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法官的意見 ── 美國 聯邦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的判決TLsociety·FollowPublished inTLsociety·1 min read·Nov 9, 2017--Share2015年6月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宣判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強迫全國50個州都接受同性婚姻。讓我們了解一下投反對票的四位法官所持的四大理據為何,判決又與香港有甚麼關係?延伸閱讀:美國密州保障良知法例被法庭禁止實施2016年6月30日,美國密西西比州(密州)地方法院發出禁制令,禁止密州實施已由密州國會通過的保障良知自由的法例(Protecting Freedom of Conscience from Government…mediu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