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動物倫理學(上篇)

從效益主義的觀點出發,看待動物們的道德地位

作者 / 謝蕙如
編輯 / 蔣欣怡、張庭瑄

古希臘先哲亞里斯多德創造了倫理學。此後,許多哲學家便紛紛開始了道德原則、人與人互動關係的討論和解釋等。而動物倫理學是倫理學在歷史上較年輕的分支之一。

在十八世紀前,「動物不具有感知能力」為普遍共識。動物遭受痛苦時發出的嚎叫聲,被認為只是一種本能反射。而後,邊沁以效益主義的理論研究倫理學,效益主義認為效益等於整體的快樂減掉整體的痛苦。因此,他將感知能力列入計算中,而動物能感受到快樂與痛苦,因此動物的遭遇應該要納入人類的道德考量中。這項觀點自此浮上水面,被後世持續探討。

插圖設計:韋昱安

在分享哲學家觀點前,為了讓大家速速上車,我們先來看一個例子!

臺灣每年約使用350萬隻實驗動物。實驗動物的定義是為了科學應用,而被飼養、管理的動物。像高中自然課的解剖實驗、化妝品產業的過敏成分和效果試驗、疫苗研發等,都會使用到實驗動物。目前臺灣對動物實驗的規範相當寬鬆,不少動物在實驗中經歷極大痛苦,例如:違反生理作息的實驗、重複投藥以測試毒性等。

讓我們來進行一個思想實驗:
基因與我們相似程度高達99%的黑猩猩,常因著這樣的高度相似,使實驗得以有更加準確、更加接近人體反應的結果,而被作為最主要的實驗動物。這是一個好做法嗎?如果要追求相似,今天將實驗體換成實驗室培育出的人類嬰兒,豈不是能達到最好的效果?我們是否應該這樣做?這樣做會不會有哪裡「怪怪的」呢?

上面的例子意在探究在人與動物的道德階層中,為何我們通常會認為「人類的地位優於動物」?同樣具有相當心智能力的兩個個體,人類何以可以認為黑猩猩們被迫離開家園、進到實驗室接受實驗時,他們不會有離家的悲傷或關在籠中的痛苦?

我們不應將動物視為沒有任何情感的存在,然而歷史上的眾多哲學家並不支持這個立場。例如亞里斯多德認為自然界所有事物都是為了人類的目的而存在;笛卡爾認為動物是缺乏感知能力的機器、是人類的工具;康德也認為人類不應對動物殘忍的原因只是為了保全我們所具有的人性。

然而,也有許多哲學家力證動物有其道德地位。其中,辛格(Peter Singer)是最早引起動物倫理學討論的哲學家之一。主張全面廢止動物實驗與肉製品產業。同時,他也是倫理學界知名的效益主義者。

他繼承另一名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的想法:因動物擁有感知能力,而牠們感知到的痛苦、幸福,是衡量利益時必要的充分條件,故效益的計算應該要將動物也納入考量。因為動物有感知能力,所以有道德地位。

辛格的論點以平等為基石: 「一個行動影響到的每個對象,都應該要接受同等重要的考慮;每個對象被賦予的重要程度,應與其他對象被賦予的相同。」

其中要注意的是,平等考慮並非平等對待,而是根據生物學特質考慮共同權利,再給予分別的權利。舉例來說,人類的投票權無需擴張到小豬、貓頭鷹也不需享有讀書識字的權利。再者,權益是否相似是複雜、主觀且難以定義的概念。對此,辛格採取最低限度的利益,也就是不痛苦的利益作為討論標的,以痛苦強度、持續時間作為測量標準。

​最後讓我們一起想想看:
將感知力作為動物應有權利的理由,是否會排擠某些生物的利益?有沒有什麼利益是沒有感知的動物也應享有的?有沒有更好的判斷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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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種子專欄
臺灣社會科學種子實踐協會

為社科種子所發起,由團隊成員集力編撰的科普欄目。隨主責成員淡出後現已停運 (2019.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