jared Diamond(以下簡稱戴蒙)所著。戴蒙是美國著名的演化生物學家、生理學家,同時也是著名的科普書作家。他以另一本暢銷著作《槍砲、病菌與鋼鐵》贏得普立茲獎,也因此聞名於世。

戴蒙的斜槓事業令人玩味,他在大學醫學院教授生理學,也以生理學研究(腸道吸收機制)的成績,當選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但本書顯然不是一本「腸道吸收科普書」,這本書的專業知識來自戴蒙的另一個背景:「田野生物學家」。從七歲開始,戴蒙就對賞鳥產生了興趣,在劍橋大學拿到博士學位之後,恰好有機會到紐幾內亞高地上做有關鳥類觀察的研究,從此,田野生物學與生理學就成為戴蒙的兩個平行事業。

若對戴蒙的生平有興趣,在《Case 說書人》節目中討論本書的那一集,請到了本書譯者王道還教授,裡頭除了對本書做了介紹與討論之外,也介紹了戴蒙的生平趣事。

書籍簡介

《第三種猩猩》一書的原文是《The Third Chimpanzee:The Evolution and Future of The Human Animal》,從書名可以看出,本書是將「智人」視為動物的一種來討論,本書也花了大量篇幅討論人類行為在動物界是否有先驅。

在書中,戴蒙指出智人與黑猩猩的基因只有 1.6% 的差別,因此「人類最近才與黑猩猩分化,是個年輕的物種」這是確鑿無疑的事實。既然只有這麼一點點差別,那人類稱霸地球的原因,估計也是這一小部分的基因變化的作用;既然有這麼一大部分是相同的,那人類的生物特徵(可以理解為性狀與人性)估計與其他動物,或是與我們極為相似的黑猩猩出於同源。

岔開本書的討論,我想應該有讀者注意到一個問題了。我上面提到的都是「黑猩猩」,而英文書名中的「Chimpanzee」指的也是「黑猩猩」,那本書中文怎麼只翻譯成「猩猩」呢?根據王道還教授本人的說法,這裡顯然是翻譯錯誤,本書書名用《第三種黑猩猩》會更符合原文含義,只是當年因為出版社的考量才改成猩猩的。

回到本書的內容。本書約 400 餘頁,分為 5 部共 19 個章節。戴蒙後續著名的人類三部曲:《槍砲、病菌與鋼鐵》、《大崩壞》、《昨日世界》的雛形便是此書的分節。雖然討論的內容深刻、引述的研究相當專業、書中舉例也相當廣闊,不過閱讀起來並不困難,除了特定的章節討論了語言學、地理知識外,只要有基本的國中生物知識(演化論),在閱讀時就不會遇到太大的問題,而且戴蒙幽默風趣的筆調常常能讓讀者會心一笑。

本篇心得我會先介紹達爾文的天擇理論,雖然這不是本書的內容,不過基於天擇的演化理論在本書中是默認的已知假設,也讓對本書有興趣的朋友在閱讀本書時能做個內容銜接。接著我會以天擇的概念連結書中提到的一些與天擇無關或甚至矛盾的現象,讓大家對於現行的天擇理論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內容簡介

天擇理論:是「演化論」而不是「進化論」

在 1859 年,英國倫敦有位大鬍子出版了《物種起源》一書,「達爾文」這個名字便注定要流傳百代。(有趣的是,同時間還有另一個大鬍子也在倫敦埋頭苦寫《資本論》)

在台灣的課綱中,《物種起源》的核心「天擇說」一直都是基礎的內容,通常在國一的生物課就會教導給學生。不過,天擇自從發表以來便爭議不斷,在 19 世紀被社會上主流的宗教人士反對就算了,在現今學界一般都承認天擇說的情形下,美國還是有一群孜孜矻矻的人,致力於推翻天擇,認為「創造論」(神創造萬物)才是真理。

當然,我們可以輕易的判斷「創造論」是荒誕不經的,可是「天擇說」又為什麼正確呢?以下就讓我們來檢視天擇的基本概念。

一般來說,天擇主要分四個階段:

