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優步和福斯幹過的傻事

「Ruined by Design」讀書筆記 (3) Ayn Rand Was a Dick & From Bauhaus to Courthouse

共乘服務

其實共乘是一個很好的概念,大家有自己的車,有一點額外的時間,提供給需要服務的乘客,而乘客也付一點錢。讓閒置的資源可以被妥善運用,共乘甚至可以減少汽車在路面行走,是雙贏的事。崔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就是運用這樣的想法,創造了優步(Uber)。

在矽谷有滿坑滿谷的創投公司,也是自由主義者的大本營,他們大概都是俄裔美國哲學家艾茵蘭德(Ayn Rand)的信徒。作者非常厭惡此人,因為她提出客觀主義論(Objectivism),理性利己為行動方針,認為人生的道德意義在於追求個人幸福,透過理性選擇自己的價值觀和行動,個人有絕對權利只為自己的利益而活,無須為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但也不可強迫他人替自己犧牲,所以她支持完全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作者基本上把它簡言之「我爽就好,管你去死」(I got mine, fuck you)。

我們談談創投和新創公司的關係,基本上創投公司會投資在新創公司上,例如優步,但他們同時也會投資在優步的競爭對手,有點像下注,看看誰最後會勝出,基本上就是投資一點金額去換取公司百分之幾的所有權,如果公司前景不錯,公司價值可能翻倍,這時候可以等公司公開上市或是賣給更大的公司,讓自己的所有權股份(非流動性資產)轉為現金(流動性資產),就是所謂的變現。

我們回過來看優步。一但公司獲得資金,他們的目標就會從建立一個好的企業轉變成可以快點賺錢,讓投資者可以拿回投資報酬。所以你的投資者就會一直催促你快點成長,達成目標,然後才有機會拿到第二第三輪的資金。

當你拿到資金之後,忽然間你需要一週雇用五千位司機,也要在一週內雇用五百個工程師、一個月內雇用三百個設計師。所以你必須去一些學校找人,可能找一些可能還沒那麼有經驗的員工。然後有些人晉升為管理階層,很多管理階層,可能技術很好,但是沒有很好的管理經驗。因為公司目前重心在於成長,不在於品質

優步為了達成目標,就開始剝削乘客,提高費用。而在 2015 年在巴黎的恐攻之後,又再向他們的司機再扒一層皮。針對一直批評優步的記者莎拉雷希(Sarah Lacy),也曾經想懸賞記者去挖她的私人醜聞。

不只如此,2017 年優步也研發了一個叫作灰球(Greyball)的工具,可以用來標注政府法規人員,讓他們在使用優步的時候,永遠顯示附近沒有可搭乘的車輛,永遠搭不到車,規避監管。

優步的目標從提供一個車輛共乘的服務,變成了利用共乘服務讓他們自己和投資人發大錢。賺錢並沒有錯,但是如果不給勞工合理的薪資,藉由剝削司機而讓自己獲利,就不道德。

優步在矽谷不是特例,很多人就是想賺更多錢,做了很多短視近利的決策。因為公司能越早變現越好。

無知之幕

1971 年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提出一個可以判斷是否道德的情境,稱之「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在他「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的書中,進一步闡明,無知之幕就是一種決定你設計的公司、晚餐規劃、政府體制是否符合道德,你在設計時,並不會知道使用他的人會是誰,也可能會是自己。所以如果你設計了一套奴隸系統,當無知之幕打開,身份確認後,你有可能就是那個奴隸。你在設計共乘系統時,最好也想像你可能是那個司機或是乘客。

所以想像如果你是乘客身份,如果你是女人或黑人而被拒載,或是你是司機,怎樣處理醉漢在車內的無理舉動。乘客和司機的身份權利都應該被平等考慮及對待。

系統本身沒有道德或不道德,但是在裡面運行的因子,才有道德與否的問題。任何系統反映出來的樣子,就是設計者和投資者自我道德的反射成果,我們都會帶著自己的偏見投入設計之中。如果這些人的道德規範是「我爽就好,管你去死」,那麼軟體的運行機制可能也會是這樣。

我們設計的不僅是一套軟體或服務,更代表整個生態系統。只要矽谷只把錢放在讓每一小撮人變得更有錢,讓周圍的窮人越窮的服務上,而社會保險的福利制度對弱勢又很嚴苛時,我們就挫屎了。只要我們是在這個系統中工作的設計師,我們就難辭其咎。

在哪裡工作才不會有道德問題?

