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祥蝶報導】阿娥(化名)來自越南,和丈夫認識八個月後嫁來台灣。因經濟壓力,阿娥想找工作貼補家用,依法規定,外籍配偶只要獲得居留權便可工作並享有勞保。阿娥已取得居留權,看病時也可享有健保補助,但找工作的過程卻因外籍配偶的身分受到質疑。有的老闆要求阿娥一定要拿出身份證,否則無法合法任用;有的則表明因其外籍配偶的身份,無法投保勞工保險。阿娥不明白,為什麼找個工作這麼難,難道只因為他是外籍配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