  1. 個體差異:個體間有著性狀差異。
  2. 過度繁殖:物種數量大量增加。
  3. 生存競爭:環境負荷量不足以支持這麼說數量的物種,於是各物種展開資源的競爭。
  4. 適者生存:擁有最能獲得資源的性狀的物種生存,其餘死亡。

讓我們以課本上最常見的「長頸鹿」為例。

為什麼「長頸鹿」的脖子都那麼長呢?用這四個階段分析的結果就是:

個體差異

  • 原本世界上的「頸鹿」有很多種,為求簡潔,我們假設在某處有「長頸鹿」與「短頸鹿」兩種動物。他們習性相同、天敵相同、吃的食物也相同,總之就是除了脖子長度之外,其餘特徵完全一樣的物種。

過度繁殖

  • 在資源(食物、水源、空間….等等)還足夠的情況下,「頸鹿」們大量繁殖。簡言之,就是兩三頭長、短頸鹿,變成兩三百頭長、短頸鹿了。

生存競爭

  • 在資源足夠的情形下,頸鹿的數量大增。可是它們的主食:「樹葉」的數量並沒有大增,所以頸鹿們對樹葉這個資源展開了競爭。當然,我們不假設頸鹿們會互相打架,這裡指的競爭指的是「盡力去吃樹葉」

適者生存

這時候,長、短頸鹿的差異就出現了。「短頸鹿」只能吃到低處的樹葉,但「長頸鹿」卻能吃由低處吃到高處。換言之,「長脖子」這個性狀在「吃樹葉」這個競爭活動中佔有優勢,於是「長頸鹿」比起「短頸鹿」活下來的機率更大。

與達爾文「天擇說」相對的,是拉馬克提出的「用進廢退說」。

「用進廢退說」指的是,常用的部位會進化,並且進化後的性狀可以留給後代。舉例來說,拉馬克會認為「長頸鹿」這個物種其實在一開始全部都是「短頸鹿」,只是它們一代又一代的想吃高處的葉子,於是脖子越來越長,而長脖子的性狀可以傳給自己的孩子,於是經過一代又一代的繁衍,最後我們看到的就都是「長頸鹿」了。

雖然「用進廢退說」似乎也相當合裡,也比較符合人類直覺的思考模式,可是在 1882 年,德國動物學家魏斯曼(August Weismann)做的實驗卻證實了這個學說並不符實。實驗是這麼做的:魏斯曼將一窩老鼠的尾巴全部剪短,再讓其交配繁衍。按照「用進廢退說」的想法,這些「短尾鼠」的後代,尾巴應該一代比一代短,但接連數代的「鼠孫鼠輩」的尾巴長度卻沒有變化。這個實驗就足以證實後天的性狀影響並不會遺傳。

當然,以上的天擇概念只是概述,雖然我們將天擇分為四個階段,最核心的仍然是「個體差異、適者生存」這兩句。讓我們在最後用「抗藥性」作為例子,加深你的印象,並結束天擇的介紹。為什麼細菌會產生抗藥性?新聞常說「細菌進化成新品種,產生了抗藥性。」但這是對「天擇說」最大的誤解。天擇代表的是「演化」而不是「進化」

以下是我的說明:

首先,假設科學家跟對「細菌 A」發明了某種特效藥,這種藥有 99% 的殺 A 菌能力。那根據「個體差異」的概念,所有的「細菌 A」就分為「會被特效藥殺死」以及「不會被特效藥殺死」兩種類別,比例約略就是科學家宣稱的 99:1。

接下來,我們假設在某處有 100 個細菌 A,在我們噴下特效藥之後,其中 99 個細菌 A 就陣亡了,剩下唯一那 1 隻不害怕特效藥的變異細菌。這時候,原本可以供 100 隻細菌存活的地方只剩下那 1 隻細菌,在擁有大量資源的情形下,想當然這隻細菌會理所當然的繁衍。於是,在一段時間之後,這個地區便有了 100 隻不怕特效藥的細菌A。

