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之組改畫畫看

T.H. Schee
TH Schee
Published in
3 min readNov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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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神秘的面紗

前情提要:

我鐵定是公共行政門外漢,所以不需要用「電子治理研究中心」的標準來看這個概念組織。不過昨日飯後心血來潮,動手畫畫不花什麼時間。在此公開提供討論。

本部和一般考量

  • 本部機關之必要單位。
  • 行政院院本部資安處據說要納入數位發展部之下,成為資安署。
  • 「數位發展部」的名稱就有所偏廢,直接稱之為「數位部」可以更成其大。

發展署 (Development)

  • 原有國發會念茲在茲的「經濟發展」路徑,另外成立一個,姑且稱其名為「發展署」。如此一來經濟部幾個大單位,在組織運作面比較能名正言順,拉手體現數位部的價值主張,並且納入管轄。
  • 國際關係組要特別成立的原因是這年頭的「數位國力」提升根本不是你自己說了算(想想看 internet and jurisdiction)。台灣雖然是中大型經濟體,但在網路空間和數位世界受到各大市場勢力的影響非常之大。原本念戰略、國關、貿易和政治的人,對網路有明顯「失語症」。數位部設立這個單位,才不會把國際關係搞得像純公共關係的管理,這也能讓這幾個領域新一代的人,在未來有好的國際發展職涯探索途徑。雙邊多邊如 CPTPP,談判辦公室那邊一定要有這組的人加入。
  • 資策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等,可以納為發展署督導。
  • 國合會 (ICDF) 才會有強壯的「數位臂膀」可依賴。你要把 aid 的預算往上拉到符合 OECD 標準,這樣才會站得穩。
  • 綜合規劃室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說三次。

安全署 (Security)

  • 資訊安全環境的建置不是只有資訊安全,所以資安署改成「安全署」,下轄幾個部會更適切。
  • 行政院資安處、技服中心,以及其他考量到資安通報和聯防措施等,所必要組織施行之業務作為,來反應到組織規劃的創意、彈性和合於主計、人事能理解的範疇。這其實可以參考消防署和警政署。
  • 資訊安全的部分討論極多,可能也比其他單位在規劃上更紮實(例如吃下技服中心),不用我「瞎操煩」。

營運署 (Operation)

  • 原有的國發會資管處業務,編制可能不會很小。

審議委員會 (Review Committee)

  • 處理數位部大型計畫要開出去,或是內部政策要報上去之前,必要的審議功能放在這:
  • 安全面向(如營運安全、風險安全、資訊系統安全、人員管制安全等)。國家總體安全的常態考評放回去國家安全的機制(如果有的話),不用下放到這裡。
  • 人權面向(如弱勢包容、隱私保護、政府服務近用友善等),但要注意,專責隱私機關不是放在這。
  • 發展面向(如competition policy, 大科專、涉及國際援助發展範疇、涉外交外事外務者等)。
  • “Ombudsman” 看要不要,我個人是覺得需要。

這圖實際動手畫剛好一個小時。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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