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費生,但我不覺得考試是恰當的
今年的公費考試也結束了,意味著我脫離這考試一年了,而且現在人還在英國跟各種行政流程奮鬥,我對教育部充滿感謝。然而開始了研究之後,我卻開始反思公費考試真的可以篩選出最適合的人嗎?
我覺得我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以管理學為例,考試題目不外乎當代管理學理論,包含激勵、領導、變革、策略等常見問題,但像是我研究領域選CSR,我實在覺得以上這些問題跟我主要需要的理論有蠻大差距的。講白一點,我就算很懂那些激勵員工與變革議題,跟我要做的研究卻扯不上關係。當然,我也沒有覺得我讀得多透徹,只是想說,次領域的不同會影響對考試的掌握度;反過來說,考試考得好不代表我對我的研究領域有很深的認識,
我想這也是公費考試一直以來都有爭議的地方。
但是,我也理解如果取消筆試全部由面試決定,那面試官的主觀意識會大大影響精準度,同時也會有更多的不公平產生。然而,我們在申請博士班入學時,不也是這樣嗎?學校必定也會有錄取與否的一套標準,從成績、從文件到最後面試,然後再送學院committe審核,我想這一套方法固然有不公的可能,但卻是能夠好好確認學生程度、對於研究的態度等,以選出適合的學生並不是最優秀的學生。
我認爲政府既然決定花這筆錢送台灣學子出國唸書,更要好好把關其篩選流程。並不能因為行之有年就不做變更,更不能因為怕麻煩而選擇較八股的方式;當然我知道還有教育部留學獎學金以甄試來選拔,但我想兩者的錢還是有蠻大的差距(畢竟留獎一年只有16,000美元,公費有19,000–20,000美元,且還負擔學費),並且公費有返台義務,但留獎沒有。
返台義務已經屢次在網上開戰,不論好壞,我認為義務就是義務,但准許有例外的狀況(這就像是當兵、納稅等);因此,建立在同樣拿政府錢的狀況下,留獎領比較少就沒有返台義務、公費領比較多就有返台義務,這是件值得探討的事情。
沒有說誰就該盡義務誰不該,我想指出的是整個制度跟流程有可以改進的地方,不管是考試的公費或是甄試的留獎。我知道兩者都有各自的擁護者,兩者也都各有優缺點,一點一滴修正並且希望可以更好,才是我們需要追求的不是嗎?
有時人生的選擇很多,走上了公費留學到國外念博士,我很感激這制度給我的機會,但我也希望更多想要得到這機會的人不會因為制度的缺失而喪失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