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文明發展的功臣:知識的開放

Claire Lee
TEDxTaipei
Published in
3 min readFeb 2, 2018

開放這個詞彙,對我們來說,是種正面的意識形態,它代表著機會、發展、潛力,我們擁有自由,可以隨意分享觀點,沒有束縛與控制。當全球經濟危機與民主改革發生,我們認知的世界逐漸擴展,伴隨著科技技術的革新,世界開放的程度也正在倍速成長。

Don Tapscott: Four principles for the open world

合作、透明、分享、力量

Don Tapscott 與我們分享開放的四個原則:

「合作」:從個人、組織、到企業、政府等各種單位,透過科技以及社群媒體所提供的新生產模式,合作關係不再難以串聯。

「透明化」:當全球組織趨於透明,外在包裝之下如果沒有擁有相應的價值,將無法建立起在網路世代中最重要的信任。

「分享」:不同於透明化的定義為信息的流通,分享是指「放棄知識產權」。

「賦權(empowerment)」:隨著社會權力的向開放,知識不再由少數人控制,更多人開始學習與思考,封建體制趨向停滯、凍結並死亡,換取更多的社會自由與力量。

知識開放 vs. 知識產權

綜合上述四原則對於當代社會的影響,資訊數位化的開放成就了知識共享,更帶來了無限的發展可能。然而,每一件事情都會有一體兩面,知識開放所引發的社會效應,也是我們值得去關注的議題。

早期,政府修法授予創造者知識壟斷的權利,確保他們獲得符合其勞動成果的利益;不過,隨著時代變遷,智慧財產權的界定愈趨複雜,知識產權出現過度保護的爭議,有學者認為,壟斷市場等於抹滅創新機會,於是出現一股反對知識壟斷的現實力量,抵制知識產權被過度保護的行為,例如從1990年代末期開始的自由軟件、開放源碼、開放內容等反知識壟斷運動,都廣泛地影響著後來知識開放的發展。

現在網路上有非常多免費的影片分享平台,尤以家喻戶曉的YouTube公司,以「Broadcast Yourself(播放你自己)」為口號,吸引眾多網友在YouTube網站自由上載各種影片與大家分享。然而,自網路影片越來越興盛,許多媒體公司不斷指控這些新創的線上影音服務,擅自使用他們的內容建立使用者基礎。但是在法律規範之下(數位化千禧年著作權法案 http://copyright.gov/onlinesp/ ),新創公司不僅可以避開侵權責任,當他們的服務基礎客群已經累積了龐大的數量,事後要向媒體公司協議簽署授權,其實並不困難。

解決問題?集體智慧是關鍵

Don 提到,不只是我們人類會相互依存,觀察自然界中的鳥群,也可發現類似的生存機制。群鳥很本能地理解:個體的利益寄託於群體合作之上。

基於這個論點,Don要求大家想像,藉助無形的網絡連結,我們能否以集體智慧創造出超越個體或群體的全球意識?超越單純地分享信息與知識這個層面?如果我們能做到,世界上將會有許多重大問題有機會找到解決辦法,人類文明將會邁向更美好光明的世代。

撰稿:許書瑄

Originally published at tedxtaip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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