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影漫遊在IP產業中的愛恨糾葛
自2013年以來,IP內容產業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連帶整個中國資本開始併購影視、遊戲類公司,並朝向IP快速變現的商業模式發展。
3年過去了,極多作品改編失敗,庫存的優質IP也逐漸減少,慢慢開始趨於理性發展,內容本質才是重點,並朝向跨界布局方面前進。
本文為《Trio 三帖數位觀點 — IP內容業當道》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另兩篇文章見文末,敬請期待。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是我們所稱的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但就廣義來看,其指的是被廣大視聽眾所熟知、具開發潛力的文學和藝術作品。
這些IP內容的表現形式極為多樣,可以是一個完整的故事,也可以是一個概念、形象等,並應用於文學、音樂、影視、遊戲等多個領域。
從中國市場來看,由於各種娛樂產業皆缺乏優質的內容源,因此積極從三方面來評估網路IP內容,包含是否適合改編成影視作品、IP的網路熱度是否能與影視觀眾的熱度產生連結、製作難易度等。
這些優質IP擁有大量粉絲和較高知名度,若能進一步改編,不但可以節約營銷成本,且風險較小回報卻高,因而被視為較具投資價值的項目。
或許一開始網路IP內容並未被當成多大的市場,但資本市場的介入改變了這樣的局面。
不少資本投入的IP作品大為成功,像是「鬼吹燈之尋龍訣」、「何以笙蕭默」、「花千骨」等,都在收視與話題上屢創紀錄。
著名的大陸小說「盜墓筆記」也被搬上大銀幕拍成電影,讓IP商業化價值獲得中國的市場驗證。
此外,許多IP內容進一步改編成動漫遊戲,再到週邊產品開發,IP引起中國資本市場的追捧。
然而也有極多IP內容改編失敗的紀錄,只是我們刻意忽視。
因為多數IP內容主要依靠平台強勢導流與市場一時喜好,只能算做產品級別,缺乏長期生命力與跨媒介商業化的能力。
一個具可開發價值的IP,重要性不只是內容層面的故事而已,創作的層級深度決定了作品的價值,因此,在創作初期就需要藉由平台方的協助。
閱文集團從連載一開始就對作品進行把關,幫助作者找到市場定位、指導作者與粉絲互動。
生成潛力IP後,通過編輯、作者與市場間的合作關係,去運作各IP內容的開發、產製、推廣,在影視、綜藝、音頻、遊戲等方面創造合作共贏的局面。
有些網路作者藉機轉作編劇,但只有少數大神級作者能在轉戰影視圈後仍享有自主權。
至此,中國資本家與各平台相關業者紛紛開始發力,建構自身平台圍繞的孵化、驗證、營運、授權等模式,平台的重心逐漸回歸到追尋好的內容本質。
另外,愛奇藝也以影視為核心向泛娛樂IP全產業鏈延伸,以上游的文學內容為源頭,自製綜藝、影劇、遊戲聯動等,並涉足下游影視明星的衍生商品。
此外,越來越多平台的合作不在局限於內容與IP開發,並形成多種創新的營銷模式,未來跨界跨域合作將成為常態。
相比起中國正興起的IP產業鏈,日本的動畫產業早已將IP內容發揮的淋漓盡致,並擁有巨大且完整的商業鏈。
日本素有「動漫王國」支撐,是世界上最大的動漫創作和輸出國,全球播放的動漫有六成以上出自日本。
漫畫家藉由在著名漫畫周刊連載的漫畫成為人氣作品後,相關內容就會逐步改編成動漫、電影化、遊戲化等多種媒體形式,並進一步開發衍生商品如文具、玩具、服飾、廣告等。
這些作法皆能讓作品保持新的話題與新鮮感,藉此持續聚集人氣與粉絲。
此外,各種動漫人物形象充斥在日本與世界各地的街頭,早已超越平面與電視所能達到的境界。
事實上,在全球票房中,單一IP累計票房最高的均為系列作品,其中票房最高的70%是動漫改編。
例如,每年好萊塢超級英雄系列電影數量只占10%,卻創造80%的利潤。除了改編成電影之外,在遊戲與衍生商品方面也創造巨大利潤。
因此,各國IP內容的產業發展,除了可參考日本與好萊塢的動漫產業之外,亦可聯合推動與日本合作的動漫IP項目。此舉,不但能學習日本動畫產業的製作與改編經驗,也能創造新一波的動漫IP創作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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