這就是「抗藥性」產生的基本原理。也是為什麼家中的小蟲在噴了殺蟲劑後,總是消失一陣,但一段時間後又捲土重來的原因。

做個總結,世界上沒有「進化論」,只有「演化論」。所有物種都在自然界中面臨壓力,並且最能在壓力中存活下來的物種就獲得生存與繁衍的能力。天擇就是「有利於生存的體徵會在演化過程中脫穎而出」。

了解這點之後,在本書或其他相關書籍中看到「演化出…」這類句子時,便可以套入上述的概念。例如,「直立人演化出較大的大腦」這短短的一句話,對現在的我們來說就有好幾個值得探討的地方:所以原本也有大腦不大的直立人?他們是怎麼死的?較大的大腦能在什麼樣的自然壓力中獲得較大的優勢?相信了解天擇、了解演化的意義之後,在閱讀相關內容時讀者會有更加深刻的體悟。

性擇:天擇好像失效了

了解天擇之後,好像天擇就能解釋世界上所有事情,就是自然界的最高指導原則。但天擇似乎不能說明一切,舉例來說,你能試著說明看看為什麼人類會有膚色的差異嗎?

人體的膚色,從各種色調的黑色、褐色、古銅色、黃色,一直到粉紅色(帶雀斑或不帶雀斑的都有)。用天擇解釋膚色的這種變異,通常是這麼說的:非洲因為烈日當空,所以那兒的人皮膚都是黑色的。其他地區的人,例如印度南部與紐幾內亞,皮膚也是黑的,因為那裡也有同樣程度的日曬。要是你從赤道向南向北移動,遇見的族群皮膚會越來越白,直到你到達北歐(那裡全都是白人)。顯而易見,曝露在強烈陽光下的族群,演化出深色的皮膚,以保護身體最重要的防禦器官(皮膚)。

還有一些解釋膚色的理論。其中一個將焦點放在陽光中的紫外線與維生素 D 之間的關係。原來皮膚的色素層之下,有維生素 D 的前驅物,受到紫外線照射後,就會轉化為維生素 D。因此熱帶地區的族群演化出黑皮膚,為的是避免受到太多紫外線照射,否則腎臟容易衰竭;反過來說,北歐人演化出白皮膚,因為北歐的冬天漫長而昏暗,為了充分捕捉陽光中的紫外線,生產足夠的維生素 D,就得消除皮膚的黑色素。

另外一些流行的理論是:在熱帶地區,黑皮膚可以濾掉紅外線,保護內臟,免得過熱;或者,相反地,黑皮膚幫助熱帶族群在氣溫驟降後保暖。要是以上四個理論還不能滿足你的求知慾,我們還可以從書中舉出四個來:深色皮膚在熱帶密林中是最好的保護色;淺色皮膚比較不容易凍傷;在熱帶地區,深色皮膚可以防止鈹中毒;在熱帶地區,淺色皮膚會造成葉酸不足。

熱帶地區的族群,為什麼皮膚是深色的?既然至少有八個理論在流傳,我們就沒有理由說自己知道答案。

不過,天擇說在解釋膚色的最大罩門是:深色皮膚與日曬的關係並不明確。

舉例來說,世界上有幾個地區日照量非常小,平均每天三個半小時而已,像赤道西非、華南、斯堪地納維亞半島,可是這三個地方土著的顏色,分別是最深、最黃、最白的。還有所羅門群島的各島與都在同一個氣候區中,可是膚色深與膚色淺的族群卻住在鄰近的村子裡。

我們必須承認,膚色的天擇理論並不堅強。不過,更麻煩的是髮色、眼珠色的天擇理論,連個勉強算得上合理的「說法」都沒有,不同的顏色(頭髮、眼珠)有什麼好處?你可以試著謅謅看。斯堪地那維亞半島,冷、濕又暗,金髮很常見,可是澳洲中部的沙漠,熱、乾又亮,土著中也有許多人是金髮。這兩個地方有什麼共同之處?金髮何德何能,有利於北歐人與澳洲土著在這兩個地方生存?

