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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極具爭議的電影,原著小說故事本帶有濃烈的禁忌色彩:一個已是四十壯年的男人和一個十二歲未成年少女相愛的故事。
小說露骨的描寫沒有在電影中出現,不過曖昧的鏡頭透露他們有床上關係。戲中女主角定為14歲,尚叫美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演員偏向正熟,似廿多歲,所以可以簡單地從腦中刪除原著上「她是未成年」的設定。
故事其實是講一個男人不能自控地愛上一名少女,他對少女的愛義無反顧,就算被她玩弄或反過來控制亦甘願。小說一開首已為大家介紹這個小名 — — Lolita(羅莉塔),三個音節舌尖都頂上牙齒,曖昧的字眼,簡單的名字已勾起主角的情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