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篇:傷害罪不罰未遂犯!】

Victor
蔣子謙律師 -Victor
1 min readSep 25, 2020

傷害罪不罰未遂犯!
傷害罪不罰未遂犯!
傷害罪不罰未遂犯!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

(可能大律師上電視,太緊張講錯了)

我國刑法原則上只處罰「既遂犯」

若要處罰「未遂犯」
就必須在法條上白紙黑字寫出來才行。

就「傷害罪」來說,我們翻遍法典可以發現:

「傷害罪沒有處罰未遂犯的規定」

所以兇手一定要讓被害人「受傷」
這樣才會成立傷害罪。

(比方說作勢揮拳,只要沒打到人,就不成立傷害罪)

硬要說一個例外的話,
我只想到刑法第281條「傷親未遂罪」

雖然傷害罪不罰未遂,
但若今天兇手想要施暴的對象,
是自己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

就算最後沒有讓對方受傷,
依然會成立「傷親未遂罪」

(本條算是有趣的「道德立法」)

例如有新聞說兒子吸毒,沒錢就跟老爸討,
老爸不給,兒子就朝老爸摔杯子,
這樣就有機會成罪。

結語:傷害罪不罰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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