這本書是在教政治與道德。我們必須決定我們要把我們的勞動力放在哪,我們的勞動力就是我們的選擇,我們必須打開我們的雙眼,瞭解到我們做的事情會造成什麼影響。

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如果我有道德地工作,我要怎麼要去付房租或是房貸。而是要先問自己,為什麼自己願意不道德地工作 ?

作為設計師,我們對自己設計的東西,在這個生態中要有倫理道德的責任。我們的工作不是只為了自己而賺錢,雖然賺錢也重要,我們也不是為了雇用我們的人賺錢,雖然我們也不能忽視。我們的工作不只是取悅使用者,雖然那也不能輕忽。我們的真正的工作室,考量上述每一點,確保每件事獲得平衡,同時促進社會的公共利益。

如果我們發現我們工作,會讓這個系統偏向某一方,我們的工作就是去導正它。那我們怎樣在一個大家都偏向利己主義的矽谷文化中工作?

有三個可能的答案。

第一個,我們辦不到,我們直接辭職,轉向去非營利組織工作,因為那邊的人都在做善事。或是我們走向鄉村,養雞養鵝,過著遁世生活,這都沒有錯,單看個人選擇。

另一個答案,則是像 Victor Papanek 所說,我們可以撥出百分十的時間,投身公益設計,作為自己在其餘時間作惡的補償。但是作者其實不同意這種做法,因為你不太可能只付出一點時間,就能彌補你建造了一個逮捕移民者,把孩童送進監牢的系統。或是彌補讓種族主義者在推特上大發厥詞帶來的傷害。因為不可能你花百分之十的時間,能彌補你花百分九十的時間摧毀世界。

最後一個可能的答案,也是最難的一個,就是我們仍在自己的崗位上工作,但用自己的能力,在這個險惡的環境中,去做自己認為對社會有益處的事情。你可能覺得不太可能,但其實我們最大的武器,就是我們的勞動力,如果上司要你做不道德的事情,你可以勇於說不。

讓我們來抵禦怪物

永遠記得我們對於有疑義的要求時,要問「為什麼」也要說「不」。你或許也會想,如果我不做,也會有其他人做。但是,別人想變成混蛋,並不代表你也要成為混蛋,它不能是你的藉口。

我們不否認世上就是會有混蛋,但是好人也不少。別忘記當你有勇氣站出來的時候,可能也有其他人有同感,會跟著站出來。

還是記得作者前面提過的例子嗎? 2018 年 7 月,海關移民局(ICE)在美墨邊境用來拆散難民家庭,把孩童放入牢籠的例子嗎。原本微軟員工被要求要開發人臉辨識的軟體,用於這項計畫,但是微軟員工團結起來,要求管理階層取消和海關移民局的合約,而最終,軟體員工勝利了。

記得,設計師的工作就是要增進社會公眾利益,雖然多數時候,尤其矽谷的目標有背於此,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待著,並與之奮戰,我們的人民需要我們。

我們其實比我們想的還有能力,請相信這點。

心得

每一個作品都是自我的延伸。其實圍繞你身邊週遭的人事物,都是你自我的延伸,你選擇的飾品、你的畫作、你的言語,都是你潛意識展現自己的一部分。也因此,設計師往往在自己有限的生活經驗中做設計,或是透過設計,無形之中展現了自己的價值觀。

這也是為什麼作者提到了矽谷的文化,是偏向利己的客觀主義,或是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新自由主義強調自由市場的機制,主張將政府的開支、稅賦最小化,同時也將政府的管制以及對經濟的直接干預最小化,並反對最低工資、勞工集體談判的權利。而這樣的文化,也在優步的公司文化乃至產品中呈現出來,由市場供需決定價格,所以當需求變高時,車資也會急劇增長,但也在恐攻事件中,人們不敢搭大眾交通工具時,車資此時高得嚇人,也導致不道德的批評。(你可以想像一下當病毒襲擊時,口罩需求上升,價格漲了十倍,如果有人這時候一個口罩賣台幣一百,你會不會覺得不道德?)