堅持以天擇理論解釋各種人種特徵,最後可能產生荒謬的解釋,最顯得荒謬的,會是針對外生殖器與第二性徵的變異所作的解釋。半球狀的乳房與圓錐狀的有什麼不同的適應功能?半球狀的乳房適應熱帶夏季暴雨,圓錐狀的乳房適應冬季的寒霧?男人的胸毛是在北極禦寒用的,你相信嗎?如果如此,女人為什麼沒有胸毛?她們不怕冷嗎?

上面提到的種種事實,使達爾文對天擇概念不抱希望,於是在《物種起源》發表的 12 年後,他出版了一部近九百頁的巨著《人類原始與性擇理論》,完全拒絕了「天擇」在人種起源方面的角色。他以簡明的一句話,直指問題核心:人種間的體貌差異,沒有直接或特別的生存功能。

「性擇」的運作,有賴於一個性別的成員演化出某個特徵,而異性對那個特徵產生偏好。

只要雌性有,而雄性喜歡,性擇可以導致任何「沒道理的」體貌特徵,只要他不太妨礙生存。這個理論的基本觀念很容易理解:許多動物都有一些形態特徵,沒有明顯的生存價值,卻有利於贏得配偶,或者吸引異性,或者威嚇同性(競爭者)。大家熟悉的例子,有雄孔雀的尾巴、雄獅的鬃毛,與雌狒狒發情時紅艷的外陰部。一頭雄性能夠成功地吸引異性,或逐退同性競爭者,就能製造更多子女;它的基因與體貌特徵,就更有機會流傳後代。這是性擇的結果,而不是天擇的。

(不過,雖然達爾文認為天擇與性擇是相異的兩個作用力,但現代學者已經不認為性擇與天擇是對立的概念。畢竟吸引異性的能力也算是一種生存競爭的變形,能力越強的人越能生存。)

思考看看:為什麼我們會做對自己有害的事,即使知道它有害

經過上面兩段的介紹,我相信你對天擇的概念已經有相當程度的熟悉。那接下來,我想邀請你利用你剛剛了解的知識做一個推演。試著想想看,為什麼人類會抽菸、酗酒或使用毒品?

需要注意的是,我問的問題,不是:「為什麼我們一旦開始服用有毒的化學品,就會繼續服用?」這個問題的部分原因是:服食煙、酒與毒品會上癮。我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會願意嘗試?」或著「我們主動地做一些我們知道對自己有害的事,為什麼?」

人類作為地球上演化出來的新物種,許多行為都可以到動物界中尋找先驅。於是,如果我們想回答上面的問題的話,也許我們可以先想想為什麼許多動物演化出來的廣告訊號,會讓人覺得一頭霧水。舉例來說,瞪羚見到獅子潛行過來後,對獅子釋放的訊號,包括一種奇異的行為,叫做「彈跳」(而不是拔腿就跑)。而這些行為顯然不符合天擇的概念。

關於這個問題,以色列生物學家 Amotz Zahavi 在 1975 年發表的一篇精彩論文指出:有害的雄性特徵所以能夠吸引雌性,正是因為那些特徵使雄性無異殘障。

這個理論是說,那些有害的身體構造與行為,構成了有效的指標,顯示發出訊號的個體是誠實的:正因為那些形質特徵或行為特徵令個體陷於殘障的境地 ,所以那個個體必然是優越的。不需花費成本就能發出的訊號,容易用來欺騙受訊的一方,因為跑得慢的、基因品質低劣的個體,都能發出那個訊號。只有高成本的、有害的訊號,才能保證誠實。

邏輯是這樣的,看到獅子後會彈跳的瞪羚,如果跑得不夠快的話,基本就是送頭的行為,反過來想,彈跳就代表了那隻瞪羚對自己速度的絕對自信。

應用 Zahavi 的理論解釋雄性對雌性的儀式性表演,思維是這樣的: 任何一個雄性,要是背負著那麼大的累贅裝備,如孔雀的尾巴,或冒著生命危險大聲唱情歌,居然還能活著,必然在其他方面有優異的基因。這個理論也能用來解釋人類濫用有毒化學產品的行為。特別是在青春期與青年期(那是最可能開始嗑藥的年齡)我們花費大量精力維護自己的地位。還有昂貴的演示(藝術品),廣告的事地位或財富;危險的演示(高空彈跳、開快車或嗑藥),背後的理路也都是殘障原理:你們看,我很強,我很棒,只有我能玩那些危險的遊戲。

