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版] 我做遠端但沒登記公司,收入可算海外所得嗎?
聰明的你,相信應該猜到答案了 XD
tl; dr. 不算
欸幹,一開始就讓大家的不用繳稅爽爽過幻想破滅,這樣好嗎?等等又被人說教壞小孩大小……
不管啦,我要讓遠端工作收入算入海外所得啦,教我拜託!
偷偷說,還是有祕技可以讓遠端工作收入算入海外所得的,想知道嗎?現在告訴你:
一年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小於某個天數就行囉^^
…
靠北啦!這答案有屁用啊?
好啦,講正經的,所以我該怎麼報稅?
文章一刊出後,收到許多正反兩面的消息,為求謹慎我們幾位遠距社團的朋友跑趟臺北國稅局再次當面求證,寫成文章整理如下:
讀我:遠距工作繳稅指南
強烈建議先讀完上面文章,再往下讀我之前寫的內容喔。
對大多數人來講很簡單,就是以「薪資所得」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裡(也就是跟中華民國大多數上班族一樣,適用同一種稅率級距)。
當然,有些人會在中華民國成立一間公司(個人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隨便你怎麼叫),然後用公司的名義開發票&收款,那個就不再本文討論範圍喔(而且該怎麼做你的會計師應該非常清楚,不會有模糊空間)。
可是我客戶的公司在海外,錢從海外匯進中華民國,怎麼會不算是海外所得呢?
這時候你就要先看清楚「海外所得」的定義: N/A。
你認真拿「海外所得」去法條全文搜索,會發現找不到啦!但是網路上有一堆解釋文,又是怎麼回事?
在法律定義上,「海外所得」正式報稅時會算在「個人基本所得額」裡面 (link)。那「個人基本所得額」 又扮演什麼角色?這跟「個人綜合所得稅」又有什麼不一樣?
「個人基本所得額」是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裡面出現,定義如下:
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下列各
款金額後之合計數:
一、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
又看到一個新名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又是什麼東西呢?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是寫在「所得稅法」內,其定義如下:
本法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係指左列各項所得:
……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
啊,看到這裡應該就非常清楚了!因為
「我在台灣工作(寫扣)」=「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所以
「我在台灣工作(寫扣)」!=「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也因此
「我在台灣工作(寫扣)」!=「海外所得」
<del>而所得稅法第八條第三項的後半段,也為一開始居留小於九十天提供了解釋。</del>
更新:這段是錯的,那段的適用對象為「非中華民國居民」,基本上是跟你我各位台灣人沒有關係的歪國人啦!
可是,我如果把錢匯到國外的銀行呢?(如美國、香港、新加坡、或避稅天堂)?
一樣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跟「所得稅法」不管你錢在哪裡,只管你這份所得收到現金的當下年度來計算。你只要是居住在台灣也在這裡工作寫扣,就算你錢放在火星或是巨人黑洞裡,都算是「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啊!
實務上,中華民國國稅局有沒有能力查到國外銀行的個人資料?當然是查不到啊!!!這也是很多人說:「不用報。反正你那麼小咖,國稅局不會查你。」的理由,沒錯,完全站得住腳。
但你知道現在全球各國&各大銀行都在執行 CRS 嗎?
還有,你在台灣生活要用錢,不需要領現金嗎?這樣不就有匯入紀錄了?
可是,我只要一直把錢留在國外,根本不必進台灣啊。
對啊,你好聰明,再加上嘉信理財(Charles Schwab)有全球免手續費提款卡,根本不用擔心現金問題啊!然後我還可以把錢留在國外,投資全球被動指數型 ETF 達成資產接近大盤報酬的成長,享受極低內扣費用的投資工具組合好不棒棒。
問題在哪?
問題在於你未來哪一天想要把這筆資金匯入中華民國境內時,你要用什麼名義申報這筆資金來源?「投資所得」,不對啊,我只有利息&資本利得才算投資所得,憑什麼連我的本金也算入投資所得?
欸,我(國稅局)不知道你那個部分是你的本金啊!這該不會是髒錢?!看來你涉及洗錢防制法……傳票給你。(誤)
看到重點沒有,你無法跟國稅局證明說,我匯回來的這一千萬台幣內,有八百萬是我的本金慢慢存下來的,剩下兩百萬才是利息&資本利得。無法證明啊 XD。
所以每年誠實報稅吧,這樣未來你至少有憑有據說,噢~我二十年來每年存入本金四十萬,所以這八百萬是本金,不用再課稅囉^^。
可是……
不要再可是了,這是我今天跑了高雄國稅局總局&地方分局,跟稅務官當面詢問得到的結果,你不服氣,請你快去國稅局問一趟,然後寫文章打臉我,拜託!我也不想繳稅啊。
再次提醒,文章一刊出後,收到許多正反兩面的消息,為求謹慎我們幾位遠距社團的朋友跑趟臺北國稅局再次當面求證,寫成文章整理如下:
讀我:遠距工作繳稅指南
不想繳稅
幹,沒人想繳稅好嗎?可是既然要繳稅了,到底要繳多少呢?這網址可以試算: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
隨便算了一下,
- 1M年所得,只要繳 $43,800的稅:4.4%
- 2M年所得,$201,400……10.1%
- 3M年所得,$427,400……14.2%
- 4M年所得,$727,400……18.2%
一年賺四百萬你的稅率才 18%欸!!18%欸!!你知道年收入 13萬鎂在美國要繳多少稅?$32,456……25%。只要繳 18% 根本就要謝天謝地了好嗎?
說真的,你在台灣享受全民健保看醫生不用錢,享受幾乎完美的治安不會有人敲破車窗晚上走在路上很安全不用怕被碰碰,完整大眾運輸(限台北)與高鐵,隨便舉三個公共資源都屌打美國加州矽谷,然後你跟我抱怨繳18%的稅太多???恩???
當然啦,年收超過新台幣兩百萬以上很多人就會考慮開公司節稅了,這沒問題啊。但即使看到四百萬之譜,只要繳 18% 說真的,很爽了啦好不好。
不要問我,我沒賺這麼多,不會痛 XDD。
我是 Tom Chen。從 2015 年起專職遠端工作,2018 年開始獨自背包旅行,與各位一同成長與共享成長的喜悅:* 可以來 Taipei Digital Nomads Meetup 隨意聊聊、一同 co-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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