我個人偏向北歐或是萊茵模式的社會自由主義(New Liberalism/Social Liberalism/Morden Liberalism),政府顧及社會公平,會採取局部經濟干預的措施,主張發展福利和社會規劃,但人民的稅收相較高出許多,透過政府再去做財產的重分配,減少過大的貧富差距,減少貧富差距也有助於社會穩定。但是同時,政府到效能及廉能就顯得特別重要,因為政府就把持一定程度的資源。但我覺得政府仍可以有些減稅政策,例如不相信政府能力的人,可以把他賺的錢,投資在公司或是其他新創事業上,鼓勵產業升級和轉型,也是另一種讓社會更好的方式。但剩餘資金投入房市,就不見得是好事,所以我是支持政府開徵囤房稅,但同時也知道營造業對國內經濟的貢獻,但房市過熱仍要控制,才不會最後房地產像日本一樣泡沫化。

當然國內外政府走的路線,一直都有辯論,和政策不斷修正,就像台灣的稅制其實有點偏向新自由主義,出國工作才知道台灣稅負低得嚇人,企業也不停減稅,希望企業賺錢能把錢再回饋給員工(事實上有沒有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同時卻又有一些福利國家的社會福利和照顧弱勢的政策,這樣的政府財政,不知道怎樣營運得下去…

作者其實也有提到,並不是矽谷每家新創公司,或是創投公司,都是很沒道德的,其實很多人還是想做正確的事。像我聽過有些私人投資,其實也都有自己的願景,它們只會選擇和自己理念相符的公司合作,是為了對社會有貢獻,而金錢是伴隨而來的附加價值。

另外,高舉個人主義,每個人為自己爭取利益,然後各方人馬為自己考量,而到達一個(恐怖)平衡,這樣的邏輯上的概念,好像也沒有錯。或是覺得大家都是大愛,可以為對方著想,為大眾著想,自己犧牲忍讓一點或是大家互相幫忙,秉著人性本善,而整個社會也能達成一個平衡。但在現實內,就是不會完全有人為自己著想,也不會有人完全為他人著想,這樣極端的平衡現象,是不會發生的。

雖然作者提出了無知之幕的道德標準,基本上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概念。但作者的感覺比較像是換位思考的同理心,去想想不同人使用產品可能會發生的問題,在考量過不同面向的問題之後,有效提出解決方案,才是設計師的職責。

對於無知之幕,又讓我想到有些人對於專制政權的歌頌,認為中央政府管這麼大的地方,專制是方便管理,情有可原,甚至覺得言論自由稍微受限也是可以接受的。直到自己的權益受了損害,從既得利益者轉眼間成了受害者之後,才會驚覺不對。而真話被定調為謠言,為這個體制辯護的人,是否要等到巨變降臨在自己頭上,才會清醒?

我的道德標準和你的道德標準會一致嗎?道德有沒有標準?不同國家和文化間的道德標準,又是誰說了算?我可以干涉你的道德感嗎?另外,對弱勢族群的保障,又是誰去定義弱勢,你對某組群定義了弱勢,是否是又是一種歧視的標籤?婦女是弱勢嗎?原住民是弱勢嗎?兒童是弱勢嗎?同性戀者是弱勢嗎?老人是弱勢嗎?

如果作者要以道德去勸說設計師,我覺得沒有規則可循,因為每個人的道德標準不同。而且道德很難入法,但我同意很多的法律,其實是大家看法到達一定共識之後,才會立法,如果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規範,在大家對於看法沒有共識時就立法,是否會成為強迫別人接受自己價值觀的粗暴行為?又或者法律是要保障各方權利,具有帶領社會進步的意義?沈淪、進步又是誰定義?

