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經進路的差異

續「福音書」中耶穌被捕的故事」

1. 為何耶穌不消滅羅馬政權?

「耶穌最想改變的不是政權,而是人的心。」 「爸爸不買玩具給孩子。孩子心想,爸爸一定是太窮了。」

前者是謙謙君子的回應;後者則帶有一種諉過於人的傲慢。

2. 所謂治經進路的差異,是指「以論帶經」和「論從經出」的差異。

一方是「教條主義釋經」、或稱「認信釋經」。大概是「以論帶經」,即以「教條」帶著《聖經》走,讓經文的意義符合自身「教條」所欲之答案。

「耶穌最想改變的不是政權,而是人的心」、「爸爸不買玩具給孩子。孩子心想,爸爸一定是太窮了」的說法,是建基於對「彌賽亞」是「受苦人子」、「個人化救贖」的前設。有了這個「教條」的「前設」,我們可以挑選合適的經文作為引證,繞過經文原義的約束,更方便地闡述設定的「教導」。

3. 另一種治經進路,是「歷史 — 文法釋經」。大概是「論從經出」。先處理經文「是什麼」,再進一步問「為什麼」。

「歷史 — 文法釋經」不單是強調學術和理性,其信仰基礎同樣紮實。上帝既然是在人類歷史中、以人類的語言作出啟示,人們就有理由以歷史背景、語言、文法的規律,解讀這些上帝的啟示。

經文的孕育,歷經口傳傳統、收集、寫作、抄錄、改寫、編彙。透過瞭解經文所處身的時代的歷史文化背景,考慮語言本身的規律、文體、文法,我們可以盡力接近經文的原義。而經文在抄錄、改寫、編彙、傳承的過程中,又不斷被解釋,我們亦可以進一步分析歷代信徒對同一段經文的理解、和理解的變化。前者是「經學」、後者便是「經學史」。

4.「耶穌最想改變的不是政權,而是人的心」的說法,終究產生一些疑竇。人們把「彌賽亞」理解成「受苦人子」、「個人化救贖」,是什麼時候發生?這樣的解讀,在什麼時候才成為「主流」的理解?

公元30年前後的耶穌門徒、甚至「歷史耶穌」本人(而不是「信仰中的基督」);或在公元70年前的《馬可福音》作者;或是公元70年後的《馬太》、《路加》作者,是不是都持有這樣的觀念?特別是「歷史耶穌」本人,絲毫沒有過「得勝君王」、「救萬民於水火」(群體救贖)的想法嗎?

透過對「福音書」經文的研習和對讀,我們發現《馬太福音》在《馬可福音》的基礎上,加入「收刀入鞘」的情節(太26:52–53)(《馬可》、《馬太》誰先誰後又成了一個重要課題);《路加福音》甚至提到耶穌吩咐門徒「賣衣服買刀」(路22:36–38),我們便有理由探索這些蛛絲馬跡背後的意涵,初代(甚至歷代)基督徒對於耶穌降生的任務的理解,而不是純粹地接納「耶穌最想改變的不是政權,而是人的心」的觀點。

特別是猶太人經歷希臘、羅馬統治之後,「彌賽亞」的盼望總帶著從帝國的政治和宗教壓迫中解放出來的意義。當然,「彌賽亞」意識也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化,公元前二世紀前後孕育的「人子彌賽亞」(但7:13),逐漸取代「君王彌賽亞」、「祭司彌賽亞」的形象。但猶太人的「彌賽亞」意識,仍然離不開政治上的期望。

那麼,《路加福音》所展現的「彌賽亞」意識,是不是「耶穌最想改變人心」?「上帝自有心意」?透過「共觀福音」的對讀和比較,《馬可》、《馬太》、《路加》諸卷,本身又有沒有差異?把三者作比較,是否能夠窺見箇中的概念的變化?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共觀福音的問題(Synoptic Problem)」,及其衍生的基督教思想發展史的課題。

延伸閱讀:

耶穌很可能一直期待天使會與他並肩作戰,只是到了最後,天使和天兵並沒有來,上帝沒有介入,耶穌明白到「苦杯」不會撤去,此時此刻,只好讓上帝的旨意成全,便放棄動武,束手就擒。若將《路加福音》的編修痕跡加以疏理,留意作者所掌握的原始素材,我們或可窺見一二。

《路加福音》中耶穌被捕的故事 ~「拔出刀來,砍了一刀」(四之三)

其他篇章:

四之一《馬可福音》
四之二《馬太福音》
四之三《路加福音》
四之四《約翰福音》
治經進路的差異:續「福音書」中耶穌被捕的故事」

後記:

其實「聖經學人」亦多有願意腳踏實地,從經文出發,致力考辨,務求更接近經文原義者。可悲的是,無心犯忌,卻陷入文網,無辜被打成「新派」、「自由派」、「不信派」。被推到高溫堆芯,不至於熔毀,也會發燙頭暈。特別是所謂「福音派」的「聖經學人」,釋讀「聖言」,必須表態彰顯「信仰純正」,便成慣例。

對《聖經》經文抱持著絕對客觀、只有唯一穩定不變的原義的「實證主義」思維,固然是一種偏見;但「以論帶經」、「教條主義釋經」(何時給了一些優雅的名詞:「認信釋經」?)的猖獗,致使《聖經》變成「教條」、「神學宣言」的綴合,不是更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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