所有動物都得演化出訊息明確、辨識容易的訊號,讓其他動物了解自己。如果採用的訊號任何個體都能學會、發送,那就容易用來欺騙,最後喪失通訊功能。妥當、可信的訊號,必須發送者絕無欺騙的餘地;附加昂貴的代價、風險或負擔,使真正的優異者才能誠實地發送訊號,是動物界常見的例子。

當然,這並不代表這個觀點可以全盤解釋嗑藥的行為。作者在本書提到:複雜的行為有自己的生命史(內部邏輯),可以超越原始的目的(要是當初只有一個目的的話),而且複雜的行為可能當初就有多重功能。正如藝術現在早已不是娛樂自己、娛樂他人的「玩意」,廣告藝術就非常的功能取向。即使從演化的觀點來看,人類濫用化學品與動物先例之間,還是有基本的差異。這些動物特徵只是表面上看起來是「自毀」工具,實質上他們可是「優生」得很;我們濫用化學品的行為,卻是代價高於利益。

我在這裡討論這些例子,只是想要提出一些有關天擇的有趣思路。一開始,我們認為天擇就是有利於生存的體徵會在演化過程中脫穎而出;但後來我們發現,天擇並不是唯一的解釋模型,脫穎而出的不一定是「有利於生存的體徵」,也可能是「有利於吸引異性的體徵」,這是性擇;但最後我們又看到,為了「吸引異性」或是為了「證明自己有優勢」,居然「不利於生存」的體徵也會在演化過程中流傳下來。這樣來來回回地思考一個概念,才算是稍微完整一些。天擇還可以延伸更多值得討論的內容,例如死亡、老化、停經、生殖、藝術等等,這些就留給讀者閱讀本書時再做探索了。

心得

《第三種猩猩》一書包括的主題實在太多,且作者在每一個面向都有豐富與專業的討論,從兩性議題、族群關係、語族問題到生態浩劫都有重要的見地。雖然本篇心得討論的重點在天擇,但本書更重要的概念是把智人視為一種動物來審視。

人類最近才與黑猩猩分化,是個年輕的物種。人類並不特別,人類與其他兩種黑猩猩的遺傳差異只有 1.6%。而這個事實會讓我們重新思考人與猿在宇宙中的地位。書中有個極為深刻的舉例:現代社會往往認為把人監禁圈養起來是不道德的,那動物園中的黑猩猩呢? 為什麼可以用 Homo trogloytes(黑猩猩)做實驗,就不行用 Homo sapiens(智人)?從猿類與智人之間的微小遺傳差距,會迫使我們更深層的思考人這個物種與其他生物之間的地位。舉個例子,若現在有個愛護動物的人士,他的兒子得了一種重症,這種重症的特效藥正在黑猩猩上研究,那這位人士會說黑猩猩的命跟他兒子一樣重要嗎?

除了上述的倫理問題,本書更多的內容是在討論,智人作為一個年輕的物種,很多天性一定源於演化前的祖先,於是我們可以從動物界中尋找許多人類行為的先驅(人與動物的連續性)。例如本篇心得討論的「殘障原理」就是,本書還有許多例子,例如「尋找配偶」、「婚外情」、「語言」等等。這些論述精彩到讓我實在很難相信本書出版於 30 年前(1991)。

本書討論的主題實在多樣,在章節筆記中我盡力將內容去蕪存菁的列出,對本書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參考。但需要提醒的是,戴蒙旁徵博引的功力實在驚人,書中精彩的舉例與譬喻絕非我小小的摘要能相比的。若讀者看完本篇心得對本書有興趣,絕對強力推薦閱讀本書,或是聽看看《Case 說書人》的專訪過過癮(個人覺得 1.5 倍速聽起來比較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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