而道德不是從古至今一成不變,古時候有時候道德規範甚至比當今更開放,納妾道不道德?一夫一妻制一直離婚再娶比較道德?一位 30 好幾的男子看到房東 11 歲女兒就立誓要娶對方,道不道德?對了,那位姓孫。清國「大清通禮」規定男 16 歲而娶,女 14 歲而嫁,以現代角度看是近似童婚。

作者也談到物品的中立性,其實槍枝問題在美國分成兩大陣營,擁槍派和廢槍派,擁槍派認爲這是個人自由,無需干涉,而廢槍派則是舉出很多校園槍擊事件,無辜孩童受槍傷。雖然作者看得出來是廢槍派,前面幾章有提到不要在武器商下面工作。以前看過的書,其實認為物品都是中性的,是持有它的人以及人的意圖,給予了好與壞的屬性,例如槍械你不去擊發它就沒有事,警察用槍枝去保護好人是好事,而壞人持槍威脅就變成壞事。

從包浩斯到法庭

2015 年 9 月,福斯汽車被抓到它對柴油引擎的碳排放造假。

從 2008 年開始,他們就一直在廣告他們的小客車有著極佳的性能、高超的油耗效能、還有低排放。好到他們可以通過世界最嚴苛的環境標準,並獲得綠能車和稅金的補助。

但後來福斯汽車的駕駛人發現,他們排放出來的污染,遠超於福斯汽車所宣稱的。所以福斯汽車想到一個解法,他們設計出一套軟體安裝在 1100 萬的車輛上,這套軟體可以偵測到現在正在做排放測試,然後降低車輛的污染排放,矇騙排放測試。而在道路上排放的氮氧化物排氣量為實驗室的十到四十倍,超過美國法規的規定。

福斯汽車建造了一個工具,去欺騙消費者、測試站、一般大眾,還有他們的股東。還好環境保護局經過好幾年的獨立研究,才發現研究室和道路測試的數據不一致。而美國法院也開始調查福斯汽車是否有意欺瞞消費者。

詹姆士梁(James Liang)是在福斯汽車工作的工程師,就是他設計了這個矇騙燃料排放檢測的軟體。而在審判期間,專家小組進行軟體逆向工程,並得出結論,這軟體是詹姆士梁有意識到的情況下被設計出可以作弊。

2017 年 8 月 25 日,詹姆士梁因為這個設計,被宣判 40 個月的有期徒刑。詹姆士梁只是中間人,但他接受了指令,並完成了指令,所以遵循不道德上司的指令去執行任務,這個行為本身也是不道德的。

最終,詹姆士梁付出了 40 個月刑期的代價,而福斯汽車的執行長 Martin Winterkorn 則是丟了他的職位,而福斯要給法院 1470 萬美金的結案費。更重要的是,他們所做的事,已殘害了我們的空氣環境。

“It is difficult to get a man to understand something, when his salary depends upon his not understanding it.”

作者最近讀了一本名為「魔鬼的叢林(The Jungle)」的小說,作者為美國現實主義作家厄普頓辛克萊(Upton Sinclair),敘述 20 世紀初,美國肉品加工包裝產業的惡行,他們會把有染病的肉品包裝之後,再販賣給大眾。而讀者其實也證實肉品包裝廠的現況和書中描述的一樣,最後羅斯福總統也指派委員會去調查是否屬實,結果發現是真的。於是後來促使 1906 年通過肉類製品檢驗法案,加強政府對於肉類加工包裝產業的監督,歸農業部管轄。

科技業現在其實就很像「魔鬼的叢林」裡的肉品加工業,在矽谷的新創公司創造出許多充滿蛆蟲、令人作噁又讓人上癮的軟體給我們使用,然後一邊靠腰稅制不公,一邊又抱怨法規有多爛。他們高舉言論自由,卻無視於那些霸凌者如何讓弱勢者緘言。他們拒絕給予勞工福利和私人生活。他們收俄國的錢,讓假新聞和你小孩的照片同時出現在動態牆上,以確保自己的季度營收。

所以下次如果你有機會走進這些公司的食堂,當那些員工侃侃而談他們的破壞式創新,邊享用他們當地自產的肉品時,問問他們食用時是否感到安心?問問他們為什麼不擔心這些肉,其實經過經過夏日艷陽一週曝曬、已經長蛆發爛?最後他們可能還是會認可法規的重要。

