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和領薪工作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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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in readAug 21, 2020

有一次我去面試時,評審一邊看著我提供的履歷,一邊聽我自我介紹,最後他問道:「過去做這個是志工嗎」,我當下並未察覺到這句話的深層涵義,爾後才領悟到志工和所謂領薪工作的差異,縱使你是做同樣的事情,領薪意味著你有建立勞資關係,這個契約是可被量化成信用價值,但是志工是以無條件去付出勞力,這在資本主義系統下無法建立交換價值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即便從事志工在所謂的名譽上有可能累積,但有名無實的名譽和名實相副的信用是完全不同性質的。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購買以付現金和刷信用卡(不是visa 金融卡)的差別,付現在雙方認同下達成交易,但是當下並未建立任何契約關係,而刷信用卡顧名思義就是不直接以實物(包含錢)去交換,而是以虛擬的信用價值去交易,之後再以繳費方式償還債務,累積更高的信用價值,這當中顯然不是在最初購買完成後就中止關係,而是建立一段契約關係的起始點。

為什麼契約關係和信用價值會如此被看重,而無償志工卻無法為量化價值,這仍然要回到資本主義系統下而論,建立契約除了意味著雙方都要付出代價,不論是以勞力、資本、信用等物進行交換,也同時指出在契約約束下要負責任,並非表示志工就不用負責任隨意做,而是只有在雙方皆付出代價下的責任才能構成可被量化的信用,在訂定契約前後都需要參照雙方的信用價值,一個契約關係絕對不只是以你所需換我所需如此而已,而完成一次的契約就能累積這種可被看見的認同關係: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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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事忙中老,空裡有哭笑,本來沒有我,生死皆可拋。」