法規真的有用!Travis Kalanick 堅持優步是軟體公司而不是汽車運輸公司,就是因為他不想要被汽車運輸業的法規所限制,當他們的員工開發出灰球,以躲避法規監察,其實就和詹姆士梁開發小組做的事一樣。

2018 年 5 月 25 日開始,成千上萬的公司受到歐盟的個人資料保護法(GDPR)的監管,它們必須在法規下,修正他們收集使用者資料的方式以及收集的個資。同時也規定如果資料遭到濫用,多快要回報給主管機關。所有在歐盟的公司一體適用。

而身為設計師,你也應該去了解歐盟個資法如何運行。因為當老板叫你做出一個可以收集使用者電子郵件的設計時,你有責任要問清原因。如果沒有合理的原因,你就要說不,因為你必須更注意使用者個人資料,而不是達成老闆命令。

要記得一點,法規和道德是不同的,追蹤個資在法規通過前,仍是不道德的行為。也要記得,其實還有很多行為,雖然合法,但不道德,但也可能只是還沒非法而已。

談談推特在德國推出的納粹言論篩選功能。德國有嚴格的法律禁止納粹符號、納粹人物煽動性言論、仇恨言論。作者很喜歡推特在德國的這個功能,他覺得這個功能應該要套用到各國的版本,就可以舉報種族主義的推文。

設計教育問題

作者自己有設計工作室,所以有招募設計師的經驗,他把設計師分成設計科班出身和非設計科班出身。其中非科班出身,他尤其對一些心理系畢業的設計師印象深刻,因為他們有廣泛的好奇心,也有很好的敏銳度知道哪邊出了問題,社交能力也是一把罩,他們不僅有很強的寫作和分析思考能力,也樂於學習新的事物。

非科班出身的,有些則是參加速成設計班,例如 General Assembly 轉行到設計業。這些課程都標榜十週就可以教會你使用者經驗的原則,有些甚至標榜一週密集訓練即可。作者對這樣個課程保持懷疑態度,雖然他也能理解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負擔得起大學的學費。

但是對比之下,作者面試過設計科班出身的設計師,雖然很有才華,帶是缺少成為專業設計師的核心能力,他們缺少對商業運作方式的理解、不知道怎麼研究問題、不知道怎樣評估對他們作品的影響力、不知道怎麼有效地發表他們的作品,也不知道怎樣接受設計批判。更不用提,連自己做設計要怎樣收費,或是寫個請款單都不會。

設計學校也常常高舉「創意」,希望培養學生成為有創意的人,提升他們的自信心。但作者指出,知道我們做出的設計會造成怎樣的影響,比起想出一個聰明的點子更為重要。學校應該要教學生怎樣用自己的技能賺錢養活自己,而又合乎道德,教怎樣妥善使用自己的技能,以避免坐牢、造成社會崩壞,這才是設計教育是否成功的準則。

有道德地工作是一種技能,學生需要被教導和發展這樣的能力。學校應該要教學生怎麼在公司當個守門員,要教導學生怎麼開啟對話。另外,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藝術展現自我是不同的,設計和藝術是不同的,雖然很多設計課程都開在藝術學校底下。

教導設計師有創意,卻不教導他們設計倫理,就等同於在醫學院教導手術開刀,卻不教導他們內部器官是如何運作一樣。任何一個把設計師當成志業的人,都應該必須能談論公司或是組織的目標、學會分析資料、學會怎樣測量成果、要學會問為什麼和說不,設計應該是要幫助人們避免可怕的事物。

作者又再提出醫師養成的訓練,在上醫學院前,還要先上先期課程,學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等。然後在申請就讀醫學院前,還要通過 MACT 的考試(相當於醫師的 GRE)。即使有幸進入醫學院,你還有四年的密集課程,然後住院實習,根據自己選擇的專科,會再是三到七年的磨練,然後你通過證照考試之後,才會正式成為醫師。

想像一下,如果設計師也是這樣的培訓過程,又會是怎樣?需要額外兩年的受訓還有證照考試,才能做資料收集的工作。或是剛畢業的學生要做五年的有薪實習,學習怎樣才能把工作好好做好。

設計師雇用問題

作者說現在在職缺版上看到的工作敘述,多半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大類就是放入了很多諸如:創造力、追尋你的熱情、極樂、展現你的願景、追尋你的夢想、騎上獨角獸、探索你的內在等等字詞和語彙。

另一類就是放了很多科技熱詞,並強調速度和擴張,諸如:最大化速度、巨星、忍者、速度惡魔、碾壓,或是對區塊鏈有興趣大加分。

但這些其實無法幫助我們找到好的設計師。

而且數位產品開發其實是團隊合作,它需要工程師、策略師、開發者還有設計師共同合作,每個人都在影響者產品最終成果。但是設計師應該還是要負起責任,對於設計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要掌握。

現代的設計師必須是一個系統性地思考者、法規專家、善於合作與溝通者,對於公司有問題的地方,也無所畏懼去指正。作者希望讀者這本書的設計師,能因而免去牢獄之災。

心得

看到詹姆士梁的案例,讓我想到紐倫堡大審。審判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戰犯。很多德國士兵聽從上級命令,屠殺猶太平民,因而被控戰爭罪,在審判進行時,多數被告以「不過是服從長官和納粹德國的法律」為自己執行屠殺、或支持屠殺的行為申辯,但都遭到法庭駁回。理由是,服從軍令不足為殺人行為的藉口。雖然不執行上級命令,自身生命安全可能也受到威脅,但法庭認為在執行公務去奪取平民生命前,仍必須具備道德責任感,並有「拒絕」接受違反基本人權命令的勇氣。

所以作者也提出,即使你想要把錯歸因於上司的指令,僅是接受長官指令並執行而已,你仍然是共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而在科技業想規避法規監管,也心有戚戚焉。之前讀過別的書提到,科技公司對自己的定位,像谷歌和臉書其實主要收益來源是廣告,但它不把自己定義成廣告業,它會再去開發其他領域的東西,並把自己歸類在科技業下,就是為了規避被指控為「壟斷」廣告市場的風險。而優步不想被歸類在交通運輸業下,也是想避免受到交通運輸法規的限制。

另一方面,為了減少員工人力成本支出,使用優步的司機究竟是否為優步的員工也是一大爭議。在優步角度,它會不想去支付員工會有的最低薪資和相關福利,而且司機可以選擇兼職,非全天工作,須自負盈虧。但是最近法國法院判決則是認定司機為優步員工,原因在於司機必須依照優步的規定工作,他們也無法自行建立客戶群,也無法自行設定車資價格。此外,司機如果拒絕三次載客需求後,優步就會立刻傳送訊息詢問是否在崗位上,算是有在監督司機們的工作狀況,讓他們無法自行決定是否載客。和自僱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案、自行決定勞力報酬的價格有所差異。

除了司機之外,優步另有外送服務 Uber Eat,另外提供相似的服務平台公司還有 Deliveroo,外送員是否也為公司員工的討論議題也不斷發生。從法國和西班牙的判例來看,外送員為外送平台的員工,受勞工法保障,享有公司福利及勞工保險。

而在台灣,前幾年關於優步繳稅、納保、納管的議題,也鬧得沸沸揚揚,優步自認為科技公司,不屬交通運輸管轄,但其實它的業務內容,和汽車租賃業有點重疊,算是有灰色地帶。而且司機的勞工保險問題、乘客的人生安全、司機的素質,是否有酒駕或是性犯罪背景、白牌計程車乘客險無效等問題,還是需要有法規來保障司機和乘客的權益。優步最終在去年底,決定配合政府政策轉變營運模式,與計程車產業合作,變成服務多元化計程車隊業者的平台。

其實這也是新創事業的兩難,很多新創事業會抱怨法規老舊、僵化,這或許也是事實,修法往往也曠日費時,有時甚至無疾而終。但是法律終就能為人民帶來基本的保障,解決爭議。法條如何順應快速發展的科技而變更